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政策

[序言] [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理论依据] [宗教与文化的关系]
[宗教的社会功能和作用] [有关宗教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法律法规和政策学习和运用] [关于宗教事务的领导体制]
[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 [佛教寺院的管理与建设]
[中国佛教协会] [附录]

首页>宗教政策>第一章 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理论依据

20、问:什么是迷信和迷信活动?

21、问:宗教与迷信有什么区别?

22、问:政府对迷信活动的一贯政策是什么

23、问、封建迷信的提法准确吗?

24、问:佛教徒烧香、拜佛是迷信活动吗?

25、问:佛教能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服务吗?

26、问:佛教能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吗?

27、问:在宗教活动中有违犯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行为的,用法律、政策性概念应当如何表述?

28、问:在报刊上发表涉及宗教问题的文章、照片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29、问:处理宗教问题唯一正确的根本途径是什么

30、问:消除宗教得以存在的社会根源和认识根源在短时间内能够成就吗?

31、问:如何正确对待青少年信仰宗教问题?

32、问:在全民信教的少数民族地区如何对待青少年入教、出家、学经问题?

 

1、问:什么是宗教?

2、问:什么是宗教信仰?

3、问:什么是宗教信仰自由?

4、问:我国为什么要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5、问:马克思恩格斯如何对待宗教信仰自由?

6、问:列宁对待宗教、教会和教徒的原则是什么?

7、问:中国共产党是如何坚持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

8、问:新时期党和政府关于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实质是什么?

9、问:新时期党和政府对宗教工作的基本任务是什么?

10、问:新时期党和政府处理与宗教界关系的原则是什么?

11、问:为什么说宗教能够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12、问: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同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是一致的吗?

13.问:为什么说正确对待和处理宗教问题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一个重要内容?

14.问:什么是宗教的“五性”?

15.问:为什么说在社会主义历史时期宗教是长期存在的。

16.问:什么是宗教的群众性?

17.问:宗教的民族性体现在哪些方面?

18.问:什么是宗教的国际性?

19.问:宗教的复杂性体现在哪几个方面?

20  问 : 什 么 是 迷 信 和 迷 信 活 动 ?
    答 : 迷 信 , “ 迷 ” 字 是 分 辨 不 清 的 意 思 , “ 信 ” 字 是 相 信 或 者 信 奉 。 广 义 上 说 , 迷 信 是 指 人 们 对 于 事 物 盲 目 地 信 仰 或 者 崇 拜 , 例 如 迷 信 书 本 , 迷 信 金 钱 , 迷 信 个 人 , 迷 信 文 艺 、 体 育 明 星 , 迷 信 外 国 人 等 。 同 时 , 迷 信 一 词 还 有 狭 义 的 解 释 , 狭 义 的 迷 信 , 按 照 我 国 解 放 以 后 约 定 俗 成 的 习 惯 , 是 专 指 人 们 “ 相 信 星 占 、 卜 巫 、 风 水 、 命 相 和 神 鬼 等 ” ( 《 辞 海 》 缩 影 本 第 1051 页 ) 的 思 想 和 行 为 。
    由 此 可 见 , 人 们 通 常 所 说 的 迷 信 活 动 除 特 殊 场 合 外 , 从 约 定 俗 成 的 意 义 上 说 , 一 般 是 专 指 民 间 的 神 汉 、 巫 婆 、 算 命 先 生 、 风 水 先 生 等 所 从 事 的 抽 签 、 打 卦 、 算 命 、 看 相 、 看 风 水 、 驱 鬼 、 跳 大 神 等 活 动 。

21  问 : 宗 教 与 迷 信 有 什 么 区 别 ?
    答 : 在 现 实 生 活 中 常 常 出 现 如 下 两 种 情 况 : 一 种 是 把 正 常 的 宗 教 活 动 误 认 为 是 迷 信 活 动 , 从 反 对 迷 信 活 动 的 立 场 出 发 , 禁 止 、 抵 制 或 打 击 正 常 的 宗 教 活 动 , 从 而 干 涉 和 侵 犯 了 公 民 的 宗 教 信 仰 自 由 ; 另 一 种 是 把 迷 信 活 动 误 认 为 是 正 常 的 宗 教 活 动 , 认 为 制 止 迷 信 活 动 就 会 干 涉 和 侵 犯 公 民 的 宗 教 信 仰 自 由 , 这 两 种 认 识 都 是 不 正 确 的 , 因 为 宗 教 与 人 们 通 常 所 说 的 不 属 于 宗 教 范 围 的 迷 信 是 有 严 格 区 别 的 。
    第 一 , 宗 教 一 般 有 悠 久 的 历 史 , 有 创 立 本 宗 教 并 由 信 仰 者 崇 拜 的 教 主 ; 宗 教 有 自 己 成 文 的 经 典 、 系 统 的 教 义 及 规 范 化 了 宗 教 仪 轨 , 并 且 有 固 定 的 宗 教 活 动 场 所 。 迷 信 一 般 是 由 巫 婆 、 神 汉 、 算 命 先 生 等 从 事 的 抽 签 、 打 卦 、 算 命 、 看 相 、 看 风 水 、 驱 鬼 、 跳 大 神 等 活 动 。 它 本 身 没 有 教 主 , 没 有 成 文 的 经 典 、 系 统 的 教 义 及 规 范 化 的 仪 轨 , 没 有 固 定 的 场 所 。 是 由 神 汉 、 巫 婆 、 风 水 先 生 等 因 时 因 地 因 人 而 从 事 的 比 较 原 始 和 低 层 次 的 巫 术 活 动 。
    第 二 、 宗 教 都 有 信 教 者 组 成 的 宗 教 团 体 和 宗 教 组 织 , 团 体 和 组 织 有 宗 教 教 职 人 员 主 持 , 宗 教 教 职 人 员 有 严 格 的 戒 律 和 教 阶 制 , 各 宗 教 并 且 还 开 办 各 种 形 式 的 宗 教 院 校 。 迷 信 活 动 没 有 严 密 的 组 织 系 统 , 没 有 政 府 认 可 的 团 体 和 组 织 ; 对 于 从 事 迷 信 职 业 的 人 员 来 说 , 没 有 严 格 的 戒 律 和 教 阶 制 ; 更 不 可 能 开 办 院 校 ; 迷 信 业 者 没 有 固 定 的 场 所 , 呈 现 单 个 分 散 和 游 击 式 活 动 的 状 态 。
    第 三 、 宗 教 是 一 种 世 界 观 , 有 一 套 系 统 的 教 理 、 教 义 和 哲 学 理 论 ; 宗 教 是 一 种 社 会 历 史 文 化 现 象 , 对 社 会 科 学 如 哲 学 、 文 学 、 艺 术 , 对 自 然 科 学 如 医 学 、 天 文 、 建 筑 等 和 人 们 的 道 德 观 念 有 很 深 的 影 响 。 迷 信 活 动 不 是 一 种 系 统 的 世 界 观 , 没 有 系 统 的 哲 学 理 论 , 与 社 会 科 学 、 自 然 科 学 和 人 们 的 道 德 观 念 是 相 悖 的 , 是 一 种 滞 后 于 时 代 的 思 想 意 识 。
    第 四 、 我 国 当 前 有 佛 教 、 道 教 、 伊 斯 兰 教 、 天 主 教 、 基 督 教 等 多 种 宗 教 , 宗 教 活 动 , 如 “ 拜 佛 、 诵 经 、 烧 香 、 礼 拜 、 祈 祷 、 讲 经 、 讲 道 、 弥 撒 、 受 洗 、 受 戒 、 封 斋 、 过 宗 教 节 日 、 终 傅 、 追 思 等 等 , 都 由 宗 教 组 织 和 宗 教 信 徒 自 理 受 法 律 保 护 , 任 何 人 不 得 加 以 干 涉 。 ” ( 《 新 时 期 宗 教 工 作 文 献 选 编 》 第 63 页 ) 而 迷 信 活 动 是 国 家 法 律 和 政 策 所 反 对 、 禁 止 和 取 缔 的 行 为 , 不 受 国 家 法 律 和 政 策 的 保 护 。
   
