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光大师文钞共修园地

  敦伦尽分 闲邪存诚 诸恶莫作 众善奉行
真为生死 发菩提心 以深信愿 持佛名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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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德森法师书一

  所寄之附録,昨二点钟后方到。以与客谈话久,无精神看。今晨逐
一看过。適孟庵来令看,讃叹不置。续钞上本已定,若下本屡附之文多,
则二本厚薄不同。宜将此册附于上本之后,则两本适均。附不必定在末后,
上本后亦是附,不可决定附于下本之后。现各处款收齐将近二万,用报纸
也不过印二万上下。若用毛边,一万只能印三四千部。乐居士之心,可谓
尽善,惜不知时宜。光自印书来,尚不用毛边,何况报纸。后以毛太破碎
太多,剔出少半作废纸卖,而其纸价仍算于书中。况福建江西出纸处,都
遭兵灾,以故只好用报纸。乐盖不知光之本心,万余部书,在印处觉得很
多,若分出去,实为甚少。乐之论,系太平时世之常法。光之意,乃饥荒
时世之权法。不执一,则二俱合理。一执一,则二俱未善。今说一譬,以
明其义。譬如有人于米珠薪桂之时,以十万济饥。以十万有限,饥民无穷,
当用稍贱之粮,以期多济时期及穷人耳。若用上等食粮,善则甚善,钱尽
后将奈之何。文钞之感发于人不少,非纸好而得。郑哲侯六十岁前,与佛
为怨,六十岁看文钞,将从前韩欧程朱之所说,置之度外,极力提倡佛法。
可知真欲利人,宜以广布为事。有谓多则被人遭践,有损无益,须知佛经
儒书,不能令绝无遭践之事。吾人业力凡夫之书,何能绝无遭践之事。现
在中外信佛者多,固不须作此深虑。当念无佛法处之大通家,尚有不知佛
法之苦。若曾左李阎,(阎丹初、朝邑人、曾为副相、人极淳朴、不谤佛、
亦绝未研究、)皆不谤佛,亦不知佛之人。可不哀哉。祈慧察是幸。此字
不可附入文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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