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 音 1999 年 第 9 期 ( 总 第 181)28

历 史 上 禁 断 邪 教 的 言 论 和 法 令 摭 拾

默 雷 摘 编

   笔 者 曾 于 1996 年 12 期 的 “ 法 音 近 录 ” 栏 目 , 刊 出 《 “ 附 佛 法 外 道 ” 与 民 间 秘 密 宗 教 》 一 组 文 摘 , 介 绍 了 近 十 年 来 学 术 界 研 究 民 间 秘 密 宗 教 的 若 干 成 果 , 以 及 学 者 呼 吁 要 警 惕 “ 附 佛 法 外 道 ” 危 害 佛 教 的 建 言 。 现 从 佛 教 史 书 和 政 府 法 典 中 , 辑 出 佛 教 史 书 对 附 佛 法 外 道 的 揭 露 , 历 代 政 府 禁 断 异 术 邪 道 的 法 令 , 清 朝 地 方 官 对 邪 教 活 动 的 调 查 , 以 供 关 心 这 方 面 问 题 的 读 者 参 考 。

   

佛 教 史 书 对 附 佛 法 外 道 的 揭 露

    南 宋 天 台 宗 僧 人 释 宗 鉴 在 所 著 史 书 《 释 门 正 统 》 ( 收 于 《 ● 续 藏 经 》 第 130 册 ) 中 , 为 止 恶 防 非 , 辨 明 邪 正 , 特 立 〈 斥 伪 志 〉 , 指 斥 当 时 流 行 民 间 的 末 尼 教 、 白 莲 菜 、 白 云 菜 等 乃 是 “ 附 托 宗 途 ” “ 影 傍 佛 教 ” 的 “ 相 似 道 ” :

    “ 白 莲 者 , 绍 兴 初 吴 郡 延 祥 院 沙 门 茅 子 元 , 曾 学 于 北 禅 梵 法 主 会 下 , 依 仿 天 台 出 《 圆 融 四 土 图 》 、 《 晨 朝 礼 忏 文 》 , 偈 歌 四 句 , 佛 念 五 声 , 劝 诸 男 女 , 同 修 净 业 。 称 白 莲 导 师 , 其 徒 号 白 莲 菜 人 。 亦 曰 茹 茅 阇 梨 菜 。 有 论 于 有 司 者 , 加 以 事 魔 之 罪 , 蒙 流 江 州 。 后 有 小 茅 阇 黎 复 收 余 党 , 但 其 见 解 不 及 子 元 。 又 白 衣 展 转 传 授 , 不 无 讹 谬 , 唯 谨 护 生 一 戒 耳 !

    白 云 者 , 大 观 年 间 , 西 京 宝 应 寺 僧 孔 清 觉 称 鲁 圣 之 裔 , 来 居 杭 之 白 云 庵 。 涉 猎 释 典 , 立 四 果 十 地 以 分 大 小 两 乘 , 造 论 数 篇 , 传 于 流 俗 。 从 者 尊 之 曰 白 云 和 尚 , 其 徒 曰 白 云 菜 , 亦 曰 十 地 菜 。 然 论 四 果 , 则 昧 于 开 权 显 实 ; 论 十 地 则 不 知 通 别 圆 异 。 虽 欲 对 破 禅 宗 , 奈 教 观 无 归 , 反 成 魔 说 。 觉 海 愚 力 排 其 谬 于 有 司 , 坐 流 恩 州 。 其 徒 甚 广 , 几 与 白 莲 相 混 , 特 以 妻 子 有 无 为 异 耳 。 亦 颇 持 诵 , 晨 香 夕 火 , 供 养 法 宝 , 躬 耕 自 活 , 似 沮 溺 荷 篠 之 风 , 实 不 可 与 事 魔 妖 党 同 论 。 其 愚 疾 诞 妄 自 贻 伊 戚 者 , 亦 为 有 识 之 士 所 恶 。 ” ( 《 释 门 正 统》 卷 四 )

