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 朴 初
各 位 法 师 、 各 位 同 志 :
我 们 的 座 谈 会 经 过 三 天 的 热 烈 讨 论 , 交 流 了 各 地 办 学 经 验 , 就 讨 论 的 问 题 广 泛 深 入 地 发 表 了 意 见 , 对 于 几 个 主 要 问 题 统 一 了 认 识 。 这 次 座 谈 会 很 有 成 就 , 对 推 动 今 后 佛 教 教 育 事 业 将 起 重 要 的 作 用 。
现 在 我 就 几 个 问 题 , 综 合 大 家 的 意 见 来 讲 一 讲 。
党 的 十 一 届 三 中 全 会 以 后 , 宗 教 信 仰 自 由 政 策 逐 步 得 到 落 实 , 各 地 名 山 大 寺 陆 续 归 还 佛 教 界 管 理 使 用 , 佛 教 界 的 国 际 友 好 交 流 活 动 日 益 频 繁 , 清 理 佛 教 文 化 遗 产 的 工 作 也 提 到 议 事 日 程 。 当 时 的 情 况 , 一 方 面 是 佛 教 工 作 百 废 待 举 , 急 需 人 才 ; 另 一 方 面 却 是 佛 教 人 才 凋 零 殆 尽 , 佛 教 事 业 后 继 乏 人 。 这 两 方 面 的 情 况 向 我 们 提 出 一 个 十 分 尖 锐 的 问 题 , 不 下 大 力 气 培 养 佛 教 事 业 接 班 人 , 就 无 法 解 决 佛 教 工 作 中 承 先 启 后 , 继 往 开 来 的 问 题 。 在 这 个 关 键 的 时 刻 , 中 共 中 央 于 1 9 8 0 年 作 出 了 恢 复 “ 文 革 ” 前 由 全 国 性 宗 教 团 体 直 接 举 办 的 包 括 中 国 佛 学 院 在 内 的 几 所 宗 教 院 校 的 决 定 , 明 确 规 定 : “ 宗 教 院 校 的 任 务 , 是 造 就 一 支 政 治 上 热 爱 祖 国 , 拥 护 党 的 领 导 和 社 会 主 义 制 度 , 又 有 相 当 宗 教 学 识 的 年 轻 宗 教 职 业 人 员 队 伍 。 ”
在 党 和 政 府 的 领 导 和 关 怀 下 , 曾 一 度 中 断 的 佛 教 教 育 事 业 又 恢 复 和 发 展 起 来 。 继 中 国 佛 学 院 于 1 9 8 0 年 冬 恢 复 开 课 之 后 , 一 些 地 方 相 继 办 起 了 佛 学 院 、 僧 伽 培 训 班 和 学 习 班 , 为 佛 教 事 业 造 就 了 一 批 人 才 。 经 过 几 年 的 实 践 , 取 得 了 一 些 经 验 , 为 佛 教 教 育 的 进 一 步 发 展 打 下 了 基 础 , 成 绩 很 大 。 从 佛 教 教 育 发 展 的 全 局 来 看 , 形 势 是 喜 人 的 。 但 在 发 展 的 过 程 中 也 出 现 了 不 少 问 题 , 有 些 问 题 还 比 较 严 重 , 如 不 及 时 解 决 , 势 必 影 响 佛 教 教 育 事 业 的 继 续 发 展 。 