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复刘汉云杨慧昌居士书
(民国二十年)
值此大灾见告,当随己力设法救济,以尽自己之天职,则其利大矣。
光一向不做事,凡所有施资,均归于印书,或救灾用。今年六月,汉口
初发水灾,明道师往上海,代捐一百圆。后其水更大,又捐一百圆。一
弟子以芜湖水灾,函祈幕赈。光复彼信,谓光一向不募捐,况在关中。
汝愿每年给二百元作用费,祈将此助赈,以后永勿见给。随汝捐二百也
好,四、六、八、千、也好。后一弟子曹崧乔,往江北赈灾,打电令光
劝捐,光送印书洋一千赈灾。高鹤年,来函祈救灾,光令交二百三十元。
此今年赈灾所出者。光作此说,非自夸功,盖欲汝等同皆发心,随分随
力而为救济。有力出力,无力出言劝有力者,亦是善事。又今之女人首
饰、臂钏、耳坠、戒指、均不可带,带之则招祸。若留之与儿女,则是
贻祸于儿女。若死后附葬,必致掘坟露尸,其为辱也,大矣。若肯赈灾,
则是送祸去而迎福来矣,祈与一切人发挥此义。若女界中肯如此以施,
则其款巨矣。勿谓我语迂阔,实为至理至情。彼高邮、邵伯、之富人,
在先何尝不念念为子孙谋,不肯少行救济。而大水一来,房屋、器具、
人口、通皆七零八散,十不存一。每村数十家,求一锅一灶而不可得。
曹崧乔,在扬州买锅、灶、米、火柴,数十家给一锅,以大船装去。村
间用小船往放。说之令人堕泪。有房末倒者,蛇、与蜈蚣、均盤踞其上,
人欲上房,亦不敢上,树上亦然,可怜可怜。彼女人尚将招祸之物,不
肯用以救济,则后生他世,恐亦罹此灾,而无人肯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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