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 音 1997 年 第 8 期 ( 总 第 156)12

“ 同 向 毗 卢 遮 那 顶 上 行 ”

— — 欧 阳 渐 佛 法 化 世 理 论 刍 议

聂 士 全

    欧 阳 渐 (1871 - 1944) 为 民 国 时 期 一 位 影 响 卓 著 的 佛 学 思 想 家 , 在 活 跃 的 近 代 思 想 史 上 , 他 所 建 立 的 佛 学 理 性 思 辨 体 系 自 成 一 体 。 欧 阳 先 生 为 应 人 应 世 而 借 佛 法 建 立 一 系 精 神 学 说 (1) , 一 方 面 是 为 了 明 心 见 性 , 实 现 个 体 之 解 脱 ; 另 一 方 面 则 是 要 弘 宣 大 乘 为 人 之 学 , 为 人 群 社 会 立 一 大 序 。 以 学 救 心 , 以 学 改 造 世 间 , 是 欧 阳 佛 学 研 究 的 两 大 主 题 及 最 后 落 脚 处 。 围 绕 这 两 大 主 题 , 欧 阳 必 须 对 佛 法 与 人 心 、 佛 法 与 世 间 的 关 系 作 出 明 确 规 定 , 以 此 作 为 其 “ 佛 法 化 世 理 论 ” 的 前 提 。 本 文 将 从 三 个 层 次 阐 释 欧 阳 先 生 以 佛 法 救 心 济 世 的 理 论 主 张 , 一 、 欧 阳 对 佛 所 说 法 进 行 整 理 与 会 通 , 以 一 真 法 义 融 摄 全 部 佛 法 ; 二 、 佛 法 即 世 间 而 谈 解 脱 , 离 世 之 解 脱 只 能 流 于 虚 浮 , 为 此 , 必 须 正 解 佛 法 与 世 间 的 关 系 ; 三 、 法 界 为 佛 法 本 体 性 概 念 , 佛 陀 设 教 之 意 图 在 于 引 导 无 明 众 生 实 现 转 依 、 契 入 真 如 本 体 。 这 里 , 我 们 把 法 界 与 转 依 作 为 欧 阳 佛 法 化 世 理 论 的 中 心 范 畴 。 最 后 , 更 从 欧 阳 援 儒 入 佛 的 努 力 , 来 显 现 其 借 佛 法 立 学 之 苦 心 及 真 正 意 图 。

   

一 、 佛 法 的 会 通

    一 般 认 为 , 佛 法 应 机 感 而 设 , 对 不 同 根 器 的 众 生 , 即 有 不 同 的 令 悟 言 教 , 由 此 所 导 致 的 法 义 繁 复 难 解 自 不 待 言 , 有 时 甚 至 会 出 现 相 互 歧 异 的 情 况 。 从 思 想 史 角 度 看 , 佛 教 发 展 的 不 同 阶 段 , 也 总 有 一 些 新 的 佛 学 流 派 诞 生 , 佛 教 学 派 的 繁 众 以 及 佛 法 名 相 的 杂 多 , 为 其 他 任 何 一 系 思 想 所 罕 见 。 欧 阳 对 佛 法 的 会 通 即 是 要 凝 炼 名 相 , 由 此 而 得 一 真 法 义 统 领 林 林 总 总 的 佛 陀 言 教 , 这 不 仅 是 发 现 佛 法 真 精 神 的 必 经 之 途 , 也 是 欧 阳 借 佛 法 立 学 、 宣 扬 佛 法 化 世 功 用 的 理 论 基 础 。 这 种 会 通 在 传 统 佛 学 中 表 现 为 判 教 , 即 对 言 教 以 半 满 、 顿 渐 等 形 式 进 行 高 下 判 别 。 欧 阳 认 为 , 佛 所 说 法 无 不 究 竟 , 对 其 进 行 高 下 之 分 , 不 仅 自 我 封 锢 , 而 且 会 导 致 法 义 的 丢 失 。 因 此 , 欧 阳 会 通 佛 法 不 遗 弃 佛 学 思 想 的 任 何 一 段 , 而 是 有 总 有 别 , 有 权 有 实 , 以 一 个 思 想 者 客 观 公 允 的 态 度 , 去 发 现 佛 法 所 蕴 涵 的 真 义 , 这 与 以 创 教 立 宗 为 目 的 的 判 教 具 有 根 本 不 同 之 处 。

    早 年 , 欧 阳 即 从 事 、 义 两 边 , 对 佛 陀 言 诠 进 行 整 理 , 并 提 出 乘 三 教 一 的 观 点 。 他 在 1923 年 9 月 内 院 第 二 次 研 究 会 上 的 讲 演 中 说 :

    “ 余 二 十 年 来 , 谈 空 谈 有 , 谈 小 谈 大 , 时 苦 不 能 贯 通 。 然 今 依 教 法 , 乃 得 文 字 上 之 一 贯 , 悟 佛 说 方 便 之 法 门 。 一 贯 之 说 无 他 , 事 义 之 分 别 而 已 。 大 小 空 有 所 依 之 皆 同 , 所 谓 诸 佛 语 言 , 九 事 所 摄 , 又 谓 乘 则 有 三 , 教 则 唯 一 也 。 ” (2)

    欧 阳 分 佛 法 为 不 可 言 说 与 方 便 言 说 两 部 分 。 方 便 言 说 即 世 尊 为 接 引 众 生 契 入 佛 道 随 假 施 设 之 方 便 法 , 由 九 事 摄 尽 , 即 : 蕴 、 处 、 缘 起 、 界 、 谛 、 食 、 菩 提 分 、 佛 弟 子 、 八 众 。 前 六 表 境 , 菩 提 分 表 行 , 佛 弟 子 表 果 , 由 境 起 行 , 由 行 得 果 , 境 行 果 构 成 学 之 对 象 ; 八 众 则 为 参 悟 佛 法 的 信 众 , 构 成 能 学 的 主 体 。 九 事 是 三 乘 所 依 之 共 法 , 就 义 言 , 则 有 三 乘 之 别 。 譬 如 蕴 处 界 三 法 , 小 乘 阐 以 有 假 有 真 , 大 乘 则 以 之 为 假 有 。 空 宗 说 诸 法 性 空 , 是 即 体 言 ; 有 宗 诠 法 相 , 是 就 用 言 。 二 宗 说 法 方 式 不 同 , 所 趣 则 一 , 所 趣 即 无 余 涅 盘 。 欧 阳 认 为 , 因 众 生 根 器 的 差 异 , 佛 陀 说 法 有 三 时 、 三 乘 等 分 别 , 此 对 诸 佛 之 教 判 别 显 然 。 但 是 , 就 一 切 众 生 我 皆 令 入 无 余 涅 盘 而 言 , 教 唯 是 一 。