    宗 鉴 虽 对 白 莲 菜 和 白 云 菜 皆 持 批 判 态 度 , 但 认 为 二 者 有 所 不 同 , 应 区 别 对 待 。 白 云 菜 其 说 虽 谬 , 作 法 多 符 佛 制 , 不 可 遽 视 为 事 魔 邪 党 。 而 茅 子 元 自 称 白 莲 导 师 , 坐 受 众 拜 , 僭 佛 之 位 ; 男 女 混 杂 , 同 修 净 业 ; 白 莲 道 人 皆 娶 妻 生 子 。 种 种 行 径 , 皆 不 合 佛 制 , 故 白 莲 菜 当 属 事 魔 妖 党 。 而 从 宗 鉴 对 白 云 菜 的 叙 述 中 可 知 , 当 时 南 宋 的 官 府 对 二 者 并 不 作 区 分 , 一 律 以 事 魔 妖 党 而 严 加 禁 止 :

    “ 嘉 泰 二 年 (1202) 七 月 十 二 日 , 施 行 臣 寮 所 奏 , 临 安 府 余 杭 县 南 山 白 云 庵 道 民 沈 智 元 , 进 状 乞 敕 额 。 臣 寮 云 : ‘ 道 民 者 , 游 堕 不 逞 , 吃 菜 事 魔 , 所 谓 奸 民 者 也 。 既 非 僧 道 , 又 非 童 行 。 自 植 党 与 千 百 为 群 。 挟 持 妖 教 , 聋 瞽 愚 俗 。 或 以 修 路 建 桥 为 名 , 或 效 诵 经 焚 香 为 会 , 夜 聚 晓 散 , 男 女 无 别 。 呼 啸 善 诱 , 实 繁 有 徒 。 所 至 各 有 渠 魁 相 统 , 忽 集 忽 散 , 莫 测 端 倪 。 遇 有 争 讼 , 合 谋 并 力 , 厚 啖 胥 吏 , 志 在 必 胜 。 遇 有 修 建 , 夤 缘 假 名 , 敛 率 民 财 , 自 丰 囊 橐 。 横 行 州 县 , 欺 轹 善 良 , 创 置 私 庵 为 逋 逃 渊 薮 。 盖 由 寄 居 形 势 之 家 , 受 其 嘱 托 , 认 为 己 产 , 出 名 占 据 , 曲 为 盖 庇 , 遂 使 州 县 莫 敢 谁 何 。 此 风 久 炽 , 全 不 为 怪 。 …… 况 庆 元 (1195 — 1200) , 臣 寮 论 伪 民 奸 恶 之 弊 , 不 得 自 为 党 类 , 永 远 结 集 , 各 令 四 散 。 如 违 , 将 为 首 人 决 配 远 恶 州 军 , 徒 党 编 管 。 近 , 臣 又 论 , 非 给 降 度 牒 僧 道 , 创 置 私 庵 , 不 耕 不 蚕 , 蠹 民 惑 众 , 皆 抵 于 罪 。 …… 欲 下 临 安 府 将 智 元 重 行 编 配 , 永 不 放 还 。 庵 舍 尽 行 拆 除 。 散 其 徒 党 , 籍 其 物 业 , 以 为 传 习 魔 法 既 视 典 宪 之 戒 。 …… 并 乞 行 下 诸 路 监 司 遵 从 。 ’ ” ( 《 释 门 正 统 》 卷 四 )

    最 后 , 宗 鉴 指 出 :

    “ 论 云 : 教 变 则 禅 , 禅 弊 为 魔 , 魔 炽 为 贼 。 真 知 言 哉 ! 是 知 , 傍 附 经 论 之 弊 犹 轻 , 搥 提 经 论 之 弊 实 重 。 唯 圣 君 贤 相 , 凡 百 君 子 , 返 经 常 之 道 以 救 之 。 经 正 则 庶 民 兴 , 庶 民 兴 , 斯 无 邪 忒 矣 ! ” ( 《 释 门 正 统 》 卷 四 )

