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音 | 1998 年 第 5 期 ( 总 第 165 期 ) 第 46 页 |
灵 岩 山 寺 原 名 崇 报 寺 。 民 国 十 五 年 (1926) , 印 公 由 真 达 和 尚 陪 同 首 次 上 灵 岩 山 , 就 规 划 将 灵 岩 山 寺 创 建 为 十 方 专 修 净 土 道 场 。 民 国 十 九 年 (1930) , 印 公 到 苏 州 报 国 寺 闭 关 , 灵 岩 山 寺 妙 真 和 尚 常 去 报 国 寺 叩 关 请 益 , 仰 承 印 公 指 导 , 山 寺 日 就 振 兴 。 民 国 二 十 一 年 (1932) 夏 , 经 印 公 亲 自 题 额 , 仍 复 灵 岩 山 寺 旧 称 , 并 为 山 门 撰 书 对 联 : “ 净 土 法 门 普 被 三 根 , 实 如 来 成 始 成 终 之 妙 道 ; 弥 陀 誓 愿 全 收 九 界 , 示 众 生 心 作 心 是 之 洪 猷 。 ” 同 时 创 办 念 佛 堂 , 订 立 共 住 规 约 及 念 佛 堂 功 课 与 每 日 行 持 细 则 , 安 众 念 佛 。 十 方 衲 子 景 仰 印 公 之 道 风 , 多 不 远 千 里 而 来 , 故 灵 岩 道 风 亦 为 之 一 振 。 民 国 二 十 九 年 (1940) 农 历 十 一 月 初 四 日 , 大 师 预 知 时 至 , 端 坐 念 佛 生 西 , 被 后 人 共 尊 为 净 土 宗 第 十 三 代 祖 师 , 灵 岩 山 寺 则 由 此 成 为 近 代 净 土 宗 的 祖 庭 , 四 方 佛 子 心 目 中 的 圣 地 。
“ 文 革 ” 时 期 , 寺 院 罹 难 , 僧 众 星 散 。 “ 文 革 ” 过 后 , 随 着 党 的 宗 教 政 策 逐 步 落 实 , 灵 岩 山 寺 的 建 设 与 弘 化 工 作 又 翻 开 了 新 的 篇 章 。 1980 年 , 在 中 国 佛 教 协 会 赵 朴 初 会 长 的 亲 切 关 怀 下 , 灵 岩 山 寺 得 以 恢 复 。 并 经 赵 朴 老 建 议 , 国 务 院 宗 教 局 审 批 , 在 灵 岩 山 寺 内 , 创 办 了 中 国 佛 学 院 灵 岩 山 分 院 。
虽 然 山 寺 初 复 , 百 废 待 兴 , 但 灵 岩 山 寺 仍 然 始 终 把 寺 院 管 理 与 道 风 建 设 放 在 首 位 。 清 季 以 来 , 汉 传 佛 教 某 些 寺 院 存 在 着 “ 三 滥 ” 现 象 , 即 剃 度 滥 、 传 戒 滥 、 住 持 滥 。 一 些 僧 众 热 衷 于 应 酬 经 忏 , 不 注 重 修 学 , 以 致 佛 教 日 渐 衰 微 。 印 公 当 时 针 对 上 述 时 弊 , 在 创 建 灵 岩 净 土 道 场 之 初 , 就 特 地 订 立 了 五 条 规 约 : “ 一 、 住 持 不 论 台 、 贤 、 济 、 洞 , 但 以 戒 行 精 严 、 深 信 净 土 法 门 为 准 , 只 传 贤 , 不 传 法 , 以 杜 法 眷 私 属 之 弊 。 二 、 住 持 论 次 数 , 不 论 代 数 , 以 免 高 德 居 庸 德 之 后 之 嫌 。 三 、 不 传 戒 , 不 讲 经 , 以 免 招 摇 扰 乱 正 念 之 嫌 。 堂 中 虽 日 日 常 讲 , 但 不 升 座 , 不 招 外 方 来 听 耳 。 四 、 专 一 念 佛 , 除 打 佛 七 外 , 概 不 应 酬 经 忏 佛 事 。 五 、 无 论 任 何 人 , 不 得 在 寺 内 收 剃 徒 弟 。 