22  问 : 政 府 对 迷 信 活 动 的 一 贯 政 策 是 什 么
    答 : 从 我 国 当 前 的 实 际 情 况 来 看 , 迷 信 活 动 一 般 分 为 四 个 层 次 , 政 府 对 其 分 别 采 取 不 同 的 政 策 :
    一 、 群 众 中 的 迷 信 思 想 和 迷 信 活 动 。 这 是 人 们 一 种 历 史 悠 久 的 、 普 遍 的 、 自 发 的 活 动 , 人 数 众 多 , 社 会 影 响 广 泛 , 有 的 活 动 甚 至 同 民 族 或 者 民 间 的 习 俗 融 合 在 一 起 。 其 性 质 属 于 人 民 内 部 矛 盾 , 政 府 对 他 们 只 能 采 取 教 育 、 引 导 的 方 针 , 通 过 发 展 生 产 , 普 及 教 育 , 提 高 科 学 文 化 水 平 和 公 民 自 身 素 质 , 提 高 思 想 觉 悟 来 解 决 , 使 他 们 自 觉 破 除 迷 信 观 念 。 毛 主 席 说 : “ 菩 萨 是 农 民 立 起 来 的 , 到 了 一 定 时 期 农 民 会 用 他 们 自 己 的 双 手 丢 开 这 些 菩 萨 , 无 须 旁 人 过 早 地 代 庖 丢 菩 萨 。 共 产 党 对 于 这 些 东 西 的 宣 传 政 策 应 当 是 : ‘ 引 而 不 发 , 跃 如 也 ’ 。 ” ( 《 毛 泽 东 选 集 》 第 一 卷 第 36 页 )
    二 、 迷 信 职 业 者 。 即 社 会 上 以 抽 签 、 打 卦 、 算 命 、 看 相 、 看 风 水 为 主 要 生 活 来 源 的 人 。 他 们 中 的 大 多 数 人 是 为 了 生 活 出 路 , 也 有 一 部 分 残 疾 人 为 生 活 所 迫 也 从 事 这 种 职 业 。 他 们 中 的 大 多 数 人 是 文 化 不 高 的 劳 动 人 民 , 其 性 质 属 于 人 民 内 部 矛 盾 。 中 共 中 央 〔 1982 〕 19 号 文 件 指 出 : “ 对 于 一 切 以 看 相 、 算 命 、 看 风 水 等 为 业 的 人 员 , 应 当 教 育 、 规 劝 和 帮 助 他 们 劳 动 谋 生 、 自 食 其 力 , 不 要 再 从 事 这 类 利 用 迷 信 骗 人 的 活 动 , 如 不 遵 守 也 应 当 依 法 取 缔 。 ” ( 《 新 时 期 宗 教 工 作 文 献 选 编 》 第 59 页 ) 。
    三 、 借 迷 信 活 动 危 害 社 会 管 理 秩 序 牟 取 利 益 者 。 迷 信 业 者 中 的 少 数 人 , 借 迷 信 活 动 危 害 社 会 的 公 共 安 全 、 危 害 公 民 人 身 安 全 和 财 产 安 全 而 骗 取 钱 财 者 , 虽 然 不 一 定 是 敌 我 矛 盾 , 但 却 是 违 反 法 律 或 者 触 犯 刑 律 的 行 为 , 应 当 依 法 予 以 取 缔 。
    四 、 新 修 订 的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刑 法 》 第 三 百 条 规 定 : “ 组 织 和 利 用 会 道 门 、 邪 教 组 织 或 者 利 用 迷 信 破 坏 国 家 法 律 、 行 政 法 规 实 施 的 , 处 三 年 以 上 七 年 以 下 有 期 徒 刑 ; 情 节 特 别 严 重 的 , 处 七 年 以 上 有 期 徒 刑 。
    组 织 和 利 用 会 道 门 、 邪 教 组 织 或 者 利 用 迷 信 蒙 骗 他 人 , 致 人 死 亡 的 , 依 照 前 款 的 规 定 处 罚 。
    组 织 和 利 用 会 道 门 、 邪 教 组 织 或 者 利 用 迷 信 奸 淫 妇 女 、 诈 骗 财 物 的 , 分 别 依 照 本 法 第 二 百 三 十 六 条 、 二 百 六 十 六 条 的 规 定 定 罪 处 罚 。 ” ( 《 人 民 日 报 》 199 7 年 3 月 18 日 )
    后 两 种 迷 信 活 动 , 中 共 中 央 〔 1982 〕 19 号 文 件 概 括 为 “ 各 种 不 属 于 宗 教 范 围 的 、 危 害 国 家 利 益 和 人 民 生 命 财 产 的 迷 信 活 动 。 ” ( 《 新 时 期 宗 教 工 作 文 献 选 编 》 第 59 页 ) 并 指 出 : “ 已 被 取 缔 的 一 切 反 动 会 道 门 和 神 汉 、 巫 婆 , 一 律 不 准 恢 复 活 动 。 凡 妖 言 惑 众 、 骗 钱 害 人 者 , 一 律 严 加 取 缔 , 并 且 绳 之 以 法 。 ” ( 《 新 时 期 宗 教 工 作 文 献 选 编 》 第 69 页 )

