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复宅梵居士书
(民国二十一年)
江浙念佛婆,统统都是信受外道无理之理,只知恭敬洁净,而不知
按事而论,故有此种瞎说,流毒世间,误人不浅。光从前不知此种邪说,
故文钞中绝不提及。次后详知其弊,故对于一切人常说之。有难产者,
依之而念,无一不即时安然而生也。念佛之人,行、住、坐、卧、均好
念,但睡时,及衣冠不整齐,手口未洗漱,与洗澡、抽解、及至污秽之
处,俱宜心中默念,不宜出声。默念功德仍不减少,出声则于仪式不合。
若妇人临产,只可念观世音菩萨,(以观世音菩萨,悲愿深重之故,非
不可念佛,只可念观音也,切勿错会。)以观音救苦心殷,必要出声朗
念,断断不可心里默念。心裹念,为力较小,感通亦较小。又此时用力
送儿出,若用力送儿,又默念,伤气受病。产妇自己朗念,产室照应者
亦朗念,家中人在别屋亦当为念。切不可谓裸露不净,念之恐获罪咎。
须知理固有定,事变不一,只可据事论理,不可执崖理而论。譬如儿女
误堕于粪坑水火之中,呼父母以求救,父母闻之,即往救援。断不至以
彼身体不洁净,衣冠不整齐,而不肯救援,任其死亡。菩萨之德,深逾
父母无量万万倍。当众生罹苦求救时,只有救苦之念,绝无计较形迹之
念。且此系无可如何,非能表示恭敬洁净,而特为裸露不净也。若能而
不为,则诚为有罪。若不能致其恭敬之相,则只可论心中归向之诚,不
可在形迹上讲礼貌仪式也。菩萨无苦不救,无难不救,何得于产妇而遗
之。虽经中未及明言,然当推及救苦之心,以期息人生之大苦,慰菩萨
之慈心。况药师经中,佛教产妇念药师佛文云,或有女人,临当产时,
受于极苦。若能至心称名礼赞(称名,则产妇所能,其礼赞恭敬供养,
乃家中人之事,非产妇所能。)恭敬供养彼如来者,众苦皆除。(众苦皆
除,则无苦可得。所生之子以下,其所得利益,大莫能名。产妇念之,
得如此大益,岂念佛之人,一进产妇之房,便完全丧失平日念佛之功德
乎。无知之人,自立章程,自误误人,罪岂有极,可怜。)所生之子,
身分具足,形色端正,见者欢喜,利根聪明,安隐少病,无有非人夺其
精气。可知临产肯念,不但无罪,而且母子安全,得大利益,种大善根。
产妇如此,余人可知。湖南马舜卿,(文钞中有此名。)系回回,(回回
之皈依者,唯此一家人。)彼夫妇与五儿女,皆函祈皈依者。民十八年
秋,来信言,彼妇生五儿女,初二次尚平安,三次即血崩,四五次更甚。
今不久要生,傥再血崩,即无命矣,祈为说救济之法。光令志诚念观世
音菩萨,临产虽裸露不净,切勿以为不可念。又须出声念,不可默念。
彼又祈为胎儿预取法名。光信到,彼夫妇同看,其妇即念,次日即生,
生时仍念,安然无苦。彼即回信言,出于意料之外,菩萨真可谓大慈大
悲也。光自民十五年秋后,增广文钞排毕后,无论何等文字,概不存稿,
以免印费虚耗。故近来深知此事之弊,曾常与一切人言其利害。冀彼此
相传,以预救产妇与儿之患难,及性命也。即不谅者,谓我好言产妇事,
亦所不惜,以期挽此恶风,令大家同生正信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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