    天 台 宗 僧 释 志 磐 所 撰 的 佛 教 史 巨 著 《 佛 祖 统 纪 》 ( 收 于 《 大 正 藏 》 第 49 册 ) , 其 旨 既 在 昭 明 佛 教 正 统 , 对 外 道 邪 宗 亦 有 所 批 判 。 论 及 茅 子 元 及 其 所 创 白 莲 菜 , 志 磐 所 说 出 于 宗 鉴 的 《 释 门 正 统 》 , 唯 措 词 更 为 严 厉 :

    “ 吴 郡 延 祥 院 僧 茅 子 元 者 , 初 学 于 梵 法 主 , 依 仿 台 宗 , 出 《 圆 融 四 土 图 》 、 《 晨 朝 礼 忏 文 》 , 偈 歌 四 句 , 佛 念 五 声 , 劝 诸 男 女 , 同 修 净 业 。 自 称 白 莲 导 师 , 坐 受 众 拜 。 谨 葱 乳 、 不 杀 、 不 饮 酒 , 号 白 莲 菜 。 受 其 邪 教 者 谓 之 传 道 , 与 之 通 淫 者 谓 之 佛 法 。 相 见 傲 僧 慢 人 , 无 所 不 至 。 愚 夫 愚 妇 , 转 相 诳 诱 , 聚 落 田 里 , 皆 乐 其 妄 。 有 论 于 有 司 者 , 正 以 事 魔 之 罪 , 流 于 江 州 。 然 其 余 党 效 习 , 至 今 为 盛 。 ” ( 《 佛 祖 统 纪 》 卷 四 十 八 )

    此 段 之 后 , 志 磐 意 犹 未 尽 , 又 加 了 一 段 评 语 , 其 文 如 下 :

    “ 议 曰 : 嗟 夫 ! 天 下 之 事 未 尝 无 弊 也 。 君 天 下 如 禹 汤 而 有 桀 纣 , 相 天 下 如 周 召 而 有 斯 莽 , 道 本 老 庄 而 有 归 真 、 灵 素 , 释 本 能 仁 而 有 清 觉 、 子 元 。 信 三 教 皆 有 其 弊 也 。 所 谓 四 土 图 者 , 则 窃 取 台 宗 格 言 附 以 杂 偈 , 率 皆 鄙 薄 言 词 。 晨 朝 忏 者 , 则 撮 略 慈 云 七 忏 , 别 为 一 本 , 不 识 依 何 行 法 。 偈 吟 四 句 , 则 有 类 于 樵 歌 。 佛 念 五 声 , 则 何 关 于 十 念 。 号 白 莲 , 妄 托 于 祖 ; 称 导 师 , 僭 同 于 佛 ; 假 名 净 业 , 而 专 为 奸 秽 之 行 。 猥 亵 不 良 , 何 能 具 道 。 嗟 乎 ! ” ( 《 佛 祖 统 纪 》 卷 四 十 八 )

   

历 代 政 府 禁 断 异 术 邪 道 的 法 令

    劳 政 武 的 博 士 论 文 《 佛 律 与 国 法 — — 戒 律 学 原 理 》 , 是 一 部 以 法 学 、 法 制 史 、 法 哲 学 、 西 方 伦 理 学 等 学 科 的 观 点 和 方 法 , 对 佛 教 戒 律 作 全 面 研 究 的 专 著 。 第 九 章 《 历 代 法 令 对 佛 教 规 范 之 分 析 》 , 指 出 在 接 受 中 华 文 化 的 规 范 原 则 及 其 衍 生 方 式 的 前 提 下 , 历 代 法 律 对 真 正 信 仰 者 多 所 宽 容 , 而 对 假 冒 为 善 之 徒 则 加 重 处 罚 。 在 本 章 第 四 节 中 , 专 门 分 析 历 代 政 府 法 令 禁 施 异 术 邪 道 , 摘 要 如 下 :

    僧 道 不 务 修 持 , 徒 以 非 理 迎 神 , 异 术 蛊 惑 人 心 或 为 人 卜 筮 妄 言 吉 凶 之 类 邪 道 , 其 害 非 浅 , 早 在 唐 代 已 有 法 禁 , 后 世 亦 然 。