    我 们 认 为 , 欧 阳 先 生 借 佛 法 立 学 的 最 后 成 就 , 就 是 建 立 了 自 成 一 家 的 内 学 体 系 。 作 为 一 系 佛 学 研 究 体 系 , 必 然 要 求 法 藏 及 各 佛 学 学 派 在 自 己 的 体 系 里 有 序 化 , 更 要 以 一 真 法 义 进 行 融 通 支 持 。 欧 阳 晚 年 佛 学 研 究 对 此 作 出 了 解 答 。 1934 年 10 月 , 欧 阳 在 予 陈 伯 严 的 信 中 说 :

    “ 夫 所 谓 愿 者 , 《 大 藏 提 要 》 、 《 晚 年 定 论 》 二 书 而 已 。 … … 《 提 要 》 成 , 然 后 温 读 一 过 , 会 通 融 治 为 晚 年 论 定 之 作 。 此 作 以 简 为 主 , 如 周 子 《 通 书 》 例 , 数 十 条 而 已 。 ” (3)

    彼 时 , 欧 阳 六 十 三 岁 , 已 对 众 多 大 部 经 论 如 《 瑜 伽 》 、 《 般 若 》 、 《 华 严 》 、 《 涅 盘 》 等 及 小 部 经 论 加 以 整 理 研 究 , 佛 法 义 理 了 然 于 胸 , 游 刃 圆 通 , 开 始 着 手 整 理 自 己 数 十 年 来 的 研 究 所 得 , 进 行 晚 年 论 定 , 这 也 是 对 自 己 一 生 的 佛 学 研 究 作 一 最 后 的 交 待 。 为 此 , 欧 阳 著 有 《 大 乘 密 严 经 叙 》 (1936) 、 《 释 教 》 (1941) 、 《 心 经 读 》 (1942) 等 论 定 之 作 , 并 在 晚 年 写 给 弟 子 的 信 中 对 自 己 的 研 究 心 得 进 行 反 复 申 述 。

    在 文 字 方 面 , 欧 阳 开 经 藏 为 六 门 , 即 : “ 法 相 门 第 一 , 般 若 门 第 二 , 瑜 伽 门 第 三 , 阿 含 门 第 四 , 涅 盘 门 第 五 , 积 集 门 第 六 。 ” (4) 在 《 释 教 训 》 中 , 欧 阳 更 从 小 乘 , 大 乘 中 观 、 唯 识 、 涅 盘 等 法 义 自 然 流 出 , 分 三 藏 为 : 大 小 通 慧 文 字 , 即 小 乘 学 , 为 诸 学 之 基 ; 相 性 二 慧 文 字 , 即 大 乘 瑜 伽 学 与 般 若 学 , 是 菩 萨 行 之 自 乘 法 ; 究 竟 极 慧 文 字 , 即 涅 盘 学 , 为 学 之 最 后 归 结 点 。 据 此 , 欧 阳 将 佛 法 之 文 字 载 体 开 为 四 科 : 俱 舍 文 字 科 、 瑜 伽 文 字 科 、 唯 智 文 字 科 、 涅 盘 文 字 科 。 后 吕 澄 先 生 别 增 “ 戒 律 ” 一 科 , 而 成 “ 五 科 佛 学 ” 之 院 学 体 系 。 欧 阳 先 生 对 经 藏 的 整 理 与 分 科 , 也 体 现 在 他 对 法 义 研 治 的 各 期 侧 重 之 中 (5)

    欧 阳 晚 年 在 法 义 上 有 一 个 极 为 重 要 的 融 贯 , 即 : “ 宗 趣 唯 一 无 余 涅 盘 , 法 门 则 有 三 智 三 渐 次 。 ” (6) 欧 阳 频 称 学 佛 难 行 苦 行 , 乃 大 丈 夫 事 。 “ 宗 趣 唯 一 无 余 涅 盘 ” 论 断 的 提 出 , 并 非 泛 泛 地 读 经 诵 论 所 可 得 , 而 是 伴 随 坎 坷 的 人 生 履 历 与 治 学 过 程 而 来 的 那 种 痛 彻 心 腑 的 生 命 体 验 , 所 谓 “ 激 于 自 身 而 出 者 ” (7) 。 女 儿 欧 阳 兰 死 , 欧 阳 宏 《 瑜 伽 》 ; 儿 子 欧 阳 东 死 , 悲 宏 《 般 若 》 , 始 得 毕 竟 空 义 ; 临 近 晚 景 , 血 亲 及 深 深 眷 爱 的 弟 子 已 多 先 己 亡 故 , 进 而 治 《 涅 盘 》 , 始 悟 无 余 涅 盘 之 至 重 。 察 之 欧 阳 著 述 , 其 论 证 主 要 有 三 : 一 、 无 余 涅 盘 之 寂 灭 义 。 依 《 瑜 伽 师 地 论 》 , 寂 灭 有 二 , 一 寂 静 寂 灭 , 为 依 他 起 之 惑 尽 境 界 ; 一 无 损 恼 寂 灭 , 为 圆 成 实 之 德 备 境 界 。 由 此 , 寂 灭 即 息 妄 见 真 之 证 觉 之 境 , 为 诸 法 自 性 、 真 如 本 体 。 二 、 无 余 涅 盘 之 相 应 义 。 涅 盘 具 解 脱 、 法 身 、 般 若 三 德 , 前 一 为 体 , 后 二 是 相 、 用 , 举 一 涅 盘 则 三 德 相 应 并 呈 , 是 为 一 相 应 义 。 另 外 , “ 观 上 菩 提 义 、 无 分 别 义 、 无 漏 义 、 般 若 义 、 缘 生 义 , 皆 必 得 涅 盘 相 应 义 乃 成 立 , 是 故 佛 之 宗 趣 唯 一 , 即 无 余 涅 盘 是 也 。 ” (8) 三 、 无 余 涅 盘 为 根 本 涅 盘 。 一 切 众 生 我 皆 令 入 无 余 涅 盘 而 灭 度 之 , 我 皆 令 入 的 可 能 性 在 于 诸 佛 菩 萨 之 无 尽 功 德 和 一 切 众 生 皆 具 佛 性 。 菩 萨 住 于 无 住 涅 盘 , 观 空 不 证 , 目 的 在 于 尽 未 来 际 作 诸 功 德 , 度 化 众 生 。 欧 阳 认 为 , 无 住 涅 盘 为 胜 进 涅 盘 , 是 大 涅 盘 , 仍 以 无 余 涅 盘 为 根 本 。 之 所 以 说 无 住 涅 盘 是 大 涅 盘 , 是 菩 萨 悲 心 使 然 , 这 可 作 为 佛 法 入 世 救 世 理 论 基 础 之 一 。 因 此 , 菩 萨 住 于 无 住 , 是 就 用 相 而 谈 , 仍 需 归 结 于 体 , 即 无 余 涅 盘 。

