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佛教协会

规 划 教 学 体 系 , 落 实 培 养 目 标

—— 全 国 汉 语 系 佛 教 院 校 工 作 座 谈 会 在 京 召 开

    本 刊 讯   中 国 佛 教 协 会 于 1986 年 8 月 6 日 至 12 日 在 北 京 召 开 了 全 国 汉 语 系 佛 教 院 校 工 作 座 谈 会 。 中 国 佛 学 院 、 中 国 佛 学 院 栖 霞 山 分 院 、 中 国 佛 学 院 灵 岩 山 分 院 、 上 海 佛 学 院 、 闽 南 佛 学 院 、 四 川 尼 众 佛 学 院 和 安 徽 九 华 山 僧 伽 培 训 班 等 八 个 院 校 的 负 责 人 , 中 国 佛 协 有 关 部 门 的 负 责 人 及 座 谈 会 筹 备 小 组 成 员 , 共 35 人 出 席 了 座 谈 会 ; 国 务 院 宗 教 事 务 局 应 邀 派 员 参 加 了 会 议 。 赵 朴 初 会 长 到 会 致 开 幕 词 和 作 总 结 讲 话 , 正 果 副 会 长 主 持 了 会 议 。

    这 次 座 谈 会 交 流 了 各 地 的 办 学 经 验 。 与 会 者 就 讨 论 的 一 些 问 题 广 泛 深 入 地 发 表 了 意 见 , 对 于 几 个 主 要 问 题 统 一 了 认 识 , 形 成 了 一 个 文 件 , 即 《 汉 语 系 佛 教 院 校 工 作 座 谈 会 纪 要 》 。

    《 纪 要 》 指 出 , 党 的 十 一 届 三 中 全 会 以 来 , 宗 教 信 仰 自 由 政 策 逐 步 得 到 落 实 。 在 党 和 政 府 的 领 导 和 关 怀 下 , 曾 一 度 中 断 的 佛 教 教 育 事 业 又 恢 复 和 发 展 起 来 。 继 中 国 佛 学 院 于 1980 年 冬 恢 复 开 课 之 后 , 一 些 地 方 相 继 办 起 了 佛 学 院 、 僧 伽 培 训 班 和 学 习 班 , 为 佛 教 事 业 造 就 了 一 批 人 才 。 经 过 几 年 的 实 践 , 取 得 了 一 些 经 验 , 为 佛 教 教 育 的 进 一 步 发 展 打 下 了 基 础 , 成 绩 很 大 。 从 佛 教 教 育 发 展 的 全 局 来 看 , 形 势 是 喜 人 的 。 但 在 发 展 过 程 中 出 现 了 不 少 问 题 , 如 不 及 时 解 决 , 势 必 影 响 佛 教 教 育 事 业 的 正 常 发 展 。 这 些 问 题 归 纳 起 来 就 是 : 目 前 的 佛 教 教 育 水 平 同 宗 教 院 校 培 养 人 才 的 既 定 目 标 还 有 很 大 的 差 距 , 远 不 能 适 应 佛 教 事 业 对 人 才 的 需 要 。 《 纪 要 》 认 为 , 在 这 样 的 情 况 下 , 为 提 高 佛 教 教 育 水 平 , 促 进 中 国 佛 教 协 会 四 届 二 次 理 事 会 议 通 过 的 关 于 建 立 高 、 中 、 初 级 既 相 衔 接 , 又 各 有 侧 重 的 佛 教 教 育 体 系 这 一 总 体 任 务 的 实 现 , 召 开 这 次 座 谈 会 , 是 完 全 必 要 和 及 时 的 。

    《 纪 要 》 指 出 , 从 佛 教 工 作 目 前 和 长 期 的 实 际 需 要 来 看 , 既 要 有 一 般 管 理 人 才 和 专 业 人 才 , 更 要 有 较 高 水 平 的 佛 学 师 资 和 研 究 人 才 。 也 就 是 说 佛 教 工 作 是 多 方 面 的 , 所 需 人 才 也 有 多 种 规 格 , 因 而 佛 教 教 育 体 系 也 必 须 是 多 层 次 的 。 根 据 目 前 汉 语 系 各 佛 教 院 校 实 际 承 担 的 职 能 , 将 佛 教 教 育 体 系 规 划 为 初 、 中 、 高 三 个 层 次 是 合 理 的 。