    此 见 唐 开 元 三 年 十 一 月 十 七 日 “ 禁 断 妖 讹 等 敕 ” 云 :

    “ 释 氏 汲 引 , 本 归 正 法 ; 仁 王 护 持 , 先 去 邪 道 。 失 其 宗 旨 , 乃 般 若 之 罪 人 ; 成 其 诡 怪 , 岂 涅 槃 之 信 士 ? 不 存 惩 革 , 遂 废 津 梁 ; 眷 彼 愚 蒙 , 将 陷 坑 阱 。 比 有 白 衣 长 发 , 假 托 弥 勒 下 生 , 因 为 妖 讹 , 广 集 徒 侣 , 称 解 禅 观 , 妄 说 灾 祥 。 或 别 作 小 经 , 诈 云 佛 说 ; 或 辄 蓄 弟 子 , 号 为 和 尚 ; 多 不 婚 娶 , 眩 惑 闾 阎 ; 能 类 实 繁 , 蠹 政 为 甚 。 刺 史 县 令 , 职 在 亲 人 , 拙 于 抚 驭 , 是 生 奸 宄 。 自 今 以 后 , 宜 加 捉 搦 。 仍 令 按 察 使 采 访 , 如 州 县 不 能 觉 察 , 所 由 长 官 , 并 量 状 贬 降 。 ” ( 《 唐 大 诏 令 集 》 588 页 , 台 北 鼎 文 书 局 , 1972)

    又 如 “ 禁 僧 道 卜 筮 制 ” 云 :

    “ 左 道 疑 众 , 王 制 无 敕 。 妖 言 蠹 时 , 国 朝 尤 禁 。 且 缁 黄 之 教 , 本 以 少 思 寡 欲 也 。 阴 阳 者 流 , 所 以 敬 授 人 时 也 。 而 有 学 非 而 辨 , 性 挟 于 邪 , 辄 窥 天 道 之 远 , 妄 验 国 家 之 事 。 仍 又 托 于 卜 筮 , 假 说 灾 祥 。 岂 宜 闾 阎 之 内 咨 其 诳 惑 , 兼 亦 衣 冠 之 家 多 有 厌 胜 ; 将 恐 养 成 其 俗 , 以 生 祸 乱 之 萌 。 时 艰 以 来 , 禁 网 疏 阔 , 致 令 此 辈 , 尚 有 矫 诬 。 害 政 之 深 , 莫 过 于 此 。 将 归 正 道 , 必 绝 奸 源 。 宜 令 所 司 , 举 旧 条 处 分 。 ” ( 《 唐 大 诏 令 集 》 590 页 )

    此 外 , 《 唐 会 要 》 卷 五 十 “ 杂 录 ” 亦 载 唐 高 宗 永 徽 四 年 (653 ) 四 月 敕 :

    “ 道 士 女 冠 僧 尼 等 , 不 得 为 人 疗 疾 及 卜 相 ” 。

    相 同 的 规 定 , 亦 见 诸 五 代 的 法 令 。 如 后 唐 天 成 二 年 (927) 六 月 七 日 敕 :

    “ 访 闻 近 日 , 有 矫 伪 之 徒 , 依 凭 佛 教 , 诳 诱 人 情 ; 或 伤 割 形 骸 , 或 负 担 钳 索 , 或 书 经 于 都 肆 , 或 卖 药 于 街 衢 , 悉 是 乖 讹 。 须 行 断 绝 ! 此 后 如 有 此 色 之 人 , 并 委 所 在 街 坊 巡 司 纠 察 , 准 上 决 配 。 ” ( 《 五 代 会 要 》 卷 十 二 、 151 页 以 下 , 台 湾 商 务 印 书 馆 印 行 )

    又 如 后 周 显 德 二 年 五 月 六 日 敕 :