23  问  封 建 迷 信 的 提 法 准 确 吗 ?
    答 : 封 建 迷 信 一 词 是 由 “ 封 建 ” 和 “ 迷 信 ” 两 个 词 组 合 而 成 。 封 , 《 辞 海 》 第 一 个 解 释 是 “ 帝 王 把 土 地 赐 给 臣 子 。 ” “ 建 ” , 是 创 立 、 设 置 和 竖 立 的 意 思 。 “ 封 建 ” 二 字 在 《 辞 海 》 中 没 有 单 独 的 词 条 , 在 多 数 场 合 是 “ 封 建 制 度 ” 、 “ 封 建 思 想 ” “ 封 建 主 义 ” 、 “ 封 建 社 会 ” 等 词 的 简 略 , 如 “ 反 帝 反 本 来 “ 封 建 ” 同 “ 迷 信 ” 分 别 是 封 建 思 想 和 迷 信 思 想 两 个 概 念 的 省 略 , 例 如 , 毛 主 席 在 《 新 民 主 主 义 论 》 中 关 于 “ 民 族 的 科 学 的 大 众 的 文 化 ” 一 节 中 有 这 样 的 话 : “ 这 种 新 民 主 主 义 的 文 化 是 科 学 的 。 他 是 反 对 一 切 封 建 思 想 和 迷 信 思 想 , 主 张 实 事 求 是 , 主 张 客 观 真 理 , 主 张 理 论 和 实 践 一 致 。 在 这 一 点 上 , 中 国 无 产 阶 级 的 科 学 思 想 能 够 和 中 国 还 有 进 步 性 的 资 产 阶 级 的 唯 物 论 者 和 自 然 科 学 家 , 建 立 反 帝 反 封 建 反 迷 信 的 统 一 战 线 ” ( 《 毛 泽 东 选 集 》 合 订 本 第 6 6 7 页 ) 。 在 这 里 , 毛 主 席 提 出 的 “ 反 封 建 反 迷 信 ” 的 概 念 , 是 指 提 倡 民 主 , 反 对 封 建 ; 提 倡 科 学 , 反 对 迷 信 两 个 不 同 概 念 的 省 略 。 因 此 , 在 毛 主 席 、 周 总 理 的 著 作 和 《 邓 小 平 文 选 》 三 卷 中 , 都 没 有 使 用 “ 封 建 迷 信 ” 这 个 概 念 ; 在 党 的 有 关 宗 教 工 作 的 正 式 文 件 中 , 例 如 中 共 中 央 【 1 9 8 2 】 1 9 号 文 件 , 中 共 中 央 【 1 9 9 1 】 6 号 文 件 中 也 没 有 使 用 封 建 迷 信 这 个 概 念 。 可 见 , 封 建 迷 信 这 个 概 念 是 不 科 学 的 , 至 少 是 不 准 确 的 。 至 于 从 什 么 时 侯 开 始 将 “ 封 建 ” 与 “ 迷 信 ” 这 两 个 互 相 不 能 修 饰 、 其 内 函 和 外 延 皆 有 很 大 差 别 的 概 念 组 成 一 个 概 念 使 用 , 并 以 讹 传 讹 , 以 至 高 频 率 地 在 大 众 媒 体 中 广 泛 使 用 , 还 有 待 进 一 步 考 证 。
    什 么 是 封 建 主 义 ? 封 建 主 义 主 要 是 一 个 思 想 政 治 概 念 , 其 核 心 是 扼 杀 人 的 独 立 性 “ 不 把 人 当 人 看 待 ” , 通 过 各 种 途 径 宣 扬 奴 性 与 忠 君 , 宣 扬 大 多 数 对 个 别 人 的 依 附 , 顺 从 。 ( 参 见 《 中 国 经 济 时 报 》 1997 年 7 月 30 日 ) 因 此 , 如 果 勉 强 将 “ 封 建 迷 信 ” 作 为 一 个 概 念 使 用 的 话 , 它 应 当 只 是 思 想 政 治 范 围 内 的 迷 信 , 顾 名 思 义 大 概 有 三 种 理 解 :
    第 一 种 : 可 以 理 解 为 封 建 社 会 产 生 的 迷 信 , 这 种 理 解 从 字 面 上 讲 符 合 逻 辑 , 但 是 在 实 践 中 有 很 大 的 片 面 性 。 因 为 抽 签 、 打 卦 、 算 命 、 看 相 、 看 风 水 等 迷 信 思 想 和 迷 信 观 念 , 主 要 产 生 在 原 始 社 会 和 奴 隶 社 会 漫 长 的 历 史 时 期 , 虽 然 在 封 建 社 会 有 了 很 大 的 发 展 和 完 善 , 但 是 这 些 迷 信 思 想 和 迷 信 活 动 本 身 , 并 不 具 有 封 建 社 会 意 识 形 态 的 本 质 特 征 , 也 不 是 封 建 社 会 独 有 或 特 有 的 社 会 现 象 , 在 原 始 社 会 、 奴 隶 社 会 、 西 方 发 达 的 资 本 主 义 社 会 和 各 国 的 社 会 主 义 社 会 , 包 括 我 国 社 会 主 义 初 级 阶 段 中 都 同 时 存 在 。 因 此 , 用 封 建 一 词 来 定 义 抽 签 、 打 卦 、 看 相 、 看 风 水 等 迷 信 活 动 是 不 确 切 的 。
    第 二 种 : 可 以 理 解 为 对 封 建 社 会 的 迷 信 , 即 对 封 建 社 会 的 政 治 制 度 、 思 想 意 识 和 文 化 形 态 盲 目 崇 拜 和 信 奉 的 思 想 行 为 。 如 1 9 世 纪 3 0 — 4 0 年 代 , 在 法 国 、 英 国 等 国 流 传 的 以 法 国 维 尔 纽 夫 — 巴 尔 热 蒙 ( Jean-paul-AlbanVilleneuve-Bargemon t,1784- 1850) 等 为 代 表 , 宣 扬 资 本 主 义 社 会 工 人 的 贫 困 是 因 为 封 建 社 会 被 推 翻 的 缘 故 , 把 封 建 社 会 的 专 制 制 度 描 绘 成 能 “ 拯 救 世 界 ” 的 唯 一 政 治 制 度 要 人 们 信 奉 和 拥 护 , 就 是 一 种 迷 信 封 建 社 会 的 思 想 行 为 。
    第 三 种 : 可 以 理 解 为 具 有 封 建 性 质 的 迷 信 活 动 , 即 迷 信 活 动 本 身 带 有 封 建 性 质 , 例 如 , 前 苏 联 对 斯 大 林 的 个 人 迷 信 , 就 带 有 封 建 主 义 家 长 制 和 封 建 专 制 主 义 性 质 的 迷 信 ; 中 共 中 央 十 一 届 六 中 全 会 通 过 的 《 关 于 建 国 以 来 党 的 若 干 历 史 问 题 的 决 议 》 指 出 : “ 中 国 是 一 个 封 建 历 史 很 长 的 国 家 , 我 们 党 对 封 建 主 义 特 别 是 对 封 建 土 地 制 度 和 豪 绅 恶 霸 进 行 了 最 坚 决 最 彻 底 的 斗 争 , 在 反 封 建 斗 争 中 养 成 了 优 良 的 民 主 传 统 ; 但 是 长 期 封 建 专 制 主 义 在 思 想 政 治 方 面 的 遗 毒 仍 然 不 是 很 容 易 肃 清 的 , 种 种 历 史 原 因 又 使 我 们 没 有 能 把 党 内 民 主 和 国 家 政 治 社 会 生 活 的 民 主 加 以 制 度 化 、 法 律 化 , 或 者 虽 然 制 定 了 法 律 , 却 没 有 应 有 的 权 威 。 这 就 提 供 了 一 种 条 件 , 使 党 的 权 力 过 分 集 中 于 个 人 , 党 内 个 人 专 断 和 个 人 崇 拜 现 象 滋 长 起 来 , 也 就 使 党 和 国 家 难 于 防 止 和 制 止 ‘ 文 化 大 革 命 ’ 的 发 动 和 发 展 ” 。 ( 《 党 员 必 读 》 第 102 页 ) 由 此 可 见 , “ 文 革 ” 期 间 林 彪 、 “ 四 人 帮 ” 推 行 现 代 造 神 运 动 , 制 造 对 毛 主 席 的 个 人 崇 拜 和 个 人 迷 信 , 把 人 们 思 想 束 缚 和 禁 锢 起 来 , 为 他 们 推 行 封 建 家 长 制 、 甚 至 推 行 法 西 斯 主 义 服 务 , 就 属 于 封 建 主 义 性 质 的 迷 信 活 动 。
    把 迷 信 与 封 建 迷 信 混 为 一 谈 , 就 抹 杀 了 两 者 间 的 基 本 区 别 。 在 我 国 社 会 主 义 初 级 阶 段 , 封 建 阶 级 作 为 一 个 阶 级 已 经 不 复 存 在 , 封 建 主 义 经 济 基 础 也 早 已 被 社 会 主 义 经 济 基 础 所 代 替 。 广 大 人 民 群 众 成 为 社 会 主 义 国 家 的 主 人 , 是 拥 护 四 项 基 本 原 则 和 社 会 主 义 制 度 的 , 他 们 所 相 信 或 者 从 事 的 抽 签 、 打 卦 、 算 命 、 看 相 、 看 风 水 、 驱 鬼 、 跳 大 神 等 活 动 , 不 属 于 封 建 专 制 主 义 在 思 想 政 治 方 面 的 反 映 ; 而 是 在 消 除 了 阶 级 压 迫 和 阶 级 剥 削 的 情 况 下 , 在 人 民 群 众 根 本 利 益 一 致 的 社 会 主 义 条 件 下 进 行 的 一 种 纯 民 间 、 民 俗 性 质 的 活 动 , 既 没 有 封 建 主 义 的 阶 级 基 础 , 又 没 有 封 建 主 义 的 政 治 基 础 和 经 济 基 础 。 因 此 , 此 类 迷 信 活 动 与 封 建 专 制 主 义 在 思 想 政 治 方 面 没 有 必 然 的 联 系 。 它 不 具 备 封 建 社 会 的 本 质 特 征 , 也 不 是 封 建 社 会 独 有 或 者 特 有 的 社 会 现 象 。 ( 参 见 《 宗 教 》 1 9 9 6 年 3 、 4 期 ) 。
    综 上 所 述 , “ 封 建 迷 信 ” 一 词 既 不 能 包 涵 广 义 上 “ 迷 信 ” 一 词 的 内 涵 和 外 延 , 又 不 能 包 涵 我 国 当 代 约 定 俗 成 的 狭 隘 意 义 上 “ 迷 信 ” 的 内 涵 和 外 延 。 所 以 , 用 “ 封 建 迷 信 ” 一 词 概 括 我 国 当 代 社 会 上 存 在 的 抽 签 、 打 卦 、 算 命 、 看 相 、 看 风 水 等 迷 信 活 动 , 则 有 失 偏 颇 。

