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示殷德增母子法语二则
(民二十五年)
因果二字,遍摄世出世间一切诸法,罄无不尽。盖不特佛教之所尚,
亦世法之所不废也。其在儒书,早垂明训。易云,积善余庆,积不善余
殃。书云,作善降祥,作不善降殃,岂非因果之谓耶。而春秋左氏传所
载,一切奇奇怪怪,善善恶恶,皆因果之实录。使后之人诵其书,按其
事,懔然于祸福之无常,报应之不爽。由有鬼神,战兢惕厉,上智者固
能奋志时敏,聿修厥德,下愚者,亦知所畏惧,不敢为恶。故因果者,
实为维系人心之大防,足以辅助王化所不及。乃世出世间圣人,平治天
下,度脱众生之大权,亦古今国家治乱兴衰之关键也。今日世道陵夷,
人心陷溺,所以至于此极者,皆由不明因果报应之理所致。因果之理不
明,其近因虽受新学说之影响,而其远因实由宋儒辟佛有以酿成之也。
盖自宋儒之说兴,曰,鬼神者,二气之良能也。曰,人死神亦飘散,虽
有锉斫舂磨,将何所施。曰,君子有所为而为善,则其为善也必不真,
何事谈及因果。夫无所为而为善,只可以语上智之人。中人以下,必资
有所劝而后善。今曰无所为而为,是阻人向善之路也。圣人以神道设教,
幽赞于神明。原始反终,故知死生之说。精气为物,游魂为变,是故知
鬼神之情状。今以鬼神为虚诞,是废先王之教也。既死归断灭,无因果,
无报应,则一切逆恶之行,凡可以得逞其志者,有何所惮而不为乎。乱
天下而祸人类者,必自此始矣。彼程、朱、只知勉君子无所为而为善,
独不虑小人无所畏而为恶耶。天下君子少而小人多,则程、朱、之言,
利天下也少,而害天下也多矣,可不恫哉。然程、朱、理学之说,多取
诸佛经,乃欲以此自雄,以得于人者,反谓人不我若。遂掩耳盗铃,阴
奉而阳违,甚至不惜操戈以逐之,夫果何为而然也。曰,为门庭之见,
及欲配飨文庙耳。彼徒以门庭之见,而贻天下后世以无穷之祸患,此亦
程朱所不及料,而有心人所为深痛之也。夫程、朱、为有宋一代大儒,
其维护人伦纲纪之功,何可湮没。而其立言,乃不免违悖先圣,贻误后
世。吾人读书尚古,可不深察乎哉。(其二)今欲昌明因果之事理,及
其实行之方法,必先从事于家庭教育。而家庭教育,又须以妇女为主体。
盖世有贤母,方有贤子。伊古贤母,从事胎教,钧陶于禀质之初,化育
于未生以前,而必期其习与性成也。如周之三太,(太姜,太任,太姒。)
阴相其夫,胎教其子,皆女中之圣人,实开周家王业之基。予尝谓治国
平天下之权,女人家操得一大半。又谓教女为齐家治国之本者,即指克
尽妇道,相夫教子而言也。乃今之女流,多不明此义,而妄欲参政揽权,
思做大事,遂将家庭培植根本之道,置之度外。此真聚万国九州之铁,
也铸不成此一个大错,深可概也。培植家庭根本之道维何。即凡教子女,
必在于孩提之时,先须使知因果报应之说,则一切悖恶行为,自有所畏
而不敢为。讲因果之书,莫善于感应篇,及阴骘文。此二书,能为之常
常讲说,自有莫大之利益。盖童蒙天性未漓,善言易入,幼而习焉,久
则成性,及既长而不可改也。正本清源,端在于此,故易曰,蒙以养正,
圣功也。今天下所以大乱者,皆由一班不明教育原理之父母,有以养成
之也。盖既不能以胎教善其始,又不能以因果策其后,根本一坏,遂泛
滥而不可收拾。于是非孝无亲之说,家庭革命之谈,乃昌言而不讳。驯
至朋友则利交而货卖,夫妇则兽合而禽离。廉耻道丧,天理绝灭,洪流
滔天,未知所届。即起孔子释迦于今日,亦无法以救之,岌岌乎殆哉。
然则将柰何。曰,挽救之道,唯有注重家庭教育,冀各为子女讲明因果
之事理,以培植其根本而已。既植善因,必获善果,庶将来人心丕变,
风俗渐淳,天下国家,其有太平之望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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