    “ 应 有 僧 尼 俗 士 , 自 前 多 有 舍 身 烧 臂 炼 指 , 钉 截 手 足 , 带 铃 燃 灯 , 诸 般 坏 肢 体 , 戏 弄 道 具 符 篆 , 左 道 妖 惑 之 类 , 今 后 一 切 止 绝 。 如 此 色 人 , 仰 所 在 严 断 , 递 配 边 远 , 仍 勒 归 俗 。 其 所 犯 罪 重 者 , 准 格 律 处 分 , 所 有 居 停 寺 院 知 事 僧 尼 , 地 方 厢 镇 职 员 所 由 公 然 容 纵 者 , 重 行 科 断 。 ” ( 《 五 代 会 要 》 卷 十 二 、 154 页 )

    又 如 宋 太 祖 开 宝 八 年 (975) 四 月 丁 酉 “ 禁 灌 顶 道 场 水 陆 斋 会 夜 集 士 女 诏 ” 云 :

    “ 像 法 真 宗 , 适 当 崇 阐 ; 缁 徒 戒 行 , 尤 在 精 严 。 如 闻 灌 顶 道 场 , 水 陆 斋 会 , 并 夜 集 士 女 , 就 寺 开 设 , 深 为 亵 渎 , 无 益 修 持 。 宜 令 功 德 司 及 尚 书 祠 部 , 告 谕 两 京 诸 道 州 府 , 并 禁 之 。 ” ( 《 宋 大 诏 令 集 》 861 页 , 台 北 鼎 文 书 局 印 行 )

    元 代 法 令 虽 弛 滥 , 但 对 此 等 事 则 严 禁 。 例 如 , 大 元 通 制 九 八 八 条 规 定 : “ 诸 僧 道 伪 造 经 文 , 犯 上 惑 众 , 为 首 者 斩 ; 为 从 者 , 各 以 轻 重 论 刑 。 ” 同 法 九 八 九 条 规 定 : “ 诸 以 非 理 迎 神 , 祈 赛 惑 众 乱 民 者 , 禁 之 。 ” 同 法 九 九 三 条 规 定 : “ 诸 阴 阳 家 伪 造 图 谶 , 释 老 家 私 撰 经 文 , 凡 以 邪 说 左 道 , 诬 民 惑 众 者 , 禁 之 。 违 者 , 重 罪 之 ; 在 寺 观 者 , 罪 及 主 守 ; 居 外 者 , 所 在 有 司 察 之 。 ”

    明 、 清 法 令 , 对 非 理 迎 神 、 假 冒 为 善 等 事 , 处 罚 之 严 , 甚 于 前 代 。 如 明 清 律 礼 律 祭 祀 门 “ 亵 渎 神 明 ” 条 载 : “ 若 僧 道 修 斋 设 醮 , 而 拜 奏 青 祠 表 文 , 及 祈 禳 火 灾 者 , 同 罪 ( 杖 八 十 ) 还 俗 。 ” 又 同 律 “ 禁 止 师 巫 邪 术 ” 条 规 定 : “ 凡 师 巫 假 降 邪 神 , 书 符 咒 水 , 扶 鸾 祷 圣 , 自 号 端 公 、 太 保 、 师 婆 , 及 妄 称 弥 勒 佛 、 白 莲 社 、 明 尊 教 、 白 云 众 等 会 , 一 应 左 道 异 端 之 术 ; 或 隐 藏 图 像 , 烧 香 集 众 , 夜 聚 晓 散 , 佯 修 善 事 , 煽 惑 人 民 , 为 首 者 , 绞 ( 监 候 ) ; 为 从 者 , 各 杖 一 百 、 流 三 千 里 。 ” 且 除 此 律 文 之 外 , 明 朝 并 有 问 刑 条 例 为 之 补 充 , 该 规 定 为 清 朝 所 沿 , 并 经 雍 正 及 乾 隆 年 间 加 以 修 改 , 即 :