五 条 有 一 违 者 , 立 即 出 院 。 ” 这 五 条 规 约 , 虽 是 印 祖 当 时 为 弘 扬 净 土 、 振 兴 佛 教 、 匡 正 时 弊 而 发 , 然 至 今 来 看 , 仍 具 有 特 殊 意 义 , 它 在 很 大 程 度 上 保 证 了 十 方 丛 林 的 清 净 稳 定 与 海 众 的 安 和 。 所 以 , 在 1981 年 修 订 灵 岩 山 寺 共 住 规 约 时 , 仍 将 印 祖 这 五 条 规 约 放 在 首 位 , 并 坚 持 实 行 。
例 如 , 共 住 规 约 中 : “ 专 一 念 佛 , 除 打 佛 七 、 随 早 晚 课 念 普 佛 外 , 概 不 应 酬 经 忏 佛 事 。 ” 这 一 规 定 即 能 保 证 日 常 修 持 、 早 晚 功 课 、 半 月 诵 戒 、 堂 内 念 佛 , 寒 暑 无 间 , 正 常 进 行 。 如 有 施 主 来 寺 打 佛 七 , 均 是 全 堂 诸 师 同 念 , 不 开 牌 , 即 无 开 彼 不 开 我 之 嫌 。 不 论 佛 七 多 少 堂 , 不 另 请 寺 外 僧 人 来 补 充 , 亦 不 令 佛 学 院 学 僧 进 堂 参 加 。 施 主 念 延 生 、 荐 亡 普 佛 , 只 能 随 早 晚 课 举 行 , 不 另 外 安 排 时 间 。 坚 持 这 一 规 定 , 佛 学 院 上 课 , 堂 内 念 佛 , 才 能 保 证 正 常 。 资 、 结 缘 全 寺 僧 众 均 分 , 无 论 首 领 执 事 或 清 众 学 僧 , 每 人 各 得 一 份 , 任 何 人 不 给 双 份 , 做 到 利 和 同 均 。 灵 岩 山 寺 还 有 一 规 定 , 凡 是 送 给 方 丈 、 当 家 、 知 客 等 执 事 师 的 香 敬 , 至 今 仍 按 照 过 去 印 光 大 师 、 妙 真 和 尚 的 规 定 , 一 律 交 库 房 入 帐 , 不 入 私 囊 。 到 过 年 时 提 出 若 干 分 给 执 事 、 行 单 作 为 犒 劳 。
共 住 规 约 规 定 灵 岩 山 寺 只 传 贤 , 不 传 法 , 不 收 剃 度 徒 弟 。 真 正 坚 持 十 方 丛 林 制 度 , 无 师 徒 等 私 属 法 眷 观 念 , 就 能 上 下 团 结 一 致 , 处 处 以 集 体 利 益 为 重 , 避 免 分 成 派 别 或 房 头 等 不 正 常 现 象 的 发 生 。 僧 众 进 单 或 请 当 执 事 , 无 私 属 或 乡 亲 观 念 , 做 到 量 才 使 用 , 唯 德 为 先 。 灵 岩 山 寺 至 今 仍 坚 持 如 此 。
在 修 建 恢 复 道 场 方 面 , 灵 岩 山 寺 从 民 国 十 五 年 (1926) 改 为 十 方 专 修 净 土 道 场 以 来 , 至 1980 年 恢 复 重 修 , 所 须 经 费 均 是 自 筹 , 虽 由 国 内 外 佛 教 信 徒 捐 助 , 但 从 不 募 缘 , 连 大 殿 内 也 不 设 缘 簿 , 这 都 是 遵 照 印 光 大 师 指 示 : 不 募 缘 。 这 样 可 以 防 止 有 不 法 之 徒 冒 名 在 外 化 缘 , 欺 骗 群 众 , 骗 取 钱 财 。
