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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章以铨居士书三
猛兽毒蛇蝗虫之类,均由人心凶恶,故致伤人。若向彼念佛,及教
一切人各念佛,彼当自去。岂杀之而能为民除害乎。乃是引人造业,永
生永世受杀报。汝学佛戒杀,而发此最可恶之言论,若不忏悔,必遭天
谴。(龙梓修在江北某县作知县、民以蝗虫为灾请验、至一处、其地踏
着、颇松陷脚、问蝗虫何在、云脚下即是、有数寸厚、数里宽、十多里
长、尚未长翅、翅成一飞、则将蔽天日、吓极不敢出一言、遂拜天地、
求赐民命、未经二三小时、 忽大雷雨、蝗虫随雨而灭、此以不能设法、
而求天灭蝗之一大感应也、若出令令烧埋杀、试问有此大力乎、)一幼
女买一拍蝇器,遂见蝇即拍,未几时,全屋均被蝇扒满。其祖母遂大开
门窗,念佛求蝇去,而蝇遂尽去。以此女尚有善根,遂以此相,止彼杀
业。否则日日杀生,已亦随之夭寿矣。孙叔敖之事不可学,试问谁有此
好心乎。无此好心,则自造杀业,教一切人造杀业也。且双头蛇,系不
多见之异物,故叔敖杀而埋之。猛兽毒蛇蝗虫,非杀能止之物。唯大家
发慈善心,同念佛号,彼必远去。汝何不见普门品,若恶兽围绕,利牙
爪可怖念彼观音力,疾走无边方。蚖蛇及蝮蝎,气毒烟火然,念彼观音
力,寻声自回去乎。汝以不知世务,发此自陷陷人之极重恶话。若不为
汝说破,则前路通是怨家矣。话可妄说乎。八人皈依法名,随人自领。
上海是打七,不是讲经。是午后说一点多钟开示。不可去,以人多反为
徒劳。光概不会客,不私与人说一句话。亦不受食物钱财。如此方可维
持,否则必至累死。此章程已定,万不能方便, 祈慧察。二位法名,
另纸书之。厂中肯提倡吃素念佛,生意必定发达,亦可以为同行之导。
人之好善,孰不如我,无人提倡,则无由发起。开示录,大约月底可送
到。于无意中念观音,是宿世中常念之缘熟。净土法门,乃佛法中之特
别法门。能生信修持,便可现生超凡入圣。人而不知,及知而不修,可
不哀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