    “ 各 处 官 吏 军 民 僧 道 人 等 , 妄 称 谙 晓 扶 鸾 祷 圣 、 书 符 咒 水 ; 或 烧 香 集 徒 , 夜 聚 晓 散 , 并 捏 造 经 咒 邪 术 、 传 徒 敛 钱 ; 一 切 左 道 异 端 , 煽 惑 人 民 ; 为 从 者 , 改 发 回 城 , 给 大 小 伯 克 及 力 能 管 束 之 回 子 为 奴 。 其 称 为 善 友 , 求 讨 布 施 , 至 十 人 以 上 者 ; 或 称 烧 炼 丹 药 , 出 入 内 外 官 家 ; 或 擅 入 皇 城 , 夤 缘 作 弊 , 希 求 进 用 者 ; 并 军 民 人 等 寺 观 住 持 , 不 问 来 历 , 寓 藏 接 引 , 容 留 披 剃 冠 簪 , 至 十 人 以 上 者 ; 俱 发 近 边 充 军 。 若 不 及 十 人 , 容 留 潜 住 , 荐 举 引 用 , 及 邻 甲 知 情 不 举 , 并 皇 城 各 门 守 卫 官 军 , 不 行 关 防 搜 拏 者 , 各 照 违 制 律 治 罪 ; 如 事 关 重 大 , 临 时 酌 量 办 理 。 至 守 业 良 民 , 讽 念 佛 经 , 茹 素 邀 福 , 并 无 学 习 邪 教 , 捏 造 经 咒 , 传 徒 敛 钱 惑 众 者 , 不 得 滥 用 此 例 。 ” ( 清 · 薛 允 升 : 《 读 例 存 疑 》 421 页 以 下 , 台 北 成 文 出 版 社 , 1970)

    ( 《 佛 律 与 国 法 — — 戒 律 学 原 理 》 , 台 北 老 古 文 化 事 业 公 司 , 1 999 , 363 — 366 页 )

   

清 朝 地 方 官 对 邪 教 活 动 的 调 查

    清 朝 道 光 年 间 曾 任 直 隶 清 河 县 、 巨 鹿 县 知 县 和 沧 州 知 州 的 黄 育 楩 , 在 其 任 上 调 查 民 间 的 宗 教 结 社 , 先 后 撰 《 破 邪 详 辩 》 及 又 续 、 三 续 。 他 以 一 个 地 方 官 吏 的 身 份 , 站 在 为 政 者 的 立 场 , 认 为 结 社 成 员 所 持 的 经 典 ( 宝 卷 ) , 都 是 淫 词 邪 教 之 徒 的 邪 说 。 黄 育 楩 的 著 作 现 已 成 为 研 究 清 代 民 间 宗 教 、 秘 密 结 社 及 民 间 信 仰 的 珍 贵 文 献 。

    黄 育 楩 在 《 破 邪 详 辩 》 中 , 列 出 调 查 所 收 的 六 十 八 种 邪 经 典 , 亦 即 所 谓 的 宝 卷 。 他 指 出 了 邪 经 典 的 特 点 , 藉 此 亦 可 了 解 所 谓 的 邪 教 思 想 。

    (1) 邪 教 有 “ 八 字 真 言 ” , 即 “ 真 空 家 乡 、 无 生 父 母 ” 八 个 字 。 “ 真 空 ” 是 依 佛 教 的 “ 四 大 皆 空 ” 而 来 , “ 无 生 父 母 ” 之 意 为 : 邪 教 徒 都 是 “ 无 生 父 母 ” 的 儿 女 。 故 只 要 身 为 教 徒 , 就 可 生 于 “ 无 生 父 母 ” 的 天 宫 。 “ 无 生 父 母 ” 又 称 为 “ 无 生 老 母 ” 。

    (2) 邪 教 “ 敛 钱 上 供 ” , 藉 此 怂 恿 愚 民 求 福 免 祸 , 按 所 供 钱 物 的 多 少 来 定 福 善 的 厚 薄 , 这 真 是 荒 谬 至 极 。

    (3) 邪 教 上 供 时 , 有 时 兼 行 上 表 , 就 是 说 只 要 上 表 给 “ 无 生 ” , 报 告 自 己 的 名 字 , 将 来 就 不 会 耽 误 升 天 的 时 期 。