    初 级 佛 教 教 育 主 要 是 指 僧 伽 培 训 班 、 学 习 班 , 可 由 重 点 寺 庙 举 办 , 规 模 可 大 可 小 , 学 习 时 间 可 长 可 短 , 学 习 内 容 可 有 不 同 重 点 ; 也 可 由 省 级 佛 协 委 托 某 一 重 点 寺 庙 举 办 , 或 是 中 级 佛 学 院 开 设 的 初 级 班 。 培 养 目 标 主 要 是 寺 庙 的 一 般 管 理 人 才 和 为 中 级 佛 学 院 提 供 学 员 来 源 。

    中 级 佛 教 教 育 主 要 指 中 国 佛 学 院 的 分 院 及 省 级 佛 协 举 办 的 地 方 佛 学 院 。 这 类 佛 学 院 招 收 经 过 初 级 佛 教 教 育 或 具 有 初 中 文 化 水 平 和 品 德 优 良 的 青 年 僧 人 入 学 , 学 制 二 年 。 毕 业 学 员 应 具 备 高 中 文 科 毕 业 生 水 平 , 古 汉 语 和 外 语 应 有 较 高 的 要 求 。 培 养 目 标 主 要 是 寺 庙 的 中 级 管 理 人 才 和 为 高 级 佛 学 院 提 供 学 员 来 源 。

    高 级 佛 教 教 育 指 中 国 佛 学 院 , 学 员 从 中 级 佛 学 院 毕 业 或 具 有 高 中 文 化 水 平 、 出 家 二 年 以 上 、 品 德 优 良 的 青 年 僧 人 中 考 选 。 高 级 佛 学 院 本 科 学 制 四 年 。 培 养 目 标 是 佛 教 学 术 研 究 人 才 , 国 际 佛 学 交 流 人 才 , 佛 学 专 业 教 学 人 才 各 地 寺 庙 的 高 级 管 理 人 才 。

    中 国 佛 学 院 在 条 件 成 熟 时 将 设 研 究 生 班 ( 现 在 小 型 试 办 ) , 学 员 暂 从 中 国 佛 学 院 本 科 毕 业 生 中 选 拔 。 研 究 生 培 养 目 标 是 具 有 较 深 造 诣 的 相 当 于 国 际 佛 学 研 究 水 平 的 佛 教 高 级 知 识 分 子 。

    《 纪 要 》 认 为 , 各 层 次 佛 教 院 校 培 养 任 务 必 须 保 持 稳 定 , 不 要 希 大 求 全 , 以 利 于 集 中 师 资 力 量 和 办 学 经 费 , 完 成 所 属 层 次 的 教 学 任 务 和 培 养 目 标 , 实 现 初 、 中 、 高 三 个 层 次 在 局 部 上 的 各 有 侧 重 , 在 整 体 上 的 互 相 衔 接 ; 使 有 志 深 造 的 僧 青 年 循 序 渐 进 地 完 成 三 个 层 次 的 修 业 任 务 , 成 为 有 较 深 造 诣 的 佛 教 人 才 。

    为 实 现 各 层 次 的 培 养 目 标 , 必 须 努 力 提 高 教 学 质 量 , 完 成 各 自 层 次 的 授 业 内 容 。 经 过 讨 论 , 这 次 座 谈 会 提 出 了 初 、 中 、 高 三 个 层 次 佛 学 课 的 基 本 教 材 。 在 新 的 佛 学 教 科 书 还 没 有 编 出 以 前 , 我 们 先 试 用 这 些 书 作 教 材 。

    《 纪 要 》 强 调 指 出 , 在 佛 教 教 育 的 各 层 次 中 , 都 要 紧 紧 抓 住 提 高 学 员 的 爱 国 思 想 , 培 养 学 员 的 宗 教 道 德 、 宗 教 情 操 、 宗 教 学 识 这 一 贯 彻 始 终 的 培 养 目 标 , 使 不 同 层 次 的 受 教 育 者 具 备 寺 庙 管 理 、 佛 学 研 究 和 教 学 等 方 面 的 能 力 ; 都 要 学 修 并 重 , 遵 纪 守 法 , 严 持 戒 律 。

    会 议 要 求 各 佛 教 院 校 根 据 这 次 座 谈 会 提 出 的 佛 教 教 育 的 总 体 规 划 , 制 定 落 实 措 施 , 在 不 影 响 教 学 的 情 况 下 逐 步 进 行 调 整 , 保 证 在 提 高 教 学 质 量 的 基 础 上 实 现 各 层 次 的 培 养 目 标 。 ( 斯 文 )

    ( 法 音 1986 年 第 6 期 / 总 第 34 期 第 37 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