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光大师文钞共修园地

  敦伦尽分 闲邪存诚 诸恶莫作 众善奉行
真为生死 发菩提心 以深信愿 持佛名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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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 示常住芳规

  灵岩,乃千百年古道场,乱后遂成焦土。虽小有建筑,卒以无人撑
持,仍旧破败。幸光绪末,严大护法,闻真师之名,遂以相奉,盖以冀
其复为道场故也。真师虽复接得,奈以诸事牵缠,不能亲往住持。去年,
戒法师来,喜其得人,遂和盘托出,亲送入山,以为住持。而且邀请官
绅,声明永作十方常住。戒师,品德、学业、名誉、俱优,堪为后学模
范。今虽应虞山讲期,汝当格外认真,代戒师领众修持,毋得避懒偷安。
凡来此山住者,皆属发心办道之人,大家都要认真用功,互相勉励,以
取丽泽之益。不得浪游闲谈,及不依寺规,自作主宰。此寺已作十方,
凡三圣堂子孙在此住,亦须与众共修,均其劳逸,同其甘苦。否则,便
是搅乱常住,欺侮真师。既为真师徒辈,理宜格外如法,尚不至由自己
不如法,令人议及真师也。今约略示其大概,以为前途支持之据。一,
时势阢隍,只可一心办道,不可妄拟建筑。即或不得已而小有添造,但
取足用即已,毋得多建以图宽敞。不但财力不给,须防由此招祸。二,
世道艰难,饮食衣服,各须俭朴。常住用费,量入为出。若不撙节,后
难为继。所有出入帐目,必须分明。不得置买浮华之物,一则费钱,二
招讥议。须留有余,以备不足。不可谓有真师接济,而任意浮用。三,
佛堂日课,即依现在所订规矩,切实修持。然不可一向专在事相上用功。
必须心心念念,对治自己习气毛病。能如是者,方为真念佛人。否则,
如水泡石头,绝无心得。但按净土常规,不可别生花样。有欲立异,如
然指、然灯者,请彼往育王去行,此山永不开此一端。四,戒法师,既
应虞山讲期,恐一时难以回来。而住持之名与位,仍属戒师,领众修持
之事,汝权为代。当格外勤慎谦恭,不可自大自高。汝乃晚辈,代理其
事,不得竟用住持口气,庶大众服汝虚怀,道心更加真切矣。五,凡处
事接物,必须谦和公平,不得固执己见,抹杀正理。尤须大家互相劝勉,
精修净业。常省己过,莫论人非,极力克治习气毛病。习气去一分,道
业方可增一分。不得骄傲自恣,注意温饱。总须忍苦耐劳,安贫守分。
此寺既为十方,即汝与来者,同属十方,应以大公无私之精神处之。凡
三圣堂子孙,在山住者,亦须打破私情,自处于十方僧众地位。不得擅
倚私意,特享优裕,任意放纵,以坏成规。否则,便是佛法罪人,真师
怨家。宜令他去,免致贻人讥诮。时事艰难,前途可虑,再无良法,将
何以成为道场。恐汝或未虑及,故为络索一上。初本欲统说,继欲惺目,
故分六条。不过表示光卫护灵岩道场之愚诚,切勿以越樽代俎而见诮,
则灵岩幸甚,真师幸甚。(书一六)
  附灵岩规约。一,住持不论何宗派,但以深信净土,戒行精严为准。
只传贤,不传法,以杜法眷私属之弊。二,住持论次数,不论代数,以
免高德居庸德之后之嫌。三,不传戒,不讲经,以免招摇扰乱正念之嫌。
堂中虽日日常讲,但不招外方来听耳。四,专一念佛。除打佛七外,概
不应酬一切佛事。五,无论何人,不得在寺收剃徒弟。五条有一违者,
立即出院。(记一四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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