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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朱智贞居士书一
光自七月廿五至申,今日回山,适由山转来汝书,知汝父将欲去世。
须知人生百岁,亦有去日,切不可作无益之悲伤。但宜劝彼一心念佛,
如在牢狱,思归家乡,不可有一毫留恋心。汝与家中眷属,宜分班在前
念佛,令彼摄耳详听。至若去世之时,彼若能自行澡浴换衣,则甚好。
否则切不可先行为彼洗澡换衣,以致搬来搬去,身心不安,或生瞋恨,
则其害匪浅。即不难受,由搬动故,心亦不清净,便难仗佛慈力,往生
西方矣。当此之时,家中眷属,通皆念佛。一直念到断气,过三点钟,
然后停佛声。为彼抹澡洗衣。若臂腕已硬,穿衣不便者,当用热水毛巾,
搨在肩上臂腕上,不久即活动可穿矣。最忌者,未死先哭,令彼生悲恋
心,便难往生矣。此等事,文钞,嘉言录,皆已详言。恐汝不留心,故
又说之。至于死后,只可念佛。切勿做水陆,念经,拜忏。以此等事,
皆是做场面耳。虚张声势,殊少实益。又丧中一概不可用酒肉。儒家古
礼,丧中严禁酒肉。若用,人便以为失德。今世礼全丧,以故食肉,饮
酒,作乐,唱戏,无所不至。然汝父皈依佛法。汝亦皈依佛法,岂可犹
依时世恶套而行。祈与汝兄弟等说其所以,勿以大不孝为孝。当以念佛
令亲神识得所为孝。能如是,则汝父固得利益。汝兄弟子姪,亦皆得利
益。切勿谓光所说者,为不可依,则存亡均益。汝太不洞事,为汝父之
事,请开示于师,尚不言顶礼稽首等,只云合十。汝试想想,此种重大
事,止以合掌了之,不成自视其事为不紧要乎。光以汝不知故,为汝说
之,非求汝恭敬也。(十二月初一午前即日回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