丛 林 1998 年 第 3 期 ( 总 第 3)6

惧 三 武 之 祸   叹 佛 日 将 沉

— — 匿 名 写 作 的 《 慨 古 录 》

王 雷 泉     《 慨 古 录 》 , 一 卷 。 明 代 圆 澄 撰 于 万 历 三 十 五 年 ( 1607 ) 。 通 行 本 收 于 《  字 续 藏 》 第 一 一 四 册 。 一 九 九 六 年 , 湖 南 佛 教 协 会 主 办 的 《 正 法 眼 》 , 刊 载 有 王 雷 泉 的 点 校 本 。

    圆 澄 ( 1516 — 1626 ) , 号 湛 然 , 俗 姓 夏 , 号 散 木 , 又 号 没 用 , 会 稽 ( 今 浙 江 绍 兴 ) 人 。 天 资 颖 悟 , 具 辨 才 。 出 家 后 历 参 玉 峰 、 妙 峰 、 南 宗 、 ? 宏 等 师 , 于 万 历 十 九 年 得 曹 洞 宗 禅 师 大 觉 方 念 ( ? — 1594 ) 印 证 付 法 , 由 是 在 浙 东 匡 徒 说 法 , 大 唱 曹 洞 宗 风 。 万 历 三 十 年 入 京 , 公 卿 缙 士 皆 入 门 请 教 , 冠 盖 倾 都 市 , 而 不 以 为 意 。 生 平 不 愿 与 世 同 流 合 污 , 不 为 律 规 所 拘 , 所 遇 无 贵 贱 新 故 , 一 以 本 色 钳 锤 。 与 当 时 儒 学 名 流 周 海 门 、 葛 寅 亮 、 祁 承 齈 等 交 情 甚 笃 , 相 互 切 磋 。 著 有 《 楞 严 臆 说 》 、 《 法 华 意 语 》 、 《 金 刚 三 昧 经 注 》 、 《 涅 ? 会 疏 》 、 《 思 益 梵 天 所 问 经 解 》 、 《 宗 门 或 问 》 、 《 语 录 》 八 卷 行 世 。 其 传 见 《 补 续 高 僧 传 》 卷 九 , 以 及 陈 懿 典 、 陶 齊 龄 分 别 所 撰 《 会 稽 云 门 湛 然 禅 师 塔 铭 》 、 丁 元 公 撰 《 会 稽 云 门 湛 然 禅 师 行 状 》 , 收 于 《 湛 然 圆 澄 禅 师 语 录 》 卷 八 。

    本 书 署 名 “ 无 名 叟 ” , 书 前 祁 承 齈 所 作 序 指 出 系 圆 澄 所 作 。 书 首 揭 示 了 书 名 的 含 义 及 写 作 本 书 的 目 的 ∶ “ 去 古 日 远 , 丛 林 之 规 扫 地 尽 矣 ! 佛 日 将 沉 , 僧 宝 殆 灭 , 吾 惧 三 武 之 祸 , 且 起 于 今 日 也 。 能 无 叹 乎 ? ” 圆 澄 兴 慨 古 之 叹 , 不 愿 与 俗 世 同 流 合 污 , 而 又 不 敢 署 上 真 名 , 表 现 了 作 者 对 当 时 堕 落 的 佛 教 界 和 畸 型 的 政 教 关 系 作 自 觉 反 省 而 又 心 存 顾 忌 的 矛 盾 心 理 。 书 中 用 今 昔 对 比 的 方 式 , 全 面 检 讨 了 丛 林 的 弊 端 及 对 治 之 道 。

    本 书 可 分 作 历 数 丛 林 积 弊 、 政 府 宗 教 政 策 不 当 、 救 治 之 道 等 三 个 部 分 。 现 按 行 文 顺 序 介 绍 。

    首 先 , 佛 教 丛 林 存 在 的 积 弊 , 来 自 嘉 靖 朝 以 来 宗 教 政 策 的 不 当 。 嘉 靖 四 十 五 年 ( 156 6 ) , 为 防 范 白 莲 教 泛 滥 , 又 怕 僧 众 复 杂 , 混 足 其 中 , 故 御 史 鲍 承 荫 奏 准 将 僧 尼 戒 坛 严 禁 , 不 许 说 法 , 管 制 游 方 等 。 圆 澄 认 为 , 官 方 不 分 青 红 皂 白 , 丛 林 众 满 百 余 , 辄 称 为 白 莲 教 之 流 而 一 例 禁 之 , 致 使 非 法 之 徒 得 以 乘 虚 惑 众 。 不 能 因 为 僧 人 中 有 不 肖 之 徒 , 而 否 定 整 个 僧 团 。 况 且 僧 品 的 芜 杂 , “ 非 佛 之 教 不 善 , 而 国 家 设 教 未 尽 善 耳 ! ” 官 方 以 纳 银 代 替 考 试 度 僧 , 而 且 久 不 开 戒 坛 , 致 使 僧 品 ? 别 无 由 。

    因 此 , 为 使 佛 法 久 住 于 世 , 圆 澄 提 出 定 官 制 、 择 住 持 、 考 试 度 、 制 游 行 等 四 条 救 治 时 弊 的 方 案 :