24  问 : 佛 教 徒 烧 香 、 拜 佛 是 迷 信 活 动 吗 ?
    答 : 佛 教 徒 在 寺 院 等 合 法 的 宗 教 活 动 场 所 或 者 公 民 自 己 家 里 进 行 烧 香 、 拜 佛 的 活 动 , 是 表 达 其 对 佛 的 恭 敬 心 、 敬 畏 心 和 全 身 心 归 依 的 一 种 合 法 的 宗 教 仪 式 , 是 合 法 的 宗 教 活 动 , 受 国 家 法 律 保 护 。 中 共 中 央 〔 1982 〕 19 号 文 件 把 宗 教 徒 在 宗 教 活 动 场 所 内 以 及 按 照 宗 教 习 惯 在 教 徒 自 己 家 里 进 行 的 “ 拜 佛 、 烧 香 、 礼 拜 、 祈 祷 、 讲 经 、 讲 道 ” 等 活 动 , 列 为 合 法 的 宗 教 活 动 , “ 都 由 宗 教 组 织 和 宗 教 团 体 自 理 , 受 法 律 保 护 , 任 何 人 不 得 加 以 干 涉 。 ” ( 《 新 时 期 宗 教 工 作 文 献 选 编 》 第 6 3 页 )
    佛 教 活 动 当 中 , 主 要 有 拜 佛 , 烧 香 , 早 晚 功 课 , 水 陆 法 会 , 放 焰 口 , 洒 净 仪 式 经 忏 , 收 徒 , 传 戒 , 上 供 , 诵 戒 , 坐 禅 , 夏 安 居 , 持 戒 , 祈 祷 , 礼 佛 , 参 学 , 普 佛 等 等 , 所 有 一 切 符 合 佛 教 教 理 、 教 义 和 佛 教 规 制 的 所 有 佛 教 活 动 。

25  问 : 佛 教 能 为 社 会 主 义 精 神 文 明 建 设 服 务 吗 ?
    答 : 佛 教 能 够 为 社 会 主 义 精 神 文 明 建 设 服 务 , 赵 朴 初 居 士 指 出 : “ 佛 法 博 大 精 深 , 佛 教 的 诸 行 无 常 、 诸 法 无 我 的 世 界 观 , 缘 起 性 空 、 如 实 观 照 的 认 识 论 , 无 我 利 他 、 普 渡 众 生 的 人 生 观 , 诸 恶 莫 作 、 众 善 奉 行 的 道 德 观 , 三 学 并 重 、 止 观 双 修 的 修 养 方 法 , 不 为 自 己 求 安 乐 、 但 愿 众 生 得 离 苦 的 奉 献 精 神 以 及 佛 教 在 哲 学 、 文 学 艺 术 、 伦 理 道 德 、 自 然 科 学 、 生 命 科 学 等 领 域 内 所 积 累 的 丰 硕 成 果 , 是 人 类 文 明 的 宝 贵 财 富 , 在 当 今 建 设 有 中 国 特 色 的 社 会 主 义 , 特 别 是 社 会 主 义 精 神 文 明 建 设 中 仍 然 具 有 旺 盛 的 生 命 力 和 特 殊 的 积 极 作 用 , 将 在 今 后 不 断 发 展 的 东 方 文 明 乃 至 世 界 文 明 中 放 射 异 彩 。 ” ( 《 法 音 》 1 9 9 3 年 第 1 2 期 第 1 1 页 )