从 各 地 佛 教 院 校 反 映 的 情 况 来 看 , 亟 待 解 决 的 问 题 主 要 包 括 这 样 几 个 方 面 : 一 是 没 有 一 个 层 次 分 明 、 互 相 衔 接 的 全 面 规 划 ; 二 是 在 教 学 内 容 及 课 程 设 置 上 还 没 有 形 成 一 个 统 一 的 标 准 ; 三 是 佛 学 师 资 力 量 严 重 不 足 ; 四 是 教 学 管 理 体 制 不 完 善 ; 五 是 学 生 来 源 不 足 ; 六 是 对 佛 教 院 校 的 毕 业 生 有 些 未 能 合 理 使 用 ; 七 是 有 些 院 校 办 学 经 费 不 足 ; 八 是 一 些 地 方 初 、 中 级 佛 教 院 校 出 于 尽 快 为 佛 教 事 业 培 养 人 才 的 目 的 , 在 主 客 观 条 件 均 不 成 熟 的 情 况 下 自 动 升 格 , 如 此 等 等 。 这 些 问 题 归 纳 起 来 就 是 : 目 前 的 佛 教 教 育 水 平 同 党 和 国 家 规 定 的 宗 教 院 校 培 养 人 才 的 目 标 还 有 很 大 的 差 距 , 还 远 远 不 能 满 足 佛 教 事 业 的 人 才 需 要 。 在 这 样 的 情 况 下 , 为 提 高 佛 教 教 育 的 水 平 , 促 进 本 会 四 届 二 次 理 事 会 通 过 的 关 于 建 立 高 、 中 、 初 三 级 既 相 衔 接 , 又 各 有 侧 重 的 佛 教 教 育 体 系 这 一 总 体 任 务 的 实 现 , 召 开 这 次 汉 语 系 佛 教 院 校 工 作 座 谈 会 , 正 如 大 家 所 说 是 完 全 必 要 的 和 及 时 的 。
从 佛 教 工 作 目 前 和 长 期 的 实 际 需 要 来 看 , 既 要 有 一 般 的 管 理 人 才 和 专 业 人 才 , 更 要 有 较 高 水 平 的 佛 学 师 资 和 研 究 人 才 。 也 就 是 说 佛 教 工 作 是 多 方 面 的 , 所 需 人 才 也 有 多 种 规 格 , 因 此 , 培 养 佛 教 人 才 的 佛 教 教 育 体 系 也 必 须 是 多 层 次 的 。 根 据 目 前 汉 语 系 各 佛 教 院 校 承 担 的 实 际 职 能 , 将 佛 教 教 育 体 系 规 划 为 初 、 中 、 高 三 个 层 次 是 合 理 的 。
初 级 佛 教 教 育 主 要 是 指 僧 伽 培 训 班 、 学 习 班 。 培 训 班 、 学 习 班 可 以 是 重 点 寺 庙 举 办 的 , 规 模 可 大 可 小 , 学 习 时 间 可 长 可 短 , 学 习 内 容 可 有 不 同 重 点 , 此 种 学 习 机 构 可 以 是 常 设 的 , 也 可 以 是 暂 设 的 , 其 形 式 不 妨 多 样 化 ; 也 可 以 是 省 级 佛 协 办 的 , 或 是 省 佛 协 委 托 某 一 重 点 寺 庙 办 的 , 或 是 中 级 佛 学 院 的 初 级 班 。 实 施 初 级 佛 教 教 育 的 僧 伽 培 训 班 和 学 习 班 , 以 释 迦 佛 传 、 《 沙 弥 律 仪 》 、 《 遗 教 三 经 》 、 《 佛 教 常 识 答 问 》 、 《 法 苑 谈 丛 》 、 五 堂 功 课 、 丛 林 知 识 等 为 基 本 教 材 , 还 要 学 习 一 般 文 化 知 识 和 时 事 政 治 , 特 别 是 古 汉 语 基 础 知 识 。 培 养 目 标 主 要 是 寺 庙 的 一 般 管 理 人 才 和 为 中 级 佛 学 院 提 供 学 员 来 源 。 凡 有 条 件 的 重 点 寺 庙 或 地 方 佛 协 均 可 举 办 僧 伽 培 训 班 和 学 习 班 , 以 缓 解 当 前 重 点 寺 庙 管 理 人 才 奇 缺 的 情 况 。