    (4) 邪 教 入 信 时 , 必 取 誓 约 书 , 这 是 为 了 防 止 局 外 人 进 入 。

    (5) 邪 教 有 “ 开 场 考 选 ” , 亦 即 考 查 教 徒 的 成 绩 , 决 定 升 格 或 升 天 的 顺 序 。

    (6) 邪 教 “ 男 女 混 杂 ” , 恣 行 淫 欲 , 已 成 自 然 习 惯 。

    (7) 邪 教 管 入 信 教 徒 为 “ 行 好 ” , 假 定 有 人 不 入 为 教 徒 , 就 骂 为 “ 无 行 好 ” , 因 此 无 知 的 愚 民 都 以 为 做 个 邪 教 徒 , 便 是 “ 行 好 ” 。

    (8) 邪 教 “ 传 徒 敛 钱 ” , 或 藉 名 医 卜 , 或 假 托 买 卖 , 巡 回 乡 村 传 道 。 因 为 他 们 所 收 的 钱 并 不 是 大 额 , 因 此 许 多 人 都 慷 慨 解 囊 。 虽 然 每 个 人 所 捐 很 少 , 但 人 数 一 多 , 亦 成 巨 额 。

    (9) 邪 教 说 “ 无 字 真 经 、 一 字 真 经 ” , 事 实 上 所 作 均 是 千 言 万 语 的 邪 经 典 。

    (10) 邪 经 典 中 , 并 不 直 接 谈 谋 逆 , 谋 逆 之 原 因 为 聚 众 , 聚 众 之 本 在 于 邪 经 典 。 由 此 观 来 , 虽 然 邪 经 典 不 谈 谋 逆 , 却 已 成 为 谋 逆 之 因 , 这 是 至 明 之 理 。

    (11) 邪 教 宣 言 “ 红 阳 劫 尽 、 白 阳 劫 起 ” , 谓 红 阳 劫 为 释 迦 掌 世 , 白 阳 劫 为 弥 勒 掌 世 。

    (12) 邪 教 言 五 方 五 姓 , 中 央 戊 己 土 为 王 姓 , 东 方 甲 乙 木 为 张 金 斗 , 南 方 丙 丁 火 为 李 彦 文 , 北 方 壬 癸 水 为 刘 姓 , 西 方 庚 辛 金 为 申 老 叙 , 此 说 真 是 怪 异 至 极 。

    (13) 邪 教 于 九 宫 中 , 增 加 红 、 皂 黑 色 、 青 , 另 加 白 字 。

    (14) 邪 教 除 十 二 时 外 , 又 加 纽 、 宙 、 唇 、 未 、 酬 、 刻 等 六 时 , 共 为 十 八 时 。

    (15) 邪 教 以 天 上 事 煽 惑 愚 民 , 因 为 天 上 之 事 无 法 考 究 , 可 说 这 是 邪 教 高 明 的 伎 俩 。

    (16) 邪 教 称 真 空 古 佛 、 无 生 老 母 为 上 古 之 神 仙 。

    (17) 邪 教 王 法 中 案 ( 此 指 道 光 十 一 、 二 年 间 所 破 获 的 以 王 法 中 为 首 的 白 阳 教 事 件 ) 供 述 , 康 熙 年 间 无 生 老 母 转 世 于 清 苑 县 的 国 公 营 , 出 嫁 后 生 一 子 , 可 是 遭 夫 抛 弃 , 其 子 又 遭 雷 殛 而 死 , 因 此 入 寺 修 行 , 为 信 者 传 道 。 死 后 , 其 门 徒 为 其 纳 骨 , 置 于 寺 后 的 砖 塔 内 。

    (18) 邪 教 徒 所 称 的 无 生 老 母 之 身 分 既 然 如 此 , 那 么 , 对 于 真 空 古 佛 之 身 , 也 能 推 察 出 其 大 概 了 。 此 外 , 邪 教 还 经 常 提 到 转 世 之 说 , 这 和 佛 教 的 转 世 完 全 不 同 , 为 的 就 是 煽 惑 民 众 。

    上 面 所 介 绍 的 , 便 是 黄 育 楩 所 指 出 的 邪 教 常 用 之 词 汇 。

    ( 据 吉 冈 义 丰 著 : 《 中 国 民 间 宗 教 概 说 》 , 台 北 华 宇 出 版 社 , 19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