    “ 法 门 则 三 智 三 渐 次 ” 谓 : 初 渐 次 加 行 智 境 , 中 渐 次 根 本 智 境 , 最 后 渐 次 一 切 智 智 境 。 三 智 皆 与 涅 盘 相 应 , 仍 根 本 于 无 余 涅 盘 。 欧 阳 认 为 , 学 佛 当 首 先 关 注 现 实 人 生 , 不 可 好 高 骛 远 , 奢 谈 空 性 。 他 说 :

    “ 吾 辈 毛 道 凡 夫 , 当 急 求 初 渐 次 加 行 智 境 界 法 门 , 若 侈 谈 无 所 得 , 或 窃 取 有 所 得 , 非 方 广 道 人 , 即 顺 世 外 道 , 于 生 死 大 事 何 曾 涉 着 一 毫 ! 此 可 欺 人 可 自 欺 耶 ? ” (9)

   

二 、 佛 法 与 世 间

    佛 法 以 世 间 法 的 形 式 演 出 世 间 之 实 , 其 施 设 一 方 面 要 以 自 己 特 有 的 方 式 解 释 世 间 万 象 之 自 性 , 以 明 诸 法 实 相 , 即 法 尔 一 理 ; 另 一 方 面 则 要 求 无 量 有 情 众 生 通 过 研 习 法 相 与 自 家 的 修 证 去 体 悟 真 如 , 实 现 迷 悟 与 染 净 的 转 依 。

    佛 法 重 在 解 脱 , 然 解 脱 却 必 需 建 立 在 世 间 这 一 情 境 当 中 。 世 间 指 人 、 行 为 以 及 器 世 间 等 , 涵 盖 人 类 生 存 之 一 切 事 物 现 象 ; 离 开 世 间 , 并 无 真 正 的 解 脱 与 佛 法 可 谈 。 吕 澄 先 生 曾 指 出 世 人 谈 佛 法 易 犯 三 大 病 : 一 是 泥 迹 , 导 源 于 小 乘 , 专 讲 世 间 烦 恼 与 生 死 可 畏 等 事 , 劝 人 厌 离 逃 避 世 间 , 却 未 能 发 见 小 乘 法 之 深 刻 精 神 ; 二 是 蹈 空 , 不 着 边 际 地 高 唱 烦 恼 即 菩 提 、 生 死 即 涅 盘 , 引 人 以 浮 泛 空 虚 ; 三 是 纯 任 知 解 , 全 凭 一 己 之 知 见 去 理 会 佛 法 之 深 义 , 只 求 说 得 顺 畅 , 不 问 对 自 身 的 受 用 如 何 , 割 裂 佛 法 与 人 生 、 社 会 的 密 切 联 系 (10) 。 因 此 , 佛 法 不 是 离 开 世 间 、 人 生 , 空 谈 解 脱 , 而 是 要 在 结 合 现 实 人 生 的 基 础 之 上 去 谈 迷 悟 染 净 的 转 依 , 寻 求 菩 提 涅 盘 。 欧 阳 认 为 , 解 脱 必 “ 不 坏 世 间 ” 。 解 脱 是 人 的 解 脱 , 世 间 之 染 净 是 源 于 人 心 之 染 净 , 离 开 人 所 生 存 的 世 间 , 又 有 何 染 净 与 解 脱 可 言 ? 他 说 : “ 染 心 缘 世 间 , 世 间 是 染 ; 净 心 缘 世 间 , 世 间 是 净 。 ” (11) 故 此 , 佛 法 需 就 世 间 而 解 释 世 间 , 如 此 才 能 见 其 济 世 救 心 之 现 实 意 义 。

    世 间 有 自 相 义 与 实 相 义 。 世 间 之 自 相 是 由 言 说 构 想 、 业 惑 系 缚 、 分 别 取 著 的 有 染 的 虚 幻 不 真 的 存 在 。 就 实 相 言 , 则 世 间 自 性 本 寂 , 为 离 想 、 离 系 、 离 取 的 真 实 存 在 , 也 即 涅 盘 、 寂 静 、 寂 灭 、 真 如 等 义 。 依 二 谛 来 说 , 自 相 即 世 俗 谛 , 实 相 即 真 谛 。 唯 由 世 间 自 性 本 寂 才 能 认 识 到 世 间 自 相 的 虚 妄 流 转 , 唯 由 世 间 幻 相 才 能 契 入 涅 盘 实 相 , 故 世 间 与 涅 盘 不 可 也 不 能 对 立 。 涅 盘 不 离 世 间 , 也 非 世 间 之 外 别 有 一 个 涅 盘 存 在 。 《 中 论 》 卷 四 《 观 涅 盘 品 》 云 :

    “ 涅 盘 与 世 间 , 无 有 少 分 别 , 世 间 与 涅 盘 , 亦 无 少 分 别 。 ” 因 为 , “ 涅 盘 之 实 际 , 及 与 世 间 际 , 如 是 二 际 者 , 无 毫 厘 差 别 。 ” (12)

   