中 级 佛 教 教 育 主 要 指 中 国 佛 学 院 的 分 院 及 省 级 佛 协 举 办 的 地 方 佛 学 院 。 这 类 佛 学 院 招 收 经 过 初 级 佛 学 教 育 或 具 有 初 中 文 化 水 平 和 品 德 优 良 的 青 年 僧 人 入 学 。 教 学 内 容 可 包 括 《 八 宗 概 要 》 ( 周 叔 迦 编 ) 、 《 中 国 佛 教 简 史 》 ( 黄 忏 华 编 ) 、 《 印 度 佛 教 史 略 》 、 《 二 课 合 解 》 、 《 佛 学 概 论 》 、 《 佛 学 》 、 《 四 分 戒 本 》 、 《 童 蒙 止 观 · 六 妙 门 》 、 《 八 识 规 矩 颂 》 、 《 心 经 》 、 佛 教 应 用 文 、 大 藏 经 的 历 史 及 分 类 、 佛 教 文 物 知 识 、 宗 教 政 策 、 外 事 常 识 、 国 际 佛 教 概 况 等 。 学 制 二 年 。 毕 业 学 员 应 具 备 高 中 文 科 毕 业 生 水 平 , 古 汉 语 及 外 语 应 有 较 高 要 求 。 培 养 目 标 主 要 是 寺 庙 的 中 级 管 理 人 才 和 为 高 级 佛 学 院 提 供 学 员 来 源 。 个 别 有 条 件 的 中 级 佛 学 院 可 设 师 资 培 训 班 ( 相 当 于 大 专 ) , 以 培 养 佛 教 教 学 人 才 为 主 , 逐 步 充 实 初 、 中 级 佛 教 院 校 佛 学 教 师 力 量 。 但 办 这 种 师 资 培 训 班 需 要 一 定 的 报 批 手 续 。
高 级 佛 教 教 育 指 中 国 佛 学 院 及 中 级 佛 学 院 师 资 培 训 班 。 学 员 从 中 级 佛 学 院 毕 业 或 具 有 高 中 文 化 水 平 、 出 家 二 年 以 上 、 品 德 优 良 的 青 年 僧 人 中 考 选 。 教 授 《 中 国 佛 教 史 》 、 《 世 界 佛 教 通 史 》 、 《 高 僧 传 》 选 读 选 讲 、 《 佛 教 研 究 法 》 、 《 佛 典 泛 论 》 、 《 中 论 》 、 《 成 唯 实 论 》 、 《 大 乘 起 信 论 》 、 《 教 观 纲 宗 》 、 《 贤 首 五 教 仪 》 、 《 六 祖 坛 经 》 、 《 观 经 四 贴 疏 》 、 《 律 学 概 论 》 、 《 密 宗 纲 要 》 、 《 梵 网 经 》 、 《 普 贤 行 愿 品 》 、 《 因 明 入 正 理 论 》 、 《 中 国 通 史 》 、 《 世 界 通 史 》 《 中 国 哲 学 史 》 、 《 中 国 文 学 史 》 等 基 本 课 程 。 学 制 四 年 。 培 养 目 标 是 佛 教 学 术 研 究 人 才 、 国 际 佛 学 交 流 人 才 、 中 级 佛 学 院 专 业 教 学 人 才 及 各 地 寺 庙 的 高 级 管 理 人 才 。
中 国 佛 学 院 在 条 件 成 熟 时 将 设 研 究 生 班 ( 现 正 在 小 型 试 办 ) , 学 员 暂 从 中 国 佛 学 院 本 科 毕 业 生 中 选 拔 。 研 究 生 培 养 目 标 是 具 有 较 深 造 诣 的 相 当 于 国 际 佛 学 研 究 水 平 的 佛 教 高 级 知 识 分 子 。