    ( 一 ) 定 官 制 。 明 太 祖 设 僧 官 时 , 中 央 最 高 的 左 右 善 世 , 不 过 正 六 品 , 隶 属 于 礼 部 , 僧 官 的 排 场 等 同 钦 天 监 。 但 僧 事 由 僧 官 掌 管 , 不 受 一 般 官 僚 管 辖 。 代 宗 景 泰 五 年 ( 1454 ) , 因 度 牒 考 试 舞 弊 , 朝 廷 遣 给 事 中 、 御 史 、 礼 部 官 员 各 一 , 会 同 考 试 , 于 是 僧 官 制 度 受 制 于 儒 家 官 僚 , 僧 官 自 治 权 从 此 失 去 。 僧 官 和 住 持 人 选 不 是 靠 品 德 与 才 学 , 而 是 靠 钻 营 与 人 际 关 系 。 “ 致 使 真 正 高 贤 , 蔑 视 如 介 , 弃 而 勿 顾 。 不 肖 之 徒 , 或 上 银 请 纳 , 或 嘱 托 人 情 , 曾 何 知 节 义 廉 耻 ? ” 对 治 之 道 , 是 将 僧 录 司 改 制 为 独 立 的 机 构 , 考 选 有 道 德 者 主 持 , 不 受 府 县 俗 官 所 制 。

    ( 二 ) 择 住 持 。 认 为 住 持 本 为 道 德 之 任 , “ 今 也 不 然 , 才 德 一 无 所 有 , 道 学 有 所 未 闻 , 世 缘 颇 足 , 便 名 住 持 , 致 使 丛 林 衰 落 , 礼 义 绝 闻 。 更 兼 官 府 不 辨 清 白 , 动 辄 行 禁 , 使 真 道 者 退 身 不 就 , 而 不 肖 者 百 计 钻 谋 , 佛 法 愈 衰 , 丛 林 愈 薄 。 ” 对 治 之 道 , 是 尽 禁 一 切 无 名 住 持 、 私 创 庵 院 , 及 神 祠 男 女 共 处 之 流 。

    ( 三 ) 考 试 度 。 明 太 祖 将 佛 教 开 为 禅 教 和 瑜 伽 二 门 , 禅 门 受 戒 为 度 , 应 门 ( 以 应 赴 经 忏 佛 事 的 瑜 伽 僧 ) 以 纳 银 受 牒 为 度 。 自 嘉 靖 间 ( 时 在 1566 年 ) , 迄 今 五 十 年 , 不 开 戒 坛 。 从 而 使 禅 家 者 流 , 无 可 凭 据 , 散 漫 四 方 , 致 使 玉 石 同 焚 , 金 齉 莫 辨 。 对 治 之 道 , 是 恢 复 度 僧 制 度 , 以 取 代 今 之 禁 僧 政 策 。

    ( 四 ) 制 游 行 。 指 出 今 之 游 方 行 脚 , 以 焚 香 为 由 , 间 踏 州 县 , 访 探 名 山 , 去 古 实 远 。 应 由 僧 官 与 丛 林 双 重 管 理 远 游 僧 , “ 如 此 则 负 罪 逃 匿 者 , 莫 之 能 混 。 ”

    书 中 用 大 量 篇 幅 历 数 明 代 丛 林 中 存 在 的 弊 端 , 叹 道 : “ 丛 林 之 规 扫 地 尽 矣 ! ” 并 指 出 王 室 寺 院 用 童 子 “ 替 修 ” , 以 及 太 后 干 预 僧 团 事 务 之 不 当 。 同 时 揭 露 寺 产 被 占 、 僧 人 被 辱 , 官 方 未 善 尽 保 护 之 责 , 且 违 规 课 税 、 勒 索 。 势 豪 与 官 府 对 佛 门 的 双 重 压 迫 , 使 出 家 人 “ 祈 晴 请 雨 , 集 仪 拜 牌 , 迎 官 接 府 , 反 增 其 累 。 ” 作 者 于 书 末 指 出 : “ 高 皇 帝 之 《 钦 录 》 犹 在 , 高 皇 帝 之 圣 旨 绝 不 之 行 ! 既 无 利 于 僧 , 而 僧 不 肯 内 牒 者 , 毋 怪 其 然 也 。 ” 既 然 僧 人 已 不 能 从 政 府 得 到 出 家 所 应 享 有 的 权 益 , 那 么 不 交 纳 度 牒 银 , 也 就 是 很 自 然 的 了 。

    本 文 对 明 代 宗 教 政 策 、 社 会 风 尚 、 寺 院 生 活 和 僧 人 状 态 , 提 供 了 比 较 详 尽 的 社 会 史 资 料 。 作 者 身 为 出 家 人 , 对 丛 林 内 部 黑 暗 面 的 揭 露 及 兴 利 除 弊 的 构 想 , 在 今 天 亦 不 乏 警 世 意 义 。 过 去 研 究 者 不 多 , 日 本 忽 滑 谷 快 天 的 《 禅 学 思 想 史 》 , 以 及 荒 木 悟 的 《 〈 云 门 湛 然 语 录 〉 解 题 》 等 , 对 此 略 有 提 及 。 台 湾 佛 教 史 学 者 江 灿 腾 在 《 晚 明 佛 教 丛 林 改 革 与 佛 学 诤 辩 之 研 究 》 ( 台 湾 新 文 丰 出 版 公 司 , 一 九 九 ○ ) 中 , 对 此 始 作 较 详 介 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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