三 、 法 界 与 转 依

    欧 阳 认 为 , 人 们 对 佛 法 的 种 种 误 解 皆 源 于 好 谈 因 缘 、 不 信 法 尔 之 故 。 好 谈 因 缘 , 辗 转 繁 复 , 穷 归 一 本 , 则 不 觉 堕 于 他 胜 , 终 不 明 真 如 涅 盘 究 为 何 物 。 “ 不 信 法 尔 , 过 去 未 来 虚 妄 分 别 , 风 生 戏 论 海 市 乾 城 。 及 其 至 也 , 但 狂 慧 世 界 , 无 修 证 余 地 。 不 独 内 学 之 为 害 , 此 方 习 尚 亦 滋 蔓 之 难 图 也 。 ” (13) 法 尔 有 体 性 , 有 相 用 , 以 自 为 本 , 不 以 他 为 本 。 若 信 自 然 法 尔 , 则 一 切 染 净 之 法 得 以 明 了 , 生 灭 断 常 一 异 来 去 等 种 种 戏 论 亦 自 然 不 生 , 同 时 更 为 修 证 解 脱 找 到 根 依 与 可 能 。 欧 阳 先 生 常 以 “ 自 然 法 尔 ” 一 语 来 形 容 万 法 之 一 体 性 , 谈 体 用 , 谈 性 相 , 皆 统 一 于 法 尔 之 中 , 所 谓 法 尔 一 本 , 本 然 如 是 。 他 说 :

    “ 无 我 无 人 唯 一 法 界 , 法 尔 一 举 全 法 界 举 。 阿 赖 耶 识 具 一 切 种 , 法 尔 全 转 而 后 识 转 , 堂 下 觳 觫 , 堂 上 不 忍 , 孺 子 入 井 , 今 人 恻 隐 , 法 尔 万 物 一 体 , 现 见 自 他 不 异 。 ” (14)

    法 尔 一 理 , 即 是 法 界 。 此 法 尔 不 仅 是 万 法 之 本 , 更 是 众 生 不 忍 恻 隐 之 纯 净 本 然 之 心 , 亦 是 菩 萨 自 利 利 他 之 悲 愿 精 神 的 根 本 , 故 法 尔 是 佛 法 之 至 义 、 宇 宙 万 法 如 如 不 动 、 变 化 流 转 之 绝 对 法 则 。 欧 阳 认 为 , 我 们 无 论 是 从 体 性 与 相 用 二 边 来 解 释 宇 宙 万 象 , 还 是 从 立 学 角 度 来 显 佛 境 菩 萨 行 之 无 边 大 用 , 其 终 要 契 归 一 理 、 纳 于 一 法 界 之 中 。 他 说 :

    “ 唯 有 一 乘 道 , 无 二 亦 无 三 , 于 无 性 无 动 , 于 智 智 不 转 。 以 谈 瑜 伽 则 离 言 自 性 , 以 谈 般 若 则 是 法 平 等 , 以 谈 涅 盘 则 佛 性 中 道 。 万 派 千 流 汇 归 瀛 渤 , 无 不 同 此 法 界 流 , 无 不 同 归 一 法 界 。 ” (15)

    谈 法 界 义 , 是 欧 阳 一 生 讲 学 最 后 之 焦 点 所 在 。 佛 有 三 身 , 以 法 身 为 体 性 , 以 报 身 、 化 身 为 相 用 。 法 在 人 为 法 身 , 法 在 法 为 法 界 , 故 法 身 与 法 界 同 。 佛 之 体 性 即 规 定 佛 之 所 以 为 佛 者 , 可 以 法 界 、 法 身 、 涅 盘 、 真 如 等 概 念 名 之 。 欧 阳 认 为 , 法 身 与 法 界 亦 有 所 分 别 。 法 涵 摄 一 切 有 为 无 为 圣 法 , 一 切 圣 法 生 长 所 依 之 因 即 界 , 故 界 有 依 止 义 ; 一 切 法 之 实 性 、 一 切 如 来 之 自 体 是 界 , 故 界 又 有 体 性 义 。 法 身 则 有 体 依 义 与 聚 义 , 总 说 为 身 , 就 体 依 义 言 , 与 法 界 之 界 相 同 , 而 就 聚 义 言 , 则 为 法 身 所 独 有 , 即 此 身 以 五 法 为 性 , 兼 摄 四 智 , 不 仅 与 清 净 法 界 同 , 且 摄 二 转 依 之 果 。 法 界 遍 布 一 切 万 法 , 周 遍 无 际 , 常 住 不 动 , 为 诸 佛 与 众 生 所 共 有 。 佛 与 众 生 虽 具 同 一 法 界 , 然 具 有 修 得 与 性 有 之 分 别 。 欧 阳 说 : “ 法 界 , 法 身 , 一 切 众 生 平 等 共 有 者 , 性 有 也 , 非 修 得 也 , 修 得 则 唯 佛 有 。 ” (16) 对 佛 来 说 , 法 界 为 佛 所 修 得 ; 对 众 生 言 , 法 界 为 众 生 所 与 生 俱 来 者 , 于 众 生 心 中 累 劫 相 续 , 也 因 此 众 生 才 有 修 证 成 佛 的 可 能 性 , 只 是 众 生 与 佛 之 间 尚 有 一 个 践 行 觉 悟 的 过 程 。 通 常 认 为 , 佛 教 是 无 神 论 的 宗 教 。 这 是 指 , 佛 教 的 信 仰 , 不 是 崇 拜 外 在 于 信 仰 主 体 的 某 一 神 灵 或 上 帝 , 非 仗 他 力 而 求 取 人 生 的 解 脱 。 但 是 , 做 为 一 种 宗 教 , 佛 教 亦 必 须 以 信 仰 为 中 心 。 只 是 佛 教 信 仰 的 是 遍 布 于 一 切 法 与 众 生 的 法 界 真 如 , 这 种 信 仰 不 仅 是 对 永 恒 真 理 的 信 仰 , 更 是 对 自 己 有 觉 悟 成 佛 的 可 能 性 的 信 仰 , 因 为 法 界 为 众 生 所 性 有 。 由 此 亦 可 看 出 , 佛 教 所 说 的 人 生 解 脱 是 依 仗 自 力 , 而 非 他 力 。