26  问 : 佛 教 能 与 社 会 主 义 社 会 相 适 应 吗 ?
    答 : 赵 朴 初 居 士 指 出 : “ 中 国 佛 教 必 须 而 且 能 够 与 有 中 国 特 色 的 社 会 主 义 社 会 相 适 应 或 相 协 调 。 佛 教 与 政 权 相 分 离 , 不 干 预 国 家 的 行 政 、 司 法 、 教 育 , 不 进 行 反 对 马 列 主 义 、 毛 泽 东 思 想 的 宣 传 ; 佛 教 不 受 外 国 势 力 支 配 ; 佛 教 徒 爱 国 守 法 , 拥 护 中 国 共 产 党 的 领 导 和 社 会 主 义 制 度 , 继 承 和 发 扬 中 国 佛 教 的 优 良 传 统 , 积 极 参 加 社 会 主 义 物 质 文 明 和 精 神 文 明 建 设 , 这 是 实 现 ‘ 相 适 应 ’ 或 ‘ 相 协 调 ’ 对 佛 教 的 基 本 要 求 。 ” “ 另 一 方 面 , 党 和 政 府 切 实 认 真 贯 彻 执 行 宗 教 信 仰 自 由 政 策 , 真 正 做 到 把 宗 教 信 仰 作 为 公 民 的 私 事 , 从 法 律 和 政 策 的 实 施 上 保 护 公 民 宗 教 信 仰 自 由 的 基 本 权 利 和 宗 教 的 合 法 权 益 , 这 是 实 现 “ 相 适 应 ” 或 “ 相 协 调 ” 的 基 本 前 提 。 宗 教 与 社 会 主 义 相 适 应 或 相 协 调 是 建 设 有 中 国 特 色 社 会 主 义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 ( 《 法 音 》 1 9 9 3 年 第 1 2 期 第 1 1 页 )