灵 岩 山 寺 和 中 国 佛 学 院 灵 岩 山 分 院 看 起 来 是 两 块 牌 子 , 实 际 上 是 血 肉 并 存 , 相 依 互 助 的 一 个 整 体 。 管 理 也 是 一 套 班 子 , 执 事 法 师 都 是 兼 职 不 兼 薪 , 待 遇 相 等 , 无 特 殊 化 。 这 样 , 既 节 约 了 经 费 开 支 , 亦 利 于 管 理 , 避 免 出 现 差 异 和 不 平 均 现 象 。 由 于 是 丛 林 办 学 , 佛 学 院 亦 是 丛 林 的 一 个 寮 口 ( 部 门 ) , 学 僧 是 常 住 成 员 之 一 , 不 但 要 遵 守 佛 学 院 的 纪 律 , 同 时 也 要 遵 守 常 住 的 共 住 规 约 。 这 样 统 一 管 理 , 使 彼 此 工 作 协 调 一 致 , 可 减 少 不 必 要 的 矛 盾 。
本 来 , 佛 教 办 学 的 目 标 宗 旨 , 和 社 会 学 校 有 着 根 本 性 的 不 同 , 如 何 培 养 学 僧 树 立 正 确 的 人 生 观 念 , 掌 握 佛 学 知 识 , 激 发 自 度 度 人 的 菩 提 道 心 , 是 为 最 要 。 灵 岩 山 佛 学 院 就 是 禀 承 这 一 办 学 宗 旨 , 采 用 这 种 佛 学 院 和 丛 林 结 合 的 方 式 , 为 培 养 爱 国 爱 教 , 学 修 并 进 , 并 能 担 负 起 弘 扬 佛 法 、 住 持 圣 教 责 任 的 人 才 而 努 力 。 这 种 良 性 结 合 的 结 果 在 于 , 首 先 , 在 规 章 制 度 方 面 相 互 补 益 , 更 趋 完 善 , 有 利 于 丛 林 和 学 院 的 运 行 与 管 理 。 更 重 要 的 是 , 除 上 课 学 习 以 外 , 学 僧 和 常 住 僧 人 一 样 , 上 殿 过 堂 , 诵 经 拜 佛 , 过 的 是 典 型 的 丛 林 生 活 , 不 脱 离 佛 教 气 氛 。 而 这 种 气 氛 本 身 是 对 身 心 的 一 种 磨 炼 , 一 种 潜 移 默 化 的 熏 陶 , 从 古 以 来 , 多 少 高 僧 大 德 就 是 在 这 种 严 整 有 序 的 丛 林 生 活 中 历 练 而 出 。 学 僧 在 课 堂 里 学 习 理 论 知 识 , 出 了 课 堂 就 是 更 完 备 的 “ 实 践 基 地 ” , 学 僧 学 到 的 不 光 是 书 本 上 的 理 论 , 也 能 结 合 实 行 , 亲 身 实 践 。 如 此 一 来 , 灵 岩 山 寺 和 灵 岩 山 分 院 也 就 不 光 是 经 济 上 与 人 事 管 理 上 的 统 一 结 合 , 在 培 养 学 僧 、 塑 造 佛 教 未 来 接 班 人 的 工 作 上 也 融 为 一 体 , 相 得 益 彰 。
虽 然 是 两 块 牌 子 一 套 班 子 , 然 而 却 各 司 其 职 , 相 互 协 调 , 不 互 相 夹 杂 影 响 。 佛 学 院 每 天 按 时 上 课 , 念 佛 堂 起 香 念 佛 , 有 条 不 紊 , 寒 暑 无 间 。 每 年 冬 季 举 行 精 进 佛 七 , 借 以 策 进 行 者 , 一 心 专 念 。 佛 学 院 学 僧 亦 提 前 考 试 , 共 同 参 加 。 佛 学 院 今 年 是 第 九 届 , 已 毕 业 八 届 , 毕 业 僧 31 0 名 , 为 海 内 外 佛 教 事 业 作 出 了 应 有 的 贡 献 。
在 全 国 众 多 的 丛 林 和 佛 学 院 之 中 , 灵 岩 山 寺 和 灵 岩 山 分 院 始 终 保 持 、 继 承 着 印 祖 道 场 的 原 有 道 风 , 好 的 道 风 引 伸 出 好 的 校 风 , 而 好 的 校 风 才 能 培 养 出 好 的 人 才 , 才 能 将 印 祖 道 风 溥 被 四 海 , 发 扬 光 大 。 而 印 祖 道 场 — — 灵 岩 山 寺 , 也 必 将 由 此 而 四 海 流 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