    法 界 之 在 无 量 有 情 心 中 累 劫 相 续 , 即 如 来 藏 , 即 阿 赖 耶 识 , 即 佛 性 。 如 来 藏 思 想 是 佛 家 之 心 性 论 。 《 胜 曼 师 子 吼 经 》 云 : “ 如 来 藏 者 , 是 法 界 藏 、 法 身 藏 、 出 世 间 上 上 藏 、 自 性 清 净 藏 。 此 自 性 清 净 如 来 藏 而 客 尘 烦 恼 上 烦 恼 所 染 , 不 思 议 如 来 境 界 。 ” (17) 欧 阳 认 为 , 如 来 藏 有 染 净 二 边 、 性 有 与 修 得 别 。 如 来 藏 自 性 清 净 , 而 为 客 尘 烦 恼 所 染 , 是 为 染 边 事 ; 如 来 藏 常 住 不 动 , 有 厌 苦 乐 求 涅 盘 之 根 性 , 是 为 净 边 事 。 “ 在 缠 为 如 来 藏 , 出 缠 为 法 身 。 ” (18) 如 来 藏 为 烦 恼 所 缠 , 此 烦 恼 即 第 七 末 那 识 见 分 对 阿 赖 耶 识 相 分 的 执 取 所 产 生 的 四 根 本 烦 恼 及 无 量 无 边 烦 恼 藏 。 如 来 藏 自 性 不 动 , 为 众 生 所 共 有 , 是 为 性 有 。 众 生 闻 熏 佛 法 , 通 过 修 证 , 出 缠 而 得 法 身 , 是 为 修 得 , 唯 佛 有 。 是 故 一 切 众 生 虽 有 如 来 藏 之 根 性 , 而 不 是 法 身 , 虽 有 佛 性 而 不 能 见 性 , 为 烦 恼 所 缠 故 , 不 能 修 净 如 来 藏 故 。 就 众 生 与 佛 皆 有 如 来 藏 言 , 心 、 佛 、 众 生 三 无 差 别 ; 而 就 性 有 之 转 化 为 修 得 言 , 众 生 与 佛 之 间 又 隔 着 一 条 觉 悟 之 路 。 由 性 有 而 修 得 , 由 众 生 而 佛 , 即 是 转 迷 成 悟 、 舍 染 取 净 的 转 依 , 此 二 转 依 是 施 教 立 学 的 依 止 与 参 照 标 准 。 欧 阳 云 :

    “ 是 故 学 者 不 恃 性 得 而 重 修 得 也 , 阿 赖 耶 即 如 来 藏 , 发 挥 舍 染 义 说 阿 赖 耶 , 发 挥 取 净 义 说 如 来 藏 也 。 ” (19)

    由 上 所 述 , 则 知 法 界 与 众 生 一 体 。 初 , 众 生 以 法 界 为 体 , 即 众 生 皆 有 自 性 清 净 心 。 其 次 , 众 生 之 法 界 体 为 客 尘 烦 恼 所 缠 , 即 客 尘 所 染 自 性 清 净 心 。 最 后 , 就 法 界 平 等 言 , 众 生 即 法 界 , 众 生 界 即 是 法 界 。 若 不 明 众 生 与 法 界 一 体 , 则 必 舍 众 生 而 求 法 界 , 舍 世 间 而 求 涅 盘 , 教 与 学 也 必 流 于 空 谈 。

    吕 澄 据 《 佛 地 经 论 》 括 法 界 之 义 , 认 为 所 谓 法 界 即 指 “ 无 差 别 遍 一 切 有 情 心 而 为 共 相 所 显 者 。 ” (20) 法 界 是 万 物 之 实 体 , 诸 佛 与 众 生 之 自 性 , 体 性 必 须 由 相 用 所 显 , 才 能 够 修 证 悟 入 。 法 界 由 共 相 所 显 , 此 共 相 即 平 等 相 、 能 取 所 取 空 相 、 毕 竟 空 相 。 但 法 界 由 共 相 所 显 现 , 但 并 非 就 是 共 相 。 若 从 理 事 上 来 说 , 法 界 之 自 相 即 是 理 , 共 相 则 为 法 界 所 变 现 之 事 。 众 生 须 从 事 上 见 理 , 凭 事 相 而 入 佛 道 , 而 佛 则 从 理 上 施 设 言 教 之 事 , 接 引 众 生 。 实 则 理 事 为 一 , 同 一 实 相 。 法 界 毕 竟 空 , 众 生 为 烦 恼 、 所 知 二 障 所 缠 , 以 空 为 不 空 , 无 明 执 取 , 于 生 死 烦 恼 海 中 流 转 造 业 。 佛 菩 萨 之 悲 心 由 众 生 无 明 而 起 , 故 才 有 佛 之 立 教 , 菩 萨 之 利 他 功 德 。 欧 阳 说 : “ 菩 萨 悲 起 而 行 修 , 诸 佛 悲 起 而 立 教 , 若 众 生 自 知 毕 竟 空 , 菩 萨 不 必 行 修 , 佛 固 不 必 建 立 至 教 也 。 ” (21)

    佛 陀 由 悲 众 生 无 明 苦 迷 而 立 教 , 旨 在 接 引 众 生 契 入 佛 道 ; 众 生 学 法 , 意 在 破 暗 显 明 , 实 现 转 依 。 转 依 有 二 , 一 是 转 迷 为 悟 , 一 是 转 染 为 净 。 欧 阳 先 生 以 《 大 乘 密 严 经 》 为 二 转 依 之 要 轨 。 是 经 谈 密 严 刹 土 , 谈 赖 耶 生 身 。 所 谓 密 严 刹 土 , 即 法 身 涅 盘 所 依 之 佛 境 。 赖 耶 生 身 与 胎 藏 生 身 相 对 。 胎 藏 生 身 依 止 赖 耶 生 身 , 是 心 境 界 , 或 名 为 染 生 身 , 以 我 执 为 根 本 ; 赖 耶 生 身 是 慧 境 界 , 去 胎 生 身 之 染 而 为 净 生 身 , 故 赖 耶 生 身 即 为 密 严 刹 土 。 由 舍 染 生 身 而 得 净 生 身 , 是 为 一 转 依 ; 《 密 严 》 立 五 法 三 自 性 八 识 二 无 我 之 至 教 , 旨 在 接 引 有 情 转 无 明 之 迷 而 得 悟 菩 提 , 最 终 体 证 真 如 , 是 又 一 转 依 。 欧 阳 云 :

    “ 一 切 法 依 仗 , 作 佛 转 二 依 。 迷 悟 依 于 真 如 , 染 净 依 于 藏 识 。 转 迷 为 悟 而 得 菩 提 , 转 染 为 净 而 得 涅 盘 。 教 及 如 来 藏 、 赖 耶 、 法 身 是 染 净 边 事 ; 经 与 唯 智 学 、 定 土 、 世 间 是 迷 悟 边 事 也 。 ” (22)