在 佛 教 教 育 的 各 层 次 中 , 都 要 紧 紧 抓 住 不 断 提 高 学 员 的 爱 国 思 想 , 培 养 学 员 的 宗 教 道 德 , 宗 教 情 操 , 宗 教 学 识 这 一 贯 彻 始 终 的 培 养 目 标 , 使 不 同 层 次 受 教 育 者 具 备 寺 庙 管 理 、 佛 学 研 究 和 教 学 等 方 面 的 能 力 。 都 要 学 修 并 重 , 严 持 戒 律 , 注 重 威 仪 , 尊 敬 师 友 , 遵 纪 守 法 。 总 而 言 之 , 整 个 学 习 过 程 就 是 一 个 开 发 智 慧 、 提 高 道 德 的 过 程 。
在 明 确 了 初 、 中 、 高 三 个 层 次 的 培 养 目 标 、 入 学 条 件 、 修 业 年 限 , 课 程 设 置 和 毕 业 后 的 使 用 和 待 遇 等 问 题 之 后 , 还 应 当 使 各 层 次 的 培 养 任 务 保 持 稳 定 , 不 要 希 大 求 全 , 这 样 有 利 于 集 中 师 资 力 量 、 办 学 经 费 , 完 成 所 属 层 次 的 教 学 任 务 和 培 养 目 标 ; 才 能 实 现 初 、 中 、 高 三 个 层 次 在 局 部 上 各 有 侧 重 , 在 整 体 上 互 相 衔 接 ; 也 才 能 使 那 些 有 志 深 造 的 僧 青 年 循 序 渐 进 地 完 成 三 个 层 次 的 修 业 任 务 , 成 为 有 较 深 造 诣 的 弘 法 人 才 。 因 此 , 根 据 目 前 各 院 校 的 实 际 教 学 能 力 和 学 生 的 实 际 水 平 , 分 别 明 确 各 院 校 的 培 养 目 标 是 必 要 的 。 初 级 层 次 主 要 是 指 重 点 寺 庙 举 办 的 僧 伽 学 习 机 构 , 一 般 可 称 僧 伽 培 训 班 。 中 级 层 次 指 中 国 佛 学 院 栖 霞 山 、 灵 岩 山 两 所 分 院 , 上 海 佛 学 院 , 福 建 省 佛 学 院 , 闽 南 佛 学 院 和 四 川 尼 众 佛 学 院 。 考 虑 到 尼 众 不 能 进 中 国 佛 学 院 深 造 , 四 川 尼 众 佛 学 院 在 条 件 成 熟 时 可 设 高 级 班 , 其 它 中 等 院 校 暂 时 不 设 高 级 班 , 以 免 分 散 师 资 力 量 。 个 别 条 件 较 好 的 中 级 佛 学 院 可 设 二 年 制 的 师 资 培 训 班 。 高 级 层 次 指 中 国 佛 学 院 。 明 确 这 三 个 层 次 , 是 为 了 全 面 规 划 , 保 证 重 点 , 协 调 发 展 。 做 到 既 有 普 及 又 有 提 高 , 既 能 培 养 寺 庙 的 一 般 管 理 人 才 , 又 能 造 就 从 事 佛 教 教 育 、 佛 学 研 究 等 工 作 的 专 门 人 才 , 以 适 应 佛 教 工 作 多 方 面 的 需 要 。
要 确 保 规 划 的 实 现 , 还 必 须 采 取 有 力 的 具 体 措 施 。
1 、 在 发 挥 老 年 佛 学 教 师 积 极 性 和 潜 在 能 力 的 同 时 , 必 须 十 分 重 视 培 养 和 使 用 年 轻 的 佛 学 教 师 , 这 是 逐 步 解 决 师 资 严 重 不 足 的 根 本 办 法 。 佛 教 事 业 要 一 代 一 代 地 传 下 去 , 佛 教 人 才 也 要 一 代 一 代 地 跟 上 来 。 