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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胡慧彻居士书四
三月初六之信,未曾见过。马周巧贞,可谓宿有善根。此种种的确
有据之事,何用光证。如无瑞应可据,求证犹可。有此神遊净土,又观
音告以生期。又求证,则成不知净土法门人之知见也。祈寄佛学书局,
令登半月刊。彼正要材料,与新申报性质各别。虽然,弘扬佛法,务须
真实不虚。若随意粉饰,其过亦非小小。何以故,以令无知之人,因此
粉饰,遂谓古今诸往生者,例皆无实。若的确无伪,则不妨刊布。否则
去其粉饰,存其本质发刊。若无重要根据,当取消为准。至云皈依,已
生西方,入圣位,亲觐三圣,用皈依凡僧做么。光一向不喜人作伪,果
真实不虚,固当刊布。否则作文之人有罪过,亡人亦绝无利益可得也。
(民廿九三月二十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