    相 依 体 显 , 迷 悟 染 净 皆 依 一 法 界 , 即 真 如 、 阿 赖 耶 识 。 由 相 入 体 , 是 一 转 依 的 过 程 。 转 依 的 可 能 性 在 于 一 切 众 生 皆 有 佛 性 , 转 依 的 根 本 在 于 般 若 大 用 、 行 菩 萨 行 , 转 依 之 果 为 菩 提 、 涅 盘 。 是 故 谈 转 依 必 辩 智 详 行 。

    迷 悟 与 真 如 、 染 净 与 藏 识 的 关 系 可 从 能 所 、 即 主 客 二 边 来 分 析 。 从 心 境 界 上 看 , 由 无 明 我 执 而 生 分 别 , 不 见 诸 法 空 性 , 是 为 迷 ; 从 慧 境 界 上 看 , 观 诸 法 虚 妄 如 幻 , 入 无 分 别 之 一 切 智 境 , 是 为 悟 。 迷 悟 为 有 情 之 迷 悟 , 变 动 不 居 , 是 为 能 ; 真 如 即 一 法 界 , 周 遍 常 住 , 如 如 不 动 , 是 为 所 。 能 依 于 所 , 法 界 一 理 现 而 为 万 有 , 对 此 , 众 生 或 迷 或 悟 , 是 故 迷 悟 依 于 真 如 。 阿 赖 耶 识 有 能 藏 、 执 藏 、 所 藏 义 , 故 又 名 藏 识 。 藏 识 受 熏 持 种 , 种 现 而 为 万 法 。 法 有 染 净 , 世 间 谓 染 , 法 界 谓 净 。 染 净 诸 法 有 相 用 可 表 , 故 为 所 ; 藏 识 能 变 , 故 为 能 。 所 依 于 能 , 唯 识 无 境 , 故 染 净 依 于 藏 识 。

    欧 阳 认 为 , 转 依 之 所 以 为 二 , 在 于 体 用 异 类 故 。 涅 盘 是 体 , 菩 提 是 用 , 体 用 不 一 不 异 , 不 可 以 相 淆 。 为 此 , 欧 阳 更 以 四 涅 盘 配 四 体 用 细 加 分 辨 。 体 中 之 体 为 自 性 涅 盘 , 又 名 本 性 。 此 性 本 来 法 尔 , 常 住 不 动 , 无 论 有 佛 无 佛 , 还 是 有 众 生 无 众 生 , 皆 真 常 实 在 , 故 为 法 住 性 、 法 界 性 等 。 体 中 之 用 为 无 余 涅 盘 。 一 切 众 生 , 我 皆 令 入 无 余 涅 盘 而 灭 度 之 。 无 余 涅 盘 必 众 生 解 脱 后 方 可 契 入 。 体 必 仗 用 方 显 , 无 余 涅 盘 显 自 性 涅 盘 之 相 用 及 究 竟 , 故 为 体 中 之 用 。 用 中 之 体 为 无 住 涅 盘 。 一 切 众 生 皆 有 佛 性 是 入 无 余 涅 盘 的 可 能 性 , 然 必 有 助 缘 才 能 契 入 。 无 住 涅 盘 即 为 “ 令 入 ” 之 增 上 缘 , 是 灭 度 的 必 然 性 。 用 中 之 用 是 菩 提 。 菩 提 与 涅 盘 相 应 , 具 属 果 位 , 分 别 在 于 一 生 得 一 显 得 、 一 是 果 一 是 果 果 。 欧 阳 云 : “ 生 得 一 分 菩 提 , 即 显 得 一 分 涅 盘 , 涅 盘 必 待 菩 提 而 显 , 故 必 发 菩 提 以 显 之 。 作 用 在 菩 提 , 归 趣 仍 在 涅 盘 也 。 ” (23) 由 菩 提 而 显 涅 盘 , 故 菩 提 为 用 中 之 用 。 欧 阳 对 四 体 用 的 分 别 , 实 际 上 即 是 分 述 两 种 境 界 , 一 是 佛 境 界 , 一 是 菩 萨 境 界 。 自 性 涅 盘 即 一 真 法 界 , 有 佛 无 佛 , 其 性 常 住 , 是 为 真 常 之 体 。 入 佛 境 界 必 以 菩 萨 行 。 菩 萨 观 空 不 证 , 住 于 无 住 涅 盘 , 以 佛 境 为 境 , 由 悲 愿 而 发 无 上 菩 提 心 , 以 自 他 之 功 德 为 行 修 , 导 俗 趣 空 而 度 化 众 生 出 脱 苦 迷 。 菩 萨 行 是 渐 次 行 修 的 过 程 , 佛 境 唯 是 一 顿 悟 。 故 此 , 欧 阳 先 生 认 为 , 教 只 是 “ 佛 境 菩 萨 行 ” 。

    菩 提 是 果 , 涅 盘 是 果 果 。 对 菩 提 之 显 得 涅 盘 , 菩 提 为 用 , 涅 盘 为 体 。 菩 萨 行 之 无 边 大 用 即 为 契 入 涅 盘 一 体 , 故 转 依 有 二 。 迷 悟 、 染 净 的 转 依 其 实 即 是 修 证 的 两 个 阶 次 。 真 如 以 正 智 为 用 。 清 净 功 德 缘 起 于 正 智 , 杂 染 世 间 缘 起 于 无 明 , 由 正 智 而 转 迷 为 悟 , 而 得 菩 提 , 而 显 得 涅 盘 之 体 , 是 体 为 用 中 之 体 , 是 为 第 一 阶 次 。 无 量 有 情 度 化 已 尽 , 染 种 转 为 净 种 , 染 法 转 为 净 法 , 皆 归 于 寂 静 寂 灭 , 契 入 一 真 法 界 , 是 体 为 体 中 之 体 , 是 为 第 二 阶 次 。 其 实 , 无 住 涅 盘 即 是 真 体 , 然 菩 萨 与 众 生 尚 未 同 趋 于 寂 静 , 不 舍 众 生 故 , 住 于 此 而 施 教 化 之 事 。 无 余 涅 盘 寂 灭 寂 静 , 自 然 法 尔 。 一 切 众 生 我 皆 令 入 , 化 事 已 毕 , 则 一 真 法 界 显 。 法 尔 一 理 , 不 可 以 言 说 ; 诸 佛 之 设 教 、 菩 萨 之 化 事 只 能 于 相 用 中 谈 。 因 此 , 欧 阳 细 析 体 用 , 从 学 理 上 对 法 尔 与 转 依 之 关 系 进 行 调 节 与 完 整 , 以 突 出 诸 佛 设 教 、 菩 萨 行 修 之 悲 愿 , 从 而 强 调 佛 法 对 济 拔 世 间 与 人 生 解 脱 之 无 边 大 用 。

