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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泰顺林介生居士书二(节录)
如来说经,报通三世;凡人生子,略有四因。
报通三世,前文---与卫锦洲居士书中说过,但前文简略,宜与此文参阅,其义更
明。
报通三世者:第一、现报,谓:现在作善作恶,现生获福获殃;如士子习举业,现
身得功名。此凡眼能见者。
第二、生报,谓:今生作善作恶,来生享福受罪;如祖父重斯文,子孙方发达。此
则凡眼所不能见,天眼犹能见之。(今生来生,皆约本人说。然、隔世之事,难以喻显,
权约祖父子孙,欲人易了。不可以词害义,至祷。)
第三、后报,谓:今生作善作恶,至第三生,或四五六七生,或十百千万生,或一
十百千万劫,或至无量无边恒河沙劫,方受善恶之报。如商、周之王业,实肇基于稷、
契弼舜佐禹之时。
(商的始祖叫做契,帮助禹治水有功,封于商。)
(周的始祖是后稷,尧时举做农师,舜时,号称他做“后稷”,教人民播种百糓)。
若三四生等,天眼犹能见之。若百千万劫,天眼则不能见;声闻道眼,犹能见之;
若无量无边恒河沙劫,惟如来五眼圆明者能见;尚非声闻道眼之境,况天眼肉眼哉!
如佛世一人求出家,舍利弗观此人百千劫来,并无善根,不肯度彼,佛乃度之,谓
此人于久远劫前,以采薪时,为虎所逼,一称“南无佛”,以此善根,今得出家证阿罗汉。
出大庄严论经。是谓:唯佛能知,非声闻道眼之境。
知此三报之义,则作善降祥,不善降殃,圣言原自无爽;富贵、贫贱、寿夭、穷通,
天命未曾有偏。境缘之来,若镜现像,智者但修镜外之容,愚人徒憎镜内之影。逆来顺
受,方为乐天;不怨不尤,始可立命。
(乐天知命:谓顺应天命而自乐也。易、系辞上:乐天知命,故不忧。疏:乐天施
化,是欢乐于天;识物始终,是自知性命;任自然之理,故不忧也。)
子有四因者:一者、报恩,二者、报怨,三者、偿债,四者、讨债。
报恩者:谓父母于子,宿世有恩,为报恩故,来为其子。则服劳奉养,生事死葬。
必使生则亲欢,祭则鬼享。乃至致君泽民,名垂青史,令天下后世,敬其人而并敬其亲。
若:曾鲁公、陈忠肃、王龟龄、史大成(曾、陈、王三公,皆宋名臣;史公,清初状元。
四公皆信佛,唯忠肃悟入甚深。以前世皆为高僧,故虽处富贵,犹能不昧本因耳。);今
世之孝子贤孙,皆此类也。
(曾鲁公,前已说过,见一七四页。)
陈忠肃:姓陈名瓘,字莹中。南剑州沙县人。宋徽宗时,为司谏。初、习华严,次
依明智法师,闻天台宗旨,深有契入。后专修念佛三昧,作天台十疑论后序,阐扬净土
法门。宋徽宗宣和六年卒,年六十五。高宗赐谥曰“忠肃”。(宋史三四五、净土圣贤录
七)
王龟龄、史大成:待查。
报怨者:谓父母宿世于子有负恩处,为报怨故,来为其子。小则忤逆亲心,大则祸
延亲身;生无甘旨之养,死贻九泉之辱。又、其甚者:身居权要,谋为不轨,灭门戮族,
掘坟夷墓;使天下后世,唾骂其人并及其亲。若:王莽、曹操、董卓、秦桧等、是也。
(王、曹、董、秦之史实,人人耳熟能详,无须多费笔墨。)
偿债者:子宿世负亲资财,为偿债故,来为其子。若所负者多,则可以终亲之身;
若所负者少,故不免半途而去;如:学甫成名而丧命,商才得利而殒身。
讨债者:谓亲宿世负子资财,为讨债故,来为其子。小债则徒费束脩聘金延师娶妻,
及种种教诲,欲望成立,而大限既到,忽尔丧亡。大债则不止如此,必致废业荡产、家
败人亡而后已。
陈海量居士著“可许则许”云:
“丧子未必是凶(一)华严五祖纪:唐杜顺和尚。尝分卫应供,斋主抱儿乞消灾延
寿之记。和尚熟视曰:此汝怨家也,当与之忏悔。斋毕,令抱至河边,和尚抛儿入水。
夫妇拊膺号叫。和尚曰:汝儿犹在。即以手指之。其儿化为六尺丈夫。立于波间,瞋责
之曰:汝前生取我金帛,杀我推溺水中。不因菩萨与我解怨,誓不相赦。夫妇默然信服。
(二)梁敬叔笔记:姚伯昂先生曰:世谓人世妻子,有还帐者,有索帐者。余因忆
前有妹五岁,痘危,呻吟甚哀,数日夜不绝声。张太夫人谓其何不早去,乃大言曰:尚
负八千文,未曾偿清。我即去耶!先赠光禄公遣余告之曰:必以此钱为之棺殓,再加千
文为焚楮镪。是宜速去,何茹苦乃尔!余告之,是夕即死。然则还帐索帐之说不爽也。
(三)梁敬叔先生曰:常州甘学究者,以课蒙馆为生。有子才三岁,其妻忽死,乃
携其子于馆舍中哺之。至四五岁,即教以识字读书。年十五六,四书五经俱熟,亦可以
为蒙师矣。每年父子馆榖合四五十金,稍有蓄积,乃为子联姻。正欲行聘,忽大病垂死,
大呼其父之名。父骇然曰:我在此,汝欲何为?病者曰:汝前生与我合夥,负我二百馀
金。某事除若干,某事除若干。今尚应找五千三百文;急急还我,我即去矣。言讫而绝。
此真世俗所谓讨债也。大凡夭折之子,无不是因讨债而来;特如此之分明说出者,十不
一二。而为父母者,反为悲伤不已,亦可嗤唉!
(四)纪晓岚笔记:朱元亭一子病瘵,绵惙时,呻吟自语曰:是尚欠我十九金。俄
医者投以人参,煎成未饮而逝;其价恰得十九金。此近日事也。
(五)天台袁相钦君,余还戚也。尝梦酒坛中现一人,指相钦而言曰:三百千!三
百千!遂醒,适其妻举一子。相钦固未有子,甚珍之。儿四岁病笃,忽呼曰:拏算盤来
算帐!拏算盤来算帐!相钦陡忆前梦,乃责之曰:讨债鬼!你到我家四岁,为你费用已
不止三百千矣!其子应声而亡。
不独子女为然,即夫妻亦莫不如是。总之,眷属聚会,无非恩仇报复。若能互相感
化,同念弥陀,同归净土,恩仇眷属化为菩提眷属,则大妙矣。”
后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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