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复陈慧和居士书二
(民国十八年)
由慧洪转来手书,知宿因有在,一闻佛法,即生正信。然学佛之人,
必须敦笃伦常,恪尽己分,闲邪存诚,克己复礼。诸恶莫作,众善奉行,
戒杀吃素,信愿念佛。以此自行,复以化他。能如是者,决定现生可入
圣贤之域,临终直登极乐之邦。今为取法名为慧和,谓以智慧调和身心,
不使偏于空有诸见,及贪瞋痴等。而复以戒、定、慧,与慈、悲、喜、
舍、等相和,而为自利利他之据。庶不致蹈近来以高明自诩之狂徒,及
卑劣自安之愚夫派也。(其二)人生世间,危险万状,一气不来,不知
又作何等形相。汝已投人,幸心地明了,一念孝慈,得复本体,若或迷
昧,则便难归还矣。须知此尚是最好消息,若是投于异类,则更为危险。
是知六道众生,均无异同,随业受报,莫定生处。汝经此难,可以决定
求生西方之心,庶可由此一险,永享安乐矣。净土十要,净土圣贤录,
彻悟语录,已请到。又将近印各书,凑六包寄去,祈查收。吃素一事,
以不知人畜轮回,互生互杀之故,遂谬谓人应该吃彼,彼应该人吃。及
至托质此中,则方知以前之所计为谬矣。汝既经此一番危险,固当勉学
吃素。如在店铺,实难自由,亦当生不忍心,生度脱心,少吃为妙。若
能自由,当以不吃。又修行净土法门,固不在出家与否。汝上有老母,
下有妻子,若置之不问,自求安乐,则于佛法世法,均获大罪,以不能
尽谊尽分,纵有修持,功难抵过,况不能修持者乎。观经,明三世诸佛
净业正因,第一即是孝养父母,奉事师长,慈心不杀,修十善业。此之
修法,诸佛所赞。今之在家修行者,比四十年前,当多数十倍,何曾闻
在家不好修行也。汝但依我文钞、嘉言录、所说而修,决定可以与汝父、
母、妻、子,同得生为圣贤之徒,没入莲池海会,方知吾言,决不诳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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