   

四 、 儒 佛 会 通

    欧 阳 在 数 十 年 的 内 学 研 究 中 , 最 终 以 “ 宗 趣 唯 一 无 余 涅 盘 ” 的 结 论 融 摄 全 部 佛 法 , 把 流 转 生 灭 之 宇 宙 万 象 、 缘 起 无 常 之 社 会 人 生 消 归 于 寂 静 寂 灭 , 即 一 真 法 界 , 显 现 了 学 之 体 性 。 如 果 说 唯 从 无 边 大 用 才 能 契 悟 不 可 言 说 之 体 , 那 么 欧 阳 以 顿 境 渐 行 之 旨 宣 扬 大 乘 为 人 之 学 即 在 于 充 用 之 量 , 而 他 对 儒 佛 的 会 通 , 更 是 借 儒 学 以 充 学 之 用 。 1937 年 , 中 日 战 争 爆 发 , 国 家 民 族 的 危 亡 成 为 全 国 上 下 所 关 注 的 焦 点 。 作 为 思 想 者 , 欧 阳 从 理 论 上 为 抗 战 寻 找 精 神 依 据 , 这 即 借 儒 者 舍 生 取 义 之 精 神 , 对 佛 儒 二 道 进 行 比 较 研 究 。

    欧 阳 认 为 , 就 终 极 之 理 而 言 , 无 所 谓 佛 与 儒 的 区 别 , 佛 儒 之 别 只 在 用 与 行 上 才 有 意 义 。 他 说 :

    “ 毗 卢 遮 那 顶 上 行 , 六 经 皆 我 注 脚 , 求 人 之 所 以 为 人 斯 已 耳 , 何 佛 之 有 , 何 孔 之 有 ? 然 圣 人 先 得 我 心 之 所 同 然 者 , 求 然 之 同 故 , 佛 须 学 , 孔 须 学 。 孔 学 是 菩 萨 分 学 , 佛 学 则 全 部 分 学 也 。 ” (24)

    首 先 , 欧 阳 从 体 用 两 边 对 儒 佛 进 行 会 通 。 在 欧 阳 看 来 , 孔 学 详 于 世 法 , 属 “ 依 体 之 用 ” , 是 行 ; 佛 法 亦 在 “ 依 体 之 用 ” 的 范 围 中 , 但 又 是 世 尊 亲 证 所 得 之 果 , 为 “ 用 满 之 体 ” (25) 。 因 此 , 孔 学 是 菩 萨 分 学 , 摄 于 用 边 ; 佛 法 则 体 用 兼 摄 。

    其 次 , 以 寂 静 寂 灭 之 体 统 摄 儒 佛 。 这 表 现 在 对 中 庸 的 解 说 上 , 欧 阳 认 为 , “ 中 , 即 无 思 无 为 、 寂 然 不 动 之 寂 ; 庸 , 即 感 而 遂 通 于 下 之 故 、 之 通 。 ” (26) 中 体 庸 用 , 由 庸 入 中 即 由 用 入 体 的 过 程 。 中 与 无 余 涅 盘 在 寂 静 寂 灭 义 上 是 共 通 的 , 同 为 一 体 。

    最 后 , 从 人 心 言 , 儒 佛 皆 明 一 心 。 学 之 体 用 最 终 须 落 实 到 人 心 上 来 , 学 之 用 也 正 是 以 救 心 济 世 体 现 出 来 的 , 这 在 儒 学 与 佛 法 都 无 不 同 。 欧 阳 说 :

    “ 有 体 , 有 用 , 有 依 体 之 用 , 有 用 满 之 体 。 宇 宙 万 有 , 群 众 思 虑 , 莫 不 依 于 一 心 。 心 必 有 其 体 而 后 可 心 , 状 体 之 相 貌 , 强 而 名 之 曰 寂 , 非 寂 而 谁 足 以 当 之 ? 心 必 有 其 用 而 后 能 心 , 状 用 之 相 貌 , 强 而 名 之 曰 智 , 非 智 而 谁 有 以 能 之 ? ” (27)

    寂 智 为 心 之 两 边 。 事 实 上 , 寂 之 不 可 言 说 性 , 使 得 无 论 是 佛 法 , 还 是 儒 学 , 以 及 人 们 的 所 有 行 为 , 都 在 智 边 言 说 才 有 意 义 。

    欧 阳 先 生 的 思 想 之 旅 充 满 焦 渴 与 创 意 , 在 生 死 事 大 的 人 生 困 惑 面 前 , 在 世 道 人 心 日 下 的 社 会 境 况 下 , 他 借 佛 法 立 学 , 真 趋 万 物 之 本 体 , 宣 扬 公 心 于 世 ; 而 在 日 军 入 华 、 民 族 家 国 危 亡 关 头 , 他 又 深 感 不 能 高 谈 性 命 , 又 借 儒 学 义 以 充 学 之 用 , 脚 踏 实 地 的 为 救 国 呼 吁 。 他 说 : “ 渐 参 死 字 , 不 下 十 余 年 , 今 国 破 家 亡 , 人 生 处 处 危 险 , 无 一 毫 安 全 可 望 , 乃 于 儒 门 舍 生 取 义 , 忽 然 开 朗 , 快 乐 万 分 , 有 把 握 无 恐 惧 又 千 百 万 分 , 证 之 佛 说 , 乃 无 不 合 。 ” (28)