27  问 : 在 宗 教 活 动 中 有 违 犯 国 家 法 律 、 法 规 和 政 策 行 为 的 , 用 法 律 、 政 策 性 概 念 应 当 如 何 表 述 ?
    答 : 对 在 宗 教 活 动 中 有 违 犯 国 家 法 律 、 法 规 和 政 策 行 为 的 , 在 我 国 《 宪 法 》 、 行 政 法 规 和 有 关 宗 教 方 面 权 威 性 文 件 中 的 一 贯 表 述 如 下 :
    一 、 《 宪 法 》 和 宗 教 行 政 法 规 的 表 述 如 下 :
    a  《 宪 法 》 第 36 条 的 表 述 是 : “ 任 何 人 不 得 利 用 宗 教 进 行 破 坏 社 会 秩 序 、 损 害 公 民 身 体 健 康 、 妨 碍 国 家 教 育 制 度 的 活 动 。 ” ( 《 新 时 期 宗 教 工 作 文 献 选 编 》 第 77 页 )
    b  国 务 院 《 宗 教 活 动 场 所 管 理 条 例 》 第 四 条 规 定 : “ 在 宗 教 活 动 场 所 进 行 宗 教 活 动 , 应 当 遵 守 法 律 、 法 规 。 任 何 人 不 得 利 用 宗 教 活 动 场 所 进 行 破 坏 国 家 统 一 、 民 族 团 结 、 社 会 安 定 、 损 害 公 民 身 体 健 康 和 妨 碍 国 家 教 育 制 度 的 活 动 。 ” ( 《 新 时 期 宗 教 工 作 文 献 选 编 》 第 27 5 页 )
    二 、 中 共 中 央 《 关 于 我 国 社 会 主 义 时 期 宗 教 问 题 的 基 本 观 点 和 基 本 政 策 》 ( 【 1982 】 19 号 文 件 ) 中 的 表 述 是 :
    a  “ 少 数 反 革 命 分 子 和 坏 分 子 则 利 用 这 种 条 件 , 在 宗 教 外 衣 掩 盖 下 大 搞 违 法 犯 罪 活 动 和 反 革 命 破 坏 活 动 。 ” ( 《 新 时 期 宗 教 工 作 文 献 选 编 》 第 58 页 )
    b  “ 对 于 宗 教 活 动 的 时 间 、 规 模 和 次 数 , 宗 教 组 织 应 当 加 以 安 排 , 避 免 妨 碍 社 会 秩 序 、 生 产 秩 序 和 工 作 秩 序 。 ” ( 《 新 时 期 宗 教 工 作 文 献 选 编 》 第 64 页 )
    c  对 少 数 党 员 “ 参 与 煽 动 宗 教 狂 热 , 甚 至 参 与 利 用 宗 教 狂 热 来 反 对 四 项 基 本 原 则 , 反 对 党 的 路 线 、 方 针 、 政 策 , 破 坏 国 家 统 一 和 国 内 各 民 族 的 团 结 , 这 种 人 已 经 完 全 丧 失 了 共 产 党 员 的 根 本 立 场 ” , “ 有 违 法 犯 罪 行 为 的 , 还 应 当 追 究 法 律 责 任 ” 。 ( 《 新 时 期 宗 教 工 作 文 献 选 编 》 第 66 — 67 页 )
    d  “ 一 定 要 警 惕 和 反 对 任 何 利 用 宗 教 狂 热 来 分 裂 人 民 、 破 坏 各 民 族 之 间 团 结 的 言 论 和 行 动 。 ” ( 《 新 时 期 宗 教 工 作 文 献 选 编 》 第 68 页 )
    e  “ 坚 决 保 障 一 切 正 常 的 宗 教 活 动 , 同 时 就 意 味 着 要 坚 决 打 击 一 切 在 宗 教 外 衣 掩 盖 下 的 违 法 犯 罪 活 动 和 反 革 命 破 坏 活 动 , 以 及 各 种 不 属 于 宗 教 范 围 的 、 危 害 国 家 利 益 和 人 民 生 命 财 产 的 迷 信 活 动 。 ” ( 《 新 时 期 宗 教 工 作 文 献 选 编 》 第 68 页 )
    f  “ 对 于 披 着 宗 教 外 衣 的 反 革 命 分 子 和 其 他 刑 事 犯 罪 分 子 , 必 须 依 法 给 以 严 厉 制 裁 。 ” ( 《 新 时 期 宗 教 工 作 文 献 选 编 》 第 69 页 )
    g  “ 要 用 确 凿 的 事 实 , 充 分 揭 露 这 些 坏 人 是 如 何 利 用 宗 教 进 行 破 坏 活 动 的 ; 并 且 注 意 划 清 正 常 宗 教 活 动 同 违 法 犯 罪 活 动 的 界 限 , 明 确 指 出 打 击 违 法 犯 罪 活 动 , 决 不 是 打 击 而 恰 恰 是 保 护 正 常 宗 教 活 动 。 只 有 这 样 , 才 能 更 好 地 争 取 、 团 结 和 教 育 广 大 信 教 群 众 , 实 现 宗 教 活 动 的 正 常 化 。 ” ( 《 新 时 期 宗 教 工 作 文 献 选 编 》 第 69 页 )
    h  “ 应 当 提 起 高 度 警 觉 , 严 密 注 视 外 国 宗 教 敌 对 势 力 在 我 国 建 立 地 下 教 会 和 其 他 非 法 组 织 , 在 宗 教 外 衣 掩 盖 下 进 行 间 谍 破 坏 活 动 的 情 况 。 ” ( 《 新 时 期 宗 教 工 作 文 献 选 编 》 第 71 页 )
    三 、 中 共 中 央 、 国 务 院 《 关 于 进 一 步 做 好 宗 教 工 作 的 通 知 》 ( 【 1991 】 6 号 文 件 ) 中 的 表 述 是 :
    a  “ 依 法 处 理 了 利 用 宗 教 进 行 违 法 犯 罪 活 动 , 宗 教 活 动 在 大 多 数 地 区 是 正 常 的 。 ” ( 《 新 时 期 宗 教 工 作 文 献 选 编 》 第 213 页 )
    b . 但 是 必 须 看 到 , 境 外 敌 对 势 力 一 直 利 用 宗 教 不 断 对 我 进 行 渗 透 和 破 坏 活 动 。 民 族 分 裂 主 义 分 子 也 利 用 宗 教 煽 动 骚 乱 闹 事 , … … 破 坏 祖 国 统 一 和 民 族 团 结 。 ” ( 《 新 时 期 宗 教 工 作 文 献 选 编 》 第 214 页 )
    c  “ 制 止 和 打 击 利 用 宗 教 进 行 违 法 犯 罪 活 动 ” ( 《 新 时 期 宗 教 工 作 文 献 选 编 》 第 215 页 ) ;
    d . “ 任 何 人 不 得 利 用 宗 教 反 对 党 的 领 导 和 社 会 主 义 制 度 ” , “ 任 何 人 不 得 利 用 宗 教 干 预 国 家 行 政 、 司 法 、 学 校 教 育 和 社 会 公 共 教 育 , 不 得 利 用 宗 教 进 行 妨 碍 义 务 教 育 实 施 的 活 动 。 ” ( 《 新 时 期 宗 教 工 作 文 献 选 编 》 第 215 页 )
    e  “ 政 府 依 法 保 护 宗 教 团 体 和 寺 观 教 堂 的 合 法 权 益 , 保 护 宗 教 教 职 人 员 履 行 正 常 的 教 务 活 动 , 保 护 信 教 群 众 正 常 的 宗 教 活 动 , 防 止 和 制 止 不 法 分 子 利 用 宗 教 和 宗 教 活 动 制 造 混 乱 、 违 法 犯 罪 , 抵 制 境 外 敌 对 势 力 利 用 宗 教 进 行 渗 透 。 ” ( 《 新 时 期 宗 教 工 作 文 献 选 编 》 第 21 6 页 )
    f  “ 坚 决 打 击 利 用 宗 教 进 行 的 犯 罪 活 动 ” , “ 在 依 法 保 护 公 民 宗 教 信 仰 自 由 权 利 和 正 常 宗 教 活 动 的 同 时 , 必 须 依 法 坚 决 打 击 利 用 宗 教 进 行 破 坏 活 动 的 反 革 命 分 子 和 其 他 刑 事 犯 罪 分 子 ” 。 “ 要 采 取 有 力 措 施 坚 决 制 止 借 宗 教 问 题 煽 动 群 众 闹 事 , 扰 乱 社 会 治 安 , 破 坏 国 家 统 一 和 民 族 团 结 。 对 触 犯 刑 律 的 要 依 法 处 理 , 对 勾 结 境 外 敌 对 势 力 、 危 害 国 家 安 全 的 首 恶 分 子 , 要 从 严 惩 办 。 ” ( 《 新 时 期 宗 教 工 作 文 献 选 编 》 第 219 页 )
    四 、 江 泽 民 总 书 记 多 次 讲 话 中 的 表 述 如 下 :
    a  “ 对 于 披 着 宗 教 外 衣 进 行 分 裂 活 动 的 , 应 依 法 惩 处 。 ” ( 《 新 时 期 宗 教 工 作 文 献 选 编 》 第 185 页 )
    b  “ 必 须 看 到 , 境 外 敌 对 势 力 确 实 利 用 宗 教 对 我 们 进 行 渗 透 活 动 , 民 族 分 裂 主 义 分 子 也 不 断 利 用 宗 教 煽 动 骚 乱 闹 事 , 国 内 一 些 不 法 分 子 也 在 利 用 宗 教 搞 破 坏 活 动 , 在 一 些 地 方 形 成 一 些 不 安 定 因 素 。 ” ( 《 新 时 期 宗 教 工 作 文 献 选 编 》 第 198 页 )
    c  “ 从 世 界 历 史 看 … … 统 治 阶 级 总 是 利 用 宗 教 来 加 强 统 治 ” ( 《 新 时 期 宗 教 工 作 文 献 选 编 》 第 199 页 ) ;
    d  “ 纵 观 世 界 历 史 , 有 一 点 可 以 肯 定 , 统 治 阶 级 总 是 利 用 宗 教 来 加 强 统 治 。 ” ( 《 新 时 期 宗 教 工 作 文 献 选 编 》 第 200 页 )
    e  “ ‘ 政 府 对 有 关 宗 教 的 法 律 、 法 规 和 政 策 的 贯 彻 实 施 进 行 行 政 管 理 和 监 督 ’ 。 … … 根 本 目 的 是 为 了 更 好 地 保 护 正 常 的 宗 教 活 动 和 宗 教 界 的 合 法 权 益 , 也 有 利 于 防 止 和 制 止 不 法 分 子 利 用 宗 教 和 宗 教 活 动 制 造 混 乱 、 违 法 犯 罪 , 有 利 于 抵 制 境 外 敌 对 势 力 利 用 宗 教 进 行 渗 透 。 ” ( 《 新 时 期 宗 教 工 作 文 献 选 编 》 第 211 页 )
    f  “ 国 内 外 敌 对 势 力 一 直 利 用 宗 教 进 行 政 治 渗 透 作 为 对 我 国 推 行 和 平 演 变 战 略 的 一 个 重 要 手 段 。 ” ( 《 新 时 期 宗 教 工 作 文 献 选 编 》 第 211 页 )
    g  “ 特 别 值 得 注 意 的 是 , 国 外 敌 对 势 力 利 用 宗 教 进 行 渗 透 活 动 。 ” ( 《 新 时 期 宗 教 工 作 文 献 选 编 》 第 250 页 )
    h  “ 对 于 正 常 的 宗 教 活 动 加 以 保 护 , 对 利 用 宗 教 进 行 的 违 法 犯 罪 活 动 加 以 打 击 , 这 是 同 一 个 问 题 的 两 个 方 面 , 不 能 把 它 们 对 立 起 来 。 ” ( 《 新 时 期 宗 教 工 作 文 献 选 编 》 第 254 页 )
    五 、 李 鹏 总 理 的 表 述 如 下 :
    a  “ 要 对 境 外 敌 对 势 力 利 用 宗 教 进 行 渗 透 保 持 高 度 警 惕 ” ( 《 新 时 期 宗 教 工 作 文 献 选 编 》 第 192 页 ) ;
    b  “ 宗 教 是 群 众 的 思 想 信 仰 问 题 , 但 在 一 定 条 件 和 一 定 情 况 下 , 也 可 能 被 国 内 外 敌 对 势 力 所 利 用 。 ” ( 《 新 时 期 宗 教 工 作 文 献 选 编 》 第 192 页 )
    c  “ 既 保 护 公 民 信 仰 宗 教 的 权 利 , 也 保 护 公 民 不 信 仰 宗 教 的 权 利 ; 既 保 护 宗 教 团 体 、 寺 观 教 堂 的 合 法 权 益 , 保 护 宗 教 教 职 人 员 履 行 正 常 的 教 务 活 动 的 权 利 和 信 教 群 众 正 常 的 宗 教 活 动 , 又 要 坚 决 制 止 和 打 击 利 用 宗 教 和 宗 教 活 动 进 行 的 违 法 犯 罪 活 动 。 ” ( 《 新 时 期 宗 教 工 作 文 献 选 编 》 第 194 页 )
    d  “ 对 借 宗 教 问 题 煽 动 群 众 闹 事 、 扰 乱 社 会 治 安 、 破 坏 国 家 统 一 和 民 族 团 结 的 犯 罪 行 为 , 要 依 法 处 理 。 ” ( 《 新 时 期 宗 教 工 作 文 献 选 编 》 第 194 页 )
    e  “ 要 十 分 警 惕 和 坚 决 抵 制 境 外 敌 对 势 力 利 用 宗 教 对 我 国 进 行 渗 透 ” ( 《 新 时 期 宗 教 工 作 文 献 选 编 》 第 194 页 ) ;
    f  “ 制 止 和 打 击 利 用 宗 教 进 行 的 违 法 犯 罪 活 动 ” ( 《 新 时 期 宗 教 工 作 文 献 选 编 》 第 195 页 ) ;
    g  “ 严 防 敌 对 势 力 利 用 宗 教 进 行 渗 透 ” ( 《 新 时 期 宗 教 工 作 文 献 选 编 》 第 228 页 ) ;
    h  “ 同 时 , 要 警 惕 和 防 止 极 少 数 别 有 用 心 的 人 利 用 宗 教 破 坏 民 族 团 结 。 ” ( 《 新 时 期 宗 教 工 作 文 献 选 编 》 第 228 页 )
    近 年 来 , 有 些 非 宗 教 工 作 部 门 和 有 关 非 专 门 论 述 宗 教 工 作 的 文 献 中 , 时 有 “ 非 法 宗 教 活 动 ” 的 提 法 , 导 致 大 众 媒 体 时 而 出 现 类 似 提 法 。 而 从 以 上 有 关 宗 教 的 宪 法 条 款 、 宗 教 行 政 法 规 、 中 共 中 央 关 于 宗 教 问 题 的 基 本 观 点 和 基 本 政 策 、 中 共 中 央 国 务 院 关 于 宗 教 工 作 的 通 知 和 中 央 主 要 领 导 人 有 关 宗 教 问 题 的 专 题 讲 话 中 , 有 32 处 42 个 地 方 使 用 了 “ 利 用 宗 教 ” 、 “ 利 用 宗 教 活 动 场 所 ” 、 “ 利 用 宗 教 和 宗 教 活 动 ” 、 “ 利 用 宗 教 狂 热 ” 、 “ 在 宗 教 外 衣 掩 盖 下 ” 、 “ 披 着 宗 教 外 衣 ” 、 “ 借 宗 教 问 题 煽 动 ” 、 “ 被 敌 对 势 力 所 利 用 ” 等 等 , 从 来 没 有 简 单 地 把 “ 非 法 ” 同 “ 宗 教 活 动 ” 合 并 成 一 个 政 策 性 的 概 念 使 用 。 因 此 , 对 在 宗 教 活 动 中 违 犯 国 家 法 律 、 法 规 和 政 策 的 行 为 , 仍 然 应 当 以 上 述 专 门 论 述 宗 教 问 题 的 权 威 文 件 和 中 央 主 要 领 导 人 的 一 贯 表 述 为 准 , 以 确 保 宗 教 政 策 的 稳 定 性 和 连 续 性 。