在 各 地 佛 教 院 校 从 事 佛 教 教 学 工 作 的 老 法 师 、 老 居 士 , 不 顾 年 迈 事 繁 , 为 绍 隆 佛 种 , 培 育 人 才 呕 心 沥 血 , 付 出 了 辛 勤 劳 动 , 作 出 了 很 大 贡 献 。 但 是 , 我 们 每 个 人 都 受 到 “ 无 常 ” 这 一 客 观 规 律 的 制 约 , 我 们 的 色 身 都 或 迟 或 早 要 变 坏 。 我 们 上 了 年 岁 的 人 要 准 备 随 时 把 自 己 肩 上 的 担 子 交 给 合 格 的 年 轻 人 , 把 他 们 放 到 第 一 线 去 接 受 实 际 锻 炼 。 青 年 法 师 走 上 讲 台 , 老 法 师 还 要 支 持 、 鼓 励 和 指 导 , 不 能 放 手 不 管 ; 青 年 法 师 也 要 谦 虚 谨 慎 , 戒 骄 戒 躁 , 一 面 经 常 向 老 法 师 请 教 , 一 面 虚 心 听 取 同 学 意 见 , 努 力 充 实 自 己 , 不 断 改 进 教 学 方 法 , 提 高 教 学 质 量 。 另 外 , 聘 请 社 会 上 对 佛 教 学 术 文 化 有 专 长 的 学 者 、 专 家 讲 学 ; 在 条 件 较 好 的 居 士 中 选 拔 师 资 对 象 进 行 培 训 ; 派 遣 学 僧 到 国 外 进 修 , 都 是 解 决 师 资 问 题 的 可 行 办 法 。
2 、 为 实 现 各 层 次 的 培 养 目 标 , 必 须 努 力 提 高 教 学 质 量 , 不 折 不 扣 地 完 成 各 自 层 次 的 授 业 内 容 。 经 过 讨 论 , 这 次 座 谈 会 提 出 了 初 、 中 、 高 三 个 层 次 佛 学 课 的 基 本 教 材 。 这 些 教 材 ( 包 括 部 分 经 、 律 、 论 ) 大 多 是 现 成 的 著 作 。 在 新 的 佛 学 教 科 书 还 没 有 编 出 以 前 , 我 们 先 试 用 这 些 书 作 教 材 。 中 国 佛 教 协 会 将 着 手 这 些 教 材 的 编 印 。 至 于 政 治 、 文 化 、 外 语 等 方 面 的 教 材 , 各 院 校 暂 可 根 据 本 身 的 培 养 目 标 , 选 用 一 般 学 校 相 应 教 材 。 各 层 次 院 校 毕 业 生 的 古 汉 语 及 外 语 水 平 , 应 高 于 同 级 一 般 院 校 的 水 平 。
3 、 如 何 合 理 解 决 佛 教 院 校 毕 业 生 的 使 用 和 待 遇 问 题 , 既 是 关 系 到 学 生 来 源 充 足 与 否 及 在 校 学 员 情 绪 高 低 的 一 个 重 要 问 题 , 也 是 怎 样 使 那 些 经 过 培 养 的 可 用 之 才 不 致 浪 费 和 外 流 的 一 个 大 问 题 。 在 这 里 我 想 说 明 的 是 , 自 从 1 9 8 0 年 以 来 , 各 佛 教 院 校 陆 续 培 养 了 一 些 僧 才 , 大 部 分 得 到 了 合 理 的 安 排 和 使 用 。 这 些 同 学 分 别 从 事 管 理 、 教 学 、 研 究 、 出 版 等 方 面 的 工 作 , 大 多 数 人 都 能 自 尊 自 爱 , 保 持 僧 人 本 色 , 工 作 也 很 出 色 。 有 一 些 毕 业 生 未 能 得 到 合 理 使 用 , 虽 然 有 多 方 面 的 原 因 , 但 作 为 所 在 寺 庙 的 负 责 人 来 说 , 主 动 地 做 思 想 工 作 , 根 据 本 人 能 力 , 安 排 适 当 的 工 作 , 则 是 责 无 旁 贷 的 。