    欧 阳 认 为 , 一 个 国 家 必 须 具 备 “ 一 段 超 远 精 神 ” (29) , 而 不 可 囿 于 目 下 可 见 的 利 益 。 因 此 , 欧 阳 或 借 古 或 借 他 学 , 皆 为 资 今 , 为 人 心 之 向 善 , 为 世 道 之 大 治 , 而 苦 心 建 立 一 系 精 神 学 说 。 正 如 他 在 《 跋 < 中 庸 传 > 寄 诸 友 》 中 所 说 : “ 天 下 溺 , 援 之 以 道 , 道 也 者 , 寂 灭 也 , 涅 盘 也 , 孔 、 佛 之 道 一 也 。 ” (30) 由 此 , 我 们 可 以 看 出 欧 阳 以 天 下 至 道 为 己 任 的 思 想 者 精 神 。

   

五 、 结 论

    欧 阳 渐 从 经 论 出 发 , 阐 释 了 无 余 涅 盘 、 法 界 等 佛 法 本 体 概 念 之 深 义 , 认 为 解 脱 必 不 坏 世 间 。 一 切 众 生 我 皆 令 入 无 余 涅 盘 , 心 佛 众 生 遍 此 法 界 , 无 不 体 现 了 佛 法 的 济 世 本 怀 。 转 依 事 实 上 即 是 转 众 生 业 种 , 人 心 由 染 趋 净 的 过 程 , 也 即 世 间 逐 渐 净 化 的 过 程 。 佛 法 以 解 脱 为 重 , 欧 阳 先 生 谈 解 脱 不 以 自 了 , 而 以 他 解 脱 为 自 解 脱 , 积 极 倡 导 菩 萨 悲 心 , 阐 扬 大 乘 为 人 之 学 。 他 说 : “ 为 人 之 学 是 菩 萨 学 , 本 乎 大 悲 , 因 于 菩 提 , 而 竟 于 方 便 也 。 大 悲 为 根 本 , 非 自 了 死 生 为 根 本 也 ; 菩 提 心 为 因 , 非 涅 盘 心 为 因 也 ; 方 便 为 究 竟 , 尽 未 来 际 作 诸 功 德 , 非 证 空 为 究 竟 也 。 ” (31) 以 大 悲 为 根 本 , 以 方 便 为 究 竟 , 方 便 、 大 悲 即 是 诸 佛 菩 萨 度 生 济 世 的 手 段 和 根 源 。 因 此 , 欧 阳 先 生 对 大 乘 为 人 之 学 的 阐 扬 , 即 是 立 足 于 佛 法 可 以 言 说 的 范 围 , 强 调 佛 法 之 无 边 大 用 , 以 强 烈 的 宗 教 情 怀 济 拔 人 心 、 家 国 民 族 于 惟 危 之 间 。

    注   释 :

    (1) 欧 阳 先 生 所 建 立 之 佛 学 体 系 即 “ 院 学 ” 体 系 , 院 学 之 精 神 与 内 容 体 现 了 欧 阳 之 立 学 意 图 及 主 张 。

    (2) 欧 阳 渐 : 《 今 日 之 佛 法 研 究 》 , 《 悲 愤 而 后 有 学 : 欧 阳 渐 文 选 》 ( 下 略 称 《 文 选 》 ) , 上 海 远 东 出 版 社 1996 , 106 页 。

    (3) 欧 阳 渐 : 《 覆 陈 伯 严 书 》 , 《 文 选 》 317 页 。

    (4)(11)(13)(22) 欧 阳 渐 : 《 大 乘 密 严 经 叙 》 , 12 页 , 35 页 , 28 页 , 6 、 7 页 , 《 欧 阳 竟 无 先 生 内 外 学 》 ( 下 略 称 《 内 外 学 》 ) 第 六 种 之 《 藏 要 叙 · 经 》 , 金 陵 刻 经 处 木 刻 本 。

    (5) 欧 阳 渐 一 生 之 佛 学 研 究 , 前 后 大 致 可 分 为 四 期 : 治 法 相 学 (1917) 、 治 般 若 学 (1928) 、 治 涅 盘 学 (1936) 、 会 通 佛 法 (1936 年 后 ) , 由 此 可 见 欧 阳 治 学 之 线 索 及 其 研 究 主 张 的 提 出 背 景 。

    (6)(8)(9)(23) 欧 阳 渐 : 《 答 陈 真 如 书 》 , 《 文 选 》 , 330 页 、 328 页 、 329 页 、 327 页 。

    (7) 欧 阳 渐 : 《 再 答 陈 真 如 书 》 , 《 文 选 》 333 页 。

    (10) 参 阅 吕 澄 《 佛 法 与 世 间 》 , 《 吕 澄 佛 学 论 著 选 集 》 ( 下 略 称 《 选 集 》 ) 第 一 册 , 齐 鲁 书 社 1991 , 446 页 。

    (12) 龙 树 《 中 论 》 , 《 藏 要 》 第 一 辑 第 十 五 种 , 66 页 。

    (14)(31) 欧 阳 渐 : 《 瑜 伽 论 · 本 地 分 · 菩 萨 地 叙 》 , 《 内 外 学 》 第 七 种 之 《 藏 要 叙 论 》 , 17 页 。

    (15) 欧 阳 渐 : 《 释 教 训 》 , 《 文 选 》 152 页 。

    (16) 欧 阳 渐 : 《 覆 梅 撷 芸 书 六 》 , 《 文 选 》 348 页 。

    (17) 《 胜  师 子 吼 经 》 10 页 , 《 藏 要 》 第 一 辑 第 八 种 。

    (18)(19) 欧 阳 渐 : 《 覆 梅 撷 芸 书 六 》 , 《 文 选 》 348 页 , 349 页 。

    (20) 吕 澄 : 《 法 界 释 义 》 , 《 选 集 》 第 一 册 , 147 页 。

    (21) 欧 阳 渐 : 《 覆 梅 撷 芸 书 七 》 , 《 文 选 》 357 页 。

    (24) 欧 阳 渐 : 《 孔 佛 概 论 之 概 论 》 , 《 文 选 》 , 363 页 。

    (25)(27) 欧 阳 渐 : 《 孔 佛 》 , 《 文 选 》 , 361 页 , 360 页 。

    (26) 欧 阳 渐 : 《 中 庸 传 》 , 《 文 选 》 , 392 页 。

    (28) 欧 阳 渐 : 《 与 陶  士 书 四 》 , 《 文 选 》 , 416 页 。

    (29) 欧 阳 渐 : 《 覆 张 溥 泉 书 》 , 《 文 选 》 , 417 页 。

    (30) 欧 阳 渐 : 《 跋 < 中 庸 传 > 寄 诸 友 》 , 《 文 选 》 , 423 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