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光大师文钞共修园地

  敦伦尽分 闲邪存诚 诸恶莫作 众善奉行
真为生死 发菩提心 以深信愿 持佛名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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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净之居士书
(民国二十五年)

  前日夜间,接手书,以目力不给,不能看。此二日,又以他事无暇
理料,遂忘之。午后,偶检出,知为请书,并送光用费。即令弘化社,
为尽数寄书,外加四包,为光所送。光老矣,目力不给,一向不理外事,
亦无有门庭法派,任人说长说短,光亦不愿理会。汝以光为师,不妨为
汝说一调和法门之法。须用至公至正之心,以至公至正之语言劝谕之,
则为法门之福。若以己之所爱敬者,为完全无少可议。以他所不满者,
为完全毁善知识,造地狱业。本为和合法门,反成党同伐异,则护法反
成坏法,好心不得好报矣。如是,则汝以人为可怜者,人亦以汝为可怜,
并所尊重之绝无可议至高无上之高僧,亦为可怜也。故孔子令人正心诚
意者,必致其知,致知必须格物。物不格,如戴绿红等色眼镜,凡所见
之色,皆非其本色。以心有私欲为主,便溺于一边,不见事之真理,与
人之真是非也。此语凡治世修道者,皆当以为圭臬,且勿以为迂腐而忽
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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