28  问 : 在 报 刊 上 发 表 涉 及 宗 教 问 题 的 文 章 、 照 片 时 应 注 意 哪 些 事 项 ?
    答 :
中 共 中 央 【 1982 】 19 号 文 件 规 定 : “ 在 报 刊 上 公 开 发 表 涉 及 宗 教 问 题 的 文 章 , 要 采 取 慎 重 态 度 , 不 要 违 背 现 行 宗 教 政 策 , 伤 害 信 教 群 众 的 宗 教 感 情 。 学 术 界 要 尊 重 宗 教 界 的 思 想 信 仰 , 宗 教 界 也 要 尊 重 学 术 界 对 于 马 克 思 主 义 的 宗 教 理 论 的 研 究 和 宣 传 活 动 。 ” ( 《 新 时 期 宗 教 工 作 文 献 选 编 》 第 72 页 ) 在 报 刊 上 发 表 有 关 宗 教 方 面 的 照 片 , 也 应 参 照 上 述 政 策 规 定 办 理 。 不 能 以 言 论 自 由 为 借 口 , 在 报 刊 上 公 然 发 表 刺 激 信 教 群 众 宗 教 感 情 的 文 章 或 照 片 。

29  问 : 处 理 宗 教 问 题 唯 一 正 确 的 根 本 途 径 是 什 么 ?
    答 : 中 共 中 央 【 1982 】 19 号 文 件 指 出 : “ 在 社 会 主 义 条 件 下 , 解 决 宗 教 问 题 的 唯 一 正 确 的 根 本 途 径 , 只 能 是 在 保 障 宗 教 信 仰 自 由 的 前 提 下 , 通 过 社 会 主 义 的 经 济 、 文 化 和 科 学 技 术 事 业 的 逐 步 发 展 , 通 过 社 会 主 义 物 质 文 明 和 精 神 文 明 的 逐 步 发 展 , 逐 步 地 消 除 宗 教 得 以 存 在 的 社 会 根 源 和 认 识 根 源 。 ” ( 《 新 时 期 宗 教 工 作 文 献 选 编 》 第 72 页 )

30  问 : 消 除 宗 教 得 以 存 在 的 社 会 根 源 和 认 识 根 源 在 短 时 间 内 能 够 成 就 吗 ?
    答 : 中 共 中 央 【 1982 】 19 号 文 件 指 出 : “ 逐 步 地 消 除 宗 教 得 以 存 在 的 社 会 根 源 和 认 识 根 源 ” “ 这 样 一 个 伟 大 事 业 , 当 然 不 是 短 时 间 内 , 也 不 是 一 代 、 两 代 、 三 代 人 的 时 间 内 , 所 能 成 就 的 。 这 就 是 说 , 只 有 经 过 很 长 的 历 史 时 期 , 经 过 若 干 代 人 , 包 括 广 大 信 教 和 不 信 教 的 人 民 群 众 的 共 同 奋 斗 , 才 能 成 就 。 到 那 时 侯 , 中 国 人 民 将 在 中 国 这 块 土 地 上 , 彻 底 地 摆 脱 任 何 贫 困 、 愚 昧 和 精 神 空 虚 的 状 态 , 而 造 成 一 个 物 质 文 明 和 精 神 文 明 高 度 发 达 的 、 站 在 人 类 前 列 的 光 明 世 界 ” 。 “ 我 们 全 党 要 一 代 接 着 一 代 地 , 为 实 现 这 个 光 辉 前 景 而 努 力 奋 斗 。 ” ( 《 新 时 期 宗 教 工 作 文 献 选 编 》 第 72 — 73 页 )