对 毕 业 生 使 用 要 合 理 , 待 遇 也 要 合 理 。 根 据 有 关 部 门 的 规 定 , 凡 中 级 佛 学 院 的 毕 业 生 , 一 律 按 中 专 待 遇 ; 中 级 佛 学 院 师 资 培 训 班 ( 学 制 二 年 ) 的 毕 业 生 按 大 学 专 科 待 遇 ; 高 级 佛 学 院 的 毕 业 生 经 过 六 年 修 业 ( 含 中 级 佛 学 院 或 预 科 二 年 ) , 按 大 学 本 科 待 遇 。 不 宜 与 当 地 寺 庙 一 般 僧 众 的 待 遇 水 平 拉 平 。 佛 教 院 校 教 师 职 称 和 待 遇 问 题 , 关 系 到 落 实 知 识 分 子 政 策 问 题 , 中 国 佛 协 对 此 已 作 许 多 工 作 , 相 信 在 国 务 院 宗 教 事 务 局 的 重 视 和 支 持 下 , 能 够 尽 快 得 到 解 决 。
4 、 录 音 , 录 像 等 现 代 化 设 备 的 使 用 , 作 为 教 学 的 补 充 手 段 , 也 是 解 决 师 资 不 足 问 题 的 一 项 措 施 。 把 一 些 有 经 验 的 法 师 、 老 师 、 专 家 学 者 的 讲 课 录 音 录 像 , 进 行 复 制 , 分 发 到 各 地 , 使 一 些 师 资 缺 乏 的 地 方 也 能 够 开 设 这 些 课 程 , 就 能 缓 解 一 些 燃 眉 之 急 。 目 前 佛 学 渊 博 、 造 诣 深 湛 的 法 师 、 居 士 大 都 年 事 已 高 , 我 们 应 当 及 时 通 过 录 音 录 像 的 形 式 把 他 们 佛 学 研 究 的 心 得 记 录 下 来 , 用 以 嘉 惠 后 学 。 此 事 委 托 北 京 市 佛 协 秘 书 长 陈 洁 伟 居 士 负 责 调 研 , 提 出 一 个 可 行 方 案 ( 在 今 年 十 一 月 前 ) , 以 便 逐 步 付 诸 实 行 。
5 、 随 着 佛 教 教 育 事 业 的 发 展 , 各 级 佛 教 院 校 兴 办 起 来 了 , 但 目 前 地 方 佛 教 院 校 还 没 有 稳 定 的 经 费 来 源 , 中 国 佛 教 协 会 也 没 有 固 定 收 入 , 国 家 经 济 还 不 富 裕 , 能 够 提 供 的 款 项 有 限 。 因 而 , 只 靠 国 家 和 中 国 佛 协 拨 款 是 不 够 的 。 现 在 一 些 名 山 大 寺 为 绍 隆 佛 种 , 自 己 集 资 举 办 僧 伽 培 训 班 、 学 习 班 , 甚 至 建 起 佛 学 院 , 这 种 精 神 值 得 赞 叹 和 提 倡 。 我 们 建 议 是 否 可 以 由 各 名 山 大 寺 ( 特 别 是 有 财 力 的 名 山 大 寺 ) 每 年 从 收 入 中 提 取 一 定 百 分 比 作 为 佛 教 教 育 基 金 , 由 中 国 佛 协 统 一 调 配 , 用 于 佛 教 院 校 , 再 加 上 国 家 适 当 补 助 , 可 望 基 本 解 决 办 学 经 费 问 题。 当 前 佛 教 院 校 工 作 主 要 的 任 务 是 集 中 力 量 把 现 有 的 中 、 高 级 院 校 办 好 , 各 地 不 要 再 新 办 中 级 以 上 的 院 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