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佛教协会

中 国 佛 教 协 会 第 五 届 全 国 代 表 会 议 关 于 修 改 《 中 国 佛 教 协 会 章 程 》 的 决 议

( 1 9 8 7 年 3 月 1 日 )

   中 国 佛 教 协 会 第 五 届 全 国 代 表 会 议 审 议 了 明 真 副 会 长 《 关 于 < 中 国 佛 教 协 会 章 程 ( 修 改 草 案 ) > 的 说 明 》 , 经 过 认 真 讨 论 后 , 对 章 程 草 案 作 了 进 一 步 修 改 , 现 予 通 过 。

    会 议 认 为 , 新 修 改 的 会 章 , 更 明 确 更 具 体 地 反 映 了 本 会 的 宗 旨 和 任 务 , 是 本 会 今 后 开 展 会 务 工 作 的 依 据 。 会 议 责 成 新 当 选 的 第 五 届 理 事 会 , 根 据 会 章 的 规 定 , 积 极 开 展 爱 国 爱 教 、 弘 法 利 生 工 作 , 不 负 全 国 各 民 族 佛 教 徒 的 重 托 。

    ( 法 音 1987 年 第 3 期 / 总 第 37 期 第 31 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