31  问 : 如 何 正 确 对 待 青 少 年 信 仰 宗 教 问 题 ?
    答 : 中 共 中 央 〔 1982 〕 19 号 文 件 指 出 : “ 绝 不 允 许 强 迫 任 何 人 特 别 是 十 八 岁 以 下 少 年 儿 童 入 教 、 出 家 和 到 寺 庙 学 经 。 ” ( 《 新 时 期 宗 教 工 作 文 献 选 编 》 第 60 页 ) 这 里 用 的 是 “ 不 允 许 强 迫 ” , 而 不 是 “ 严 禁 ” , 因 此 在 执 行 中 对 青 少 年 信 教 问 题 不 能 一 律 禁 止 。 所 以 文 件 对 青 少 年 信 教 问 题 也 体 现 了 宗 教 信 仰 自 由 的 政 策 。
    全 国 政 协 副 主 席 赵 朴 初 居 士 在 《 正 确 对 待 青 少 年 信 教 问 题 》 给 中 央 的 信 中 指 出 : “ 信 仰 宗 教 与 不 信 仰 宗 教 不 是 一 种 政 治 分 野 , 不 是 衡 量 进 步 与 落 后 、 身 心 健 康 与 不 健 康 的 标 准 , 也 不 能 笼 统 地 把 信 仰 宗 教 看 成 青 少 年 健 康 成 长 为 社 会 主 义 事 业 接 班 人 的 障 碍 和 祸 害 。 我 们 国 家 有 数 以 亿 计 的 宗 教 徒 , 全 世 界 有 三 分 之 二 以 上 的 人 信 仰 宗 教 , 不 可 设 想 , 如 此 广 大 的 群 众 因 信 仰 宗 教 而 成 为 思 想 政 治 落 后 及 至 反 动 , 身 心 不 健 康 的 人 。 事 实 上 , 中 外 古 今 的 大 科 学 家 、 大 文 学 家 、 大 艺 术 家 及 其 他 大 学 问 家 , 为 民 族 解 放 、 社 会 进 步 献 身 的 仁 人 志 士 , 他 们 之 中 不 乏 宗 教 信 徒 ; 至 于 为 社 会 创 造 财 富 , 推 动 历 史 前 进 的 工 人 、 农 民 和 其 他 劳 动 者 , 他 们 之 中 宗 教 徒 之 多 更 是 不 可 胜 数 。 信 教 的 青 少 年 可 能 难 以 健 康 成 长 为 马 克 思 主 义 的 政 治 家 和 党 的 工 作 者 ( 如 果 他 们 坚 持 宗 教 信 仰 的 话 ) , 但 是 完 全 可 能 成 长 为 各 种 专 业 人 才 , 成 长 为 社 会 主 义 的 诚 实 劳 动 者 和 忠 诚 的 爱 国 者 。 当 前 妨 碍 青 少 年 健 康 成 长 的 突 出 问 题 , 我 认 为 是 : 政 治 上 的 自 由 化 和 拜 金 主 义 、 享 乐 主 义 、 极 端 利 己 主 义 思 潮 的 腐 蚀 , 表 现 为 思 想 空 虚 , 道 德 沦 丧 , 法 纪 松 弛 , 刑 事 犯 罪 , 而 不 是 少 数 青 少 年 信 仰 宗 教 ” 。 “ 在 当 今 条 件 下 , 一 些 青 少 年 信 教 乃 至 数 量 有 所 增 多 , 是 一 种 具 有 客 观 必 然 性 的 社 会 现 象 , 除 个 别 特 殊 情 况 外 , 不 能 以 类 似 ‘ 阶 级 斗 争 为 纲 ’ 的 观 点 , 笼 统 地 把 它 归 结 为 宗 教 同 我 们 争 夺 青 少 年 ” 。 “ 所 以 , 不 能 采 用 所 谓 ‘ 严 禁 ’ 的 法 律 和 行 政 手 段 来 处 理 青 少 年 信 教 问 题 ” 。 ( 《 研 究 动 态 》 1995 年 第 5 期 )

32  问 : 在 全 民 信 教 的 少 数 民 族 地 区 如 何 对 待 青 少 年 入 教 、 出 家 、 学 经 问 题 ?
    答 : 全 国 政 协 副 主 席 赵 朴 初 居 士 在 1990 年 12 月 视 察 云 南 时 , 《 在 云 南 上 座 部 佛 教 工 作 会 议 上 的 讲 话 》 中 指 出 : “ 例 如 19 号 文 件 规 定 , 不 允 许 强 迫 任 何 人 特 别 是 十 八 岁 以 下 少 年 儿 童 入 教 、 出 家 和 到 寺 庙 学 经 。 这 条 规 定 虽 然 用 了 ‘ 强 迫 ’ 一 词 , 但 实 际 上 变 成 了 禁 止 十 八 岁 以 下 少 年 儿 童 入 教 、 出 家 和 到 寺 院 学 经 ” 。 “ 很 明 显 , 搬 用 这 样 的 政 策 规 定 对 待 、 处 理 信 仰 上 座 部 佛 教 的 几 个 民 族 中 长 期 形 成 的 十 八 岁 以 下 的 少 年 儿 童 入 庙 、 出 家 、 学 经 问 题 , 显 然 是 不 合 适 的 , 行 不 通 的 。 据 我 所 知 , 19 号 文 件 在 发 出 前 就 有 人 以 上 座 部 佛 教 为 例 , 对 这 条 政 策 规 定 提 出 了 意 见 。 当 时 主 持 中 共 中 央 书 记 处 工 作 的 领 导 人 口 头 答 复 : 文 件 已 经 印 好 , 来 不 及 修 改 了 , 对 这 个 问 题 可 按 对 待 少 数 民 族 风 俗 习 惯 对 待 ” 。 “ 对 待 上 座 部 佛 教 这 一 特 殊 政 策 性 问 题 , 现 在 完 全 有 必 要 和 可 能 提 出 解 决 意 见 , 并 用 文 字 的 形 式 加 以 明 确 地 肯 定 。 ” ( 《 会 务 通 讯 》 1991 年 第 2 期 第 6 — 7 页 )
    这 一 讲 话 精 神 , 对 类 似 于 云 南 上 座 部 佛 教 的 其 他 全 民 信 教 地 区 , 也 可